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周谨打车去了南郊,南郊的街道比市区的更整洁,但也更冷清,一路上高层建筑越来越少,最后车停在了一个小区面前。
说是小区,其实和乡村也没什么区别,家家户户都是自建小洋楼风格,周谨拐进了一条小巷,小巷的尽头是一座小楼,院里的石榴伸出院墙,几朵石榴花隐在郁郁葱葱的枝叶间。正巧走过一个人,周谨叫住他就问:“请问这座小洋楼住的是谁啊?”
这人很不耐烦地说:“一外地的,搞不懂她要工作为什么还要搬到这旮旯来。每天天不亮就叮叮当当骑着自行车进城去,中午还回来,累不累啊!”
“好的,谢谢你。”
这一定就是妈住的地方了。
周谨走近了小楼,小楼装修是妈的风格,白色的底调,简约的白墙作为基底,院子里种的花很多,花篱一看就是她亲力亲为,很不规整但又显得很有活力。
周谨原来上初中闹叛逆,有一段时间和唐晴雨不对付,觉得唐晴雨的审美实在不行。唐晴雨联谊带回来一只自己涂的风筝,上面全是高饱和高纯度的色彩,女人不懂得美学,不知道色环,只知道用最亮的颜色,结果被周谨狠狠地嘲笑了一通。
其实唐晴雨的审美不差,那风筝涂完了自己也觉得不好看,听见周谨嘲笑后就服了软,任凭周谨一边冷嘲热讽一边手把手地用丙烯重新上色。可惜最后丙烯涂得太厚,风筝怎么都飞不起来,也就收在角落里,任凭它落灰了。
不知道为什么,唐晴雨的审美在其他方面总是特别突出,就比如选衣服吧,她虽然理解不了那些新奇的服装风格,但她总是能在一家店里找到最合适的,即使那衣服看上去不怎么出众,可能还有点老气,穿上去却总是好看的。
现在看来,如果唐晴雨想,她也可以把房子装修的让人悦目,只是原来总忙着工作和家庭,没有时间和金钱浪费在这对她来说无关紧要的地方上。房子原来都是租来的,没法大肆装修,唐晴雨就没事做点手工,种点好养的花草,尽己所能装点着家。
她那时就喜欢简约的格调,但同时又垂青富有生气的花花草草。
现在时间还早,唐晴雨应该是还没有下班,周谨漫无目的地在小巷里绕来绕去,试图通过这几乎不存在的蛛丝马迹去拼凑唐晴雨这十一年的岁月。
这里有着256路线路上拥有的热闹,电动车和出摊车错乱地交织在一起,空调外机盛夏滴答出的水蔓延出一片轨迹,青苔肆意地沿着轨迹生长,大街小巷里会看到孩童踢着啤酒瓶盖,偶尔被路过的电动车主教训一声,无事的老人窝在树荫下,坐着吱呀吱呀的竹椅,提着蒲扇和身边人扯得东南西北,好像所有事都在老人家运筹帷幄之中,他们的狗在树下尽情吵闹,吐着舌头,被主人饱尽沧桑的老手抚着头。
就像时间凝固在十一年前那个高考结束的夏天,一切都变了,但也都没变。
唐晴雨离开那个纷纷扰扰的老居,带着倦意和儿子住在了那个租金低廉的小区,短短两年就把它和它的纷扰刻进脑里,就连离开也选择了和它相似的温存。
周谨坐在小卖部门前的马扎上,慢慢吃完了一支牛奶冰。就那样看着天上飘过的云一片一片藏进小卖部一旁大树的枝叶里,一直悠到了十二点。
时间到了。
十二点十五分,唐晴雨穿着一身长裙,骑着女自行车回到她的家。自行车穿过日头炙烤的小巷,卷起一阵热浪。
唐晴雨轻巧地翻下车,戴着防晒袖打开了小院的院门。
院子里的花草有规律地随着开门卷起的风轻轻摆动,唐晴雨利落地停好车,在车座上盖一层布防止高温,快速地走进屋,片刻,房间里炒菜的声音传出来。
滋啦滋啦的油声和香气顿时席卷了整个小院。
唐晴雨在院子阴凉处搭了张桌子,夏天就在这里吃饭。风扇和插线板被她搬出来,安置在这一角,艾草晒得直打蔫,惹得院里总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清香。
唐晴雨一个人住,菜做得不多,基本是什么方便就怎么来,她饭吃的很快,冲洗完碗筷,在院里照顾一下花草,就准备去休息了。
周谨走出来,在院门上轻轻敲了敲,就像许多年前他放学回家一样,叫了一声:“妈。”
周谨知道自己现在这副面孔和原来的毫无相似,但唐晴雨就是能很快反应过来,下意识地在裙子上捏一把,好像刚刚做完饭没来的及在围裙上不经意的一擦,匆匆跑来给归家的孩子开门。
唐晴雨知道周谨就是周谨,这也许就是人们口中奇妙的心灵相通吧。
唐晴雨好像已经从刚刚的震惊中缓过来了,她眼睛缀着泪光,笑着看着周谨,说:“欢迎回家。”
“等着妈妈给你做饭,好吗?”
周谨点点头,被唐晴雨拉到椅子上坐下,看着她在那里忙碌,感觉自己的身躯忽然变得很小,胸前戴着半新不旧的红领巾,坐在餐桌前等着妈妈把饭端上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