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并不是很讨厌上学。
因为相比较于上学,我更讨厌弹钢琴。
但是我妈去世的那一段时间,我是很抵触去上学的。
因为整个学校上上下下,都知道我没了妈妈。
甚至当时学校还发动了群众力量,集体给我捐款,搞得我好像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一般,需要在一夜之间得到所有人的怜悯与关怀。
其实我活的并不惨,至少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我从不会在老秦面前展露出我对上学的抵触。
他每天尽全力的把我在八点之前扔在学校门口,然后踩着扎呼呼的油门直冲他的派出所。
而我总是在一群值日生的注视下,晃晃悠悠的踩着点进学校大门。
那一阵子,学校的同学与老师看我的眼神都带着一种悲悯,这种悲悯在无形之中将我和所有人都隔开了一层距离,他们的交谈声说话声就像是被按了静音键,只要我不打开音响,他们就无法打扰到我。
我在自己的世界里,活的自得其乐。
但是这样的情况并没有持续很久,打破我世界宁静的是班里新转来的一个插班生,我看见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这个男生和我们班上所有人都不同,因为我们根本就不是活在一个世界里的人。
他脚上穿的耐克鞋,是我听都没听过的牌子,后来我知道要八百块一双的天价,吓得我当时就吃掉了我嘴巴里的卫龙辣条。
而那时候的卫龙只要五毛钱,就能买一大袋。
班主任将他安排坐在我边上,上小学五年级了,班上已经没什么同桌概念了。
老师基本上是让我们一人一个座,他就坐在我的右手边,每天安静的像是个哑巴。
哈,我当时想的还挺美,有了他,这样我们班就有两个哑巴了。
我俩并肩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主要我俩个都挺高,是班上的发育主力军。
这个新来的插班生大多数时间,都是在班上安静的睡觉。
他是我见过最能睡的人,我都躲在课桌里把《天使街二十三号》全看完了,他还在那呼呼地睡着。就连上下课吵闹的铃声,也不能让他挪动他那尊贵的屁臀一下。
而他第一次和我说话,是因为要交英语作业,曾经我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但是后来就被撤职了,老师给的理由也很冠冕堂皇,觉得我可能是经历了我妈那一遭事儿后,再给我这样的重担不太人道。
“撤职”这两个字一直是我觉得特屈辱的一件事,即使那时候的我只有十二岁,但是自尊心依旧强的要命。
可这事儿我谁也没说,我奶还以为我在学校年年拿三好学生呢,其实她不知道的是,我成绩飞速下滑,几乎成了班上的垫底。
而任课老师也不太敢跟我细说我成绩的事儿,怕在我脆弱幼小的心灵上再抹一刀子。
所以当这个插班生提出要抄我英语作业的时候,我当时还觉得匪夷所思来着。
我想着这小伙子看着人模狗样一表人才的,怎么脑子竟比我还不好使呢?
后来过了很多很多年,某天我突然对他提起来这件事儿,宋野这个王八蛋居然说,“哦,其实我就是太懒了不想写。但是我抄着抄着就发现还不如我自己写,从选词填空到阅读理解能避开所有正确答案一路错到底的,我想全班除了秦燕你之外,也没别的人了。”
他这话一出,我气得直接捞起沙发上的枕头猛捶他。
要知道,二十来岁将近三十岁的我,浑身的赘肉除了用来修理宋野这个王八蛋之外,也无别的用武之地了。
可惜那时候的我只有十二岁。
在认识宋野的第二天,我就成了助长他作业抄袭的帮凶。
但是这种为虎作伥的势头并没有持续很久,过了不到一个礼拜,就成了我每天在老师早读课还没来教室之前,对着他的作业一顿狂抄。
我俩的相识从十二岁那年开始,在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像是sugar daddy和sugar baby一样和谐纯粹的共生关系。
他是我的抄作业机器,而我则投桃报李,在老师上课从讲台上巡视到我们这儿的时候,礼貌的戳他手臂一下给他点提示。
而这时候,宋野这个半死不活的阴阳人则慢吞吞的扶着课本,左手撑着下巴颏,头有一点没一点的在那打着瞌睡。
并且他总能在老师看他的时候,双眼炯炯有神,看上去无比专注,还时不时地跟着老师讲课的节奏点点头。
但是我敢拍着胸脯保证的一点是,只要老师再转回讲台,就能看见他面前的书立刻自由落体摔回桌面,随着“啪嗒”地一声,他整个人也犹如一滩烂泥,趴在了桌子上。
而我这个人美心善的邻居,则会好心的帮他竖起课本,以用来遮住他日渐暴露的丑陋睡姿。
所以说,宋狗的狗,是从小打娘胎里带出来的毛病,后天没法根治,并且随着年纪的增长,有日益狗化的趋势。
而我这个普度众生心怀天下的美利坚女菩萨,就只能勉为其难的和他凑合着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