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怀玉原本以为章知风说要住到阜江巷只不过是说说而已,没想到几日后还真的听到了隔壁宅子传来的动静,原本倒是没往章知风身上想,但是出去买菜的忍冬倒是看到了章知风,惊得忍冬将菜放下就跑到屋子里告诉沈怀玉。
“小姐,隔壁新搬进来的那户人家居然是那个我们在来的路上遇到的红衣公子。”忍冬看了看沈怀玉没什么反应,接着说道,“就是那个叫章知风的公子,脖颈上还有画着梅花的。”
沈怀玉倒是真的没有忍冬那么惊讶,毕竟她之前还在街上遇到了章知风,但是这件事也不是特别重要,所以她也没有告诉忍冬。
阜江巷虽然也是一个繁华的巷子,但是毕竟也只是一条平民巷。大多数的宅子都年久失修,就算有些是新建的,但是也远远说不上是奢华,在章知风这样的人眼里就更是和一片废墟差不多了。
对于章知风真的要搬到这里的这件事,决明简直是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毕竟他可是太了解自家的公子了,金陵最好的客栈在章知风眼里都是勉勉强强有个住人的样子,而新租下来的这个宅子,那简直就是破破烂烂,不堪入目。
所幸章知风并不缺银子,直接大手一挥在当地找了专门能办事的,来帮他把这个破烂宅子好好整理一番,直到今日才在章知风那里勉强过了关,他才愿意踏进这个宅子。
但想要达到章知风能够同意入住的水准,那可真是费了一番功夫,把那个办事儿的人都给气了个半死,要不是章知风出的银子实在是太多了,估计前来传话的决明早就被那个办事的给狠揍了一顿。
其实不要说别人,就说决明自己也想把章知风给揍一顿,明明是短暂的住一下,墙上的挂画一定要清虚子道长的真迹,桌榻一定要金丝楠木的,而且式样还要好看。
除此以外,就连池塘里的鱼都得是昭和三色锦鲤和黄金锦鲤,这倒也算了,只是上一次来这边验收的时候,章知风还站着说话不腰疼,在池塘边站了半天,又觉得还是只有一种鱼更好看。
然后又要把黄金锦鲤给全部捞上来。
这么折腾得人仰马翻的,偏偏章知风到了最后终于通过的时候,也还是感慨了一句,“啧,终于勉强有个人住的样子了。”
办事的看着这一步一景,廊腰缦回的庭院,几乎是按照金陵首屈一指的私宅来布置的宅子,每一处几乎都是用真金白金堆出来的景致,在这位公子的眼里,居然也只是勉强有个人住的样子。
那寻常的金陵人怕不是都住的是猪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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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怀玉租赁的宅子庭院里有一座小亭,旁边就是一片竹林,竹影纷杂,微风拂过,清幽雅静。所以沈怀玉也经常坐在这个亭子里看书,非常惬意。
今日就是如此,沈怀玉随手从书架上拿了一本叫做《奇闻邑录》的游志,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看着。
沈怀玉的手指微微摩挲着书页,说来奇怪,以前看过那么多晦涩难懂的典籍史书,也曾经饱读先人撰写的复杂策论。而现在手上拿的这本书本来说不上是什么连篇累牍的晦涩书籍,但是她现在却撑着下颔,将书的边角卷起一个边,却怎么都读不进去。
刚过春分的金陵虽然说不上有什么暑气,但是日头却挺好,清冽的竹香从附近飘过来。沈怀玉眯起眼,将手上的书微微卷起来挡在眼睛前,抬头向上看去——却看到在自己院子的墙头上坐了一个人。
春日融融,明媚的日光浇在他的身后,身穿白色的锦袍,映出一片澄澈的光影。手里拿着一柄白玉折扇,随意地扇动几下,一只脚悬在半空中,正在慢悠悠地晃荡。
他就这么神色懒散地坐在别人家的墙头上,丝毫不觉得自己这样不是君子所为。等到被沈怀玉发现,他也丝毫没有任何愧疚之情,只是挑眉笑了笑,原本就秾艳十分的眉眼显得更加风流。
“啊,被发现了。”宋临云侧头,语气却丝毫没有被发现的窘迫,似乎觉得坐在姑娘家的墙头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沈怀玉将手上的书放在石桌上,手指来回摩挲着书页的边角,“宋二公子还真是不走寻常路。”
“寻常路?”宋临云从墙头上手一撑干净利落地跳了下来,随手掸了掸袍子上的灰,“什么是寻常路?你是指章知风也搬到这里的事情?”
沈怀玉是真的没想到宋临云居然还念念不忘这件事情,或许在大名鼎鼎的宋二公子的眼睛里,就不该有一个人可以和他相提并论,之前沈怀玉说宋临云和章知风都是朋友,这件事情便触及到了宋临云的敏感点,每次他都要拿章知风来比较,哪怕这件事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