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上去这匪还当得挺有原则道义。既然不用见血要刀何用!楚禾扔下刀,单凭自己一身本事即可。
宫卿见状皱眉解释道:“刀可作威摄。”
不然凭你这一副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样子人家会当你是乞丐的,怎比得强盗威风吓人。
两人一来一往间马车到了,车身普通,马匹倒还算精壮。
宫卿瞧准时机一箭射入马儿前方道上,马儿受惊四蹄扬起,吓得马夫死死拉住缰绳才让不至于翻车。
车帘撩起,露出一个扎着粗黑长辫的胖脑袋:“作什么!找死嗯?”
只这一会儿,宫卿已杀到眼前,手起刀落,那胖脑袋己滚在地上。
楚禾刚从石间跃出见宫卿反手又是一刀,马夫也死了。
说好不杀人的,小贼匪有点信誉度好么。
楚禾扼腕,他活了这么久还从未亲手斩过人,可惜了,早知道先头应该与那小贼匪商量好,她负责越货自己负责灭口,这下好了,她一人干齐活了全行当,倒显得自己很不威猛,连带很没用处。
宫卿身手干脆利落,显然砍人脑袋这活计甚是熟练,除了地上两大滩血马车没沾染半分,很是得用,毁尸灭迹也做得如行流水。
尸身藏在了山石后,头对头,两具身体并排而列,稍矮的那具对得上肩却齐不了脚掌,宫卿仔细地挪了一下,刚好与边上那具肩脚各差一掌之距,最后一泡沙土把地上的血迹一掩,神鬼不知。
马车在楚禾眼中简陋的简直没法待,窗缝里积了一层乌亮的灰,地上只铺了层破草席散着难以形容的气味。
看在有一大瓶清水份上楚禾免为其难地与上了车,掂了掂水瓶先往喉咙里灌了几口水缓解了一日来的干渴,顿时心情颇好,笑着将水递给宫卿。
宫卿亦仰头灌了几口递回给他,两人又啃了几口干粮,宫卿随即坐在车辕上充当起马夫来。
马儿欢腾地跑起来,楚禾简单地梳洗一番后觉得精神气爽,逼仄车厢实在装不在他这尊金装大佛,遂干脆与宫卿一道坐在车辕上,一左一右。
天光已暗,天幕似盖,日月同辉,耳边是呼呼的风声,眼前是一望无垠的戈壁荒漠,衣衫虽破发髻亦乱却依旧让人胆气横生,浑身充满豪情壮志。
等等……
为何先头隐约可见的城池这会儿没了?
楚禾纳闷。
“圣上,”宫卿解释道,“这会儿咱们有了水和干粮便有了生计何苦冒风险入风凌城,那可是邺国戌边大将风凌家的老巢,适才那两个短命的便是风凌家的豪奴。”
楚禾诧道:“你怎知?”
宫卿答道:“风凌家的家奴右颈上刻有家族图腾。”
楚禾脸色有点不大好,说道:“朕以为还是去城里找个上好的客栈好好地洗个澡换身新衣衫再吃顿饱饭睡个好睡这才是上策。”
话音一落,楚禾收到了几辈子以来头一回被人看白痴一样的目光。不过几息,他便败下阵来,长腿冲着宫卿一伸露出两只光脚丫。
修长洁白的脚丫上恐怖地长了几个溃破的血泡。
这让有强迫症的人如何能忍!
宫卿手忙脚乱地从怀中掏伤药,十分自责:“臣竟忘了为圣上上药了。”
楚禾这回顾不上柔情蜜意地感动直皱眉,这人总抓不住重点,重点不在于脚破,而在于……
“卿卿没觉得朕的脚很干净么?”
宫卿:呵呵,找把刷子全数抹平了漆成一个色,这才叫赏心悦目的干净。
但还是沉默不要开口顶撞的好,她是个忠心耿耿的好臣子,更要在圣上面前做个让人称心如意的好人,以期远大的前程。
“哈哈”得不到回应,楚禾独自干笑了几声,“朕把剩下的水用来洗脚了!”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宫卿的确意外,绝想不到銮座上那个一本正经的人做起事来竟如此不靠谱的吓人。
宫卿仔细看着楚禾端出来的那盆洗脚水默了片刻道:“其实没有清水也无妨,待明日把马斩了接上马血亦可渡日,以臣与圣上的脚程至多三日便能回戌城了。”
闻言楚禾眉稍吊起嘴巴翘得老高非常地不乐意:“朕乃天子,怎可当那茹毛饮血的野人!”
况且还要再在烈日下暴走三日,让朕死了算了。
一个不愿喝马血,另一个不肯吃洗脚水。
二个时辰后两人快马加鞭到了风凌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