前文再续,书接上一回。
前边讲到老道长为凌家子弟们讲解了《易经》的家人卦,以及咸卦和恒卦,这些卦的含意,都是古代先贤对婚姻根本的智慧结晶。
为什么老道长会不分年龄讲这些现代该是成年人才做的事呢?
这是因为在明朝,婚嫁是绝对有可能发生在未成年的小孩身上的事。
《易传》上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礼乐是驭世的“大防”,更是政治的原本。
古礼的内容,尤以家礼为先。
家礼就是冠、婚、丧、祭四礼。
明初立国,民间四礼多数还是沿用元代旧习,但是经历了元朝外族的文化冲击和无数的战乱,民间多不完整执行四礼。
洪武十八年,即公元1385年,明重定冠、婚、丧、祭四礼。
官方用法律规定,凡是民间嫁娶,一概按照朱熹所定的《家礼》举行。
《家礼》在明代民间已经相当普及。
朝廷要人们遵守重新制定的《家礼》,不过人们还是不遵守的多。
一些士大夫为明代的实际出发,约繁就简,重定四礼。
明朝人结婚年龄不同现代人。
明朝皇帝大婚的年龄多在16岁,就是出幼之年。
而在民间,在婚姻年龄上定出上、下两条线。
下线是男子16岁,女子14岁。
男子未及16岁,女子未及14岁,称为“先时”。
上线是男子25岁,女子20岁。
男子25岁以上,女子20岁以上尚未成婚,就是“过时”。
古人说,先时者易夭,过时者易病,都不能顺阴阳交际,以保合太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