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有决断力的男人。
移动餐车的热狗现烤现卖,带着烫嘴的焦香,果然好吃,连咖啡也煮得比店里的要浓,整个广场都飘着他家的咖啡香味。
他俩排了比“风很大”等座还长的队,才买了两个热狗两杯咖啡,站在路边就着风和尾气给吃了。
程禹觉得自己有点飘,除了手,身体其它部位都是麻的,吃喝都没尝出什么味道。
他高中曾交过两个女朋友。她们虽然看起来蠢蠢的,却在撕情敌踩闺蜜出风头等领域特别有才华。
程禹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怎么说呢,那些女孩,她们过得很痛快,一看就是为了自己而活。而凌之茵脑子灵活,做事也挺有成府,可总觉得活得过于小心翼翼,仿佛只是为了活着而活。
程禹看着她,心里挺不是滋味。
她吃得很认真,不时还拿手指尖擦擦嘴角。对上程禹的目光,她使劲咬了一大口,露出一个孩子气的笑容。
咖啡凉了。
两人坐在广场的台阶上,懒洋洋伸着各自的大长腿,有一搭没一搭聊天。
凌之茵两手撑在身后,仰天稀稀落落吹起了口哨。四周的高楼把天围成一个井口那么大,他们都像是井里的青蛙。
夜风一吹,挺惬意。程禹也跟着吹了起来,时响时不响。
两人合奏的这支分外催尿的曲子,是程禹前一天冰演时,大提琴曲的旋律。
凌之茵问:“这曲子叫什么?”
“这个,是我妈年轻时最喜欢的曲子,德沃夏克的《寂静的森林》。”程禹看她,“你也知道这曲子?”
“小时候在哪儿听过。”凌之茵对着不远处的喷泉看了一会儿,站起身说,“走吧。你开车了么?”
“没,我让艾瑞克把车开走了。”
艾瑞克?凌之茵看向他。
“哦,那个代言是我俩一起的。”程禹解释了一句废话。
凌之茵没说什么,溜达着往地铁站走,边走边用手指理着被风吹乱的长发。
头发在风里越理越乱,被手指一扯,头皮生疼。
身边的人突然伸手揽住她的肩。
两人像参加“二人三足”比赛一样,毫无默契跌跌撞撞走了几步之后,程禹的手顺着她的胳膊滑到了她手腕上。
他低着头笑,笑声里带着少年特有的温柔。
一切都顺理成章。两人一起坐了地铁,又一起回到凌之茵家。
太顺了,顺得让人不踏实。
程禹关上门,眼睛一眨不眨看凌之茵踢掉鞋子,又脱下外套。
他默默走到她面前。
凌之茵对上他的目光,两个胳膊轻轻一缩,兜头把宽大的毛衣也脱了下来。
程禹低头,用嘴唇轻轻触碰她的额头、鼻尖和唇瓣。
凌之茵靠在墙上,把两手垫在身后,好让身体离他更近。
程禹一把把人搂进怀里。
这是种他从没有过的体验。怀里的女人就像个神秘的盒子,锁着他的过去,把钥匙藏在身上。他一直在找这把钥匙,可现在,他又不想这么快就找到。因为他没想好,自己更想要的,到底是钥匙,还是盒子。如果一直不开锁,起码,这个盒子的一部分还属于他,程禹暗想。
他的吻越来越用力,手指陷进她柔软的皮肤里。
他想把人弄疼。
凌之茵顺从地一动不动,这让他非常不爽,感觉自己就像只在她身上乱嗅的狗。
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眼前对他完全展开的身体仿佛在说,都在这儿了,你还想要什么?
他气喘吁吁地打开了灯。
凌之茵终于有了反应——她反手,熟门熟路按下墙上的开关。
周遭又立刻暗下来。
凌之茵喜欢黑暗。人们总是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藏在黑暗里。黑暗才是宝藏。
她静静看那男孩眼里出现点点亮光,再渐渐熄灭,听他急促的脚步和沉重的摔门声。
她走到阳台,在凉风中点上烟,一点点压下刚刚身体磋磨出的反应。
两根烟的工夫,门铃声响。
凌之茵快步过去把门打开,那男孩就站在门外。
他把手里四、五个鼓鼓囊囊的超市购物袋隔着门放进屋里,默不作声扭头就走。
不知走了多久,程禹终于坚持不住,脱了力似的蹲下来。
脑海中浮现出凌之茵的脸。
她的眼睛很大,却并不显得善良。她的唇很性感,却弯不出他想要的弧度。
程禹沮丧得很。
在凌之茵眼中,他其实就是个不好糊弄的熊孩子吧。
大人们都有对付这种熊孩子的经验——如果糖果和玩具都没什么用的话,通常会送他一个只有大人才会用的东西当礼物。这样的东西,对大人来说很普通,对孩子,却是如获至宝。
他不明白凌之茵为什么要送他这个礼物,是为了让他开心,还是单纯地,只是想让他消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