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转过头来问褚南浔,“你信吗?”
“信,你说的我都信。”
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什么人,能比迟贞更让褚南浔觉得信服了,所以,他回答得毫不迟疑。
在褚南浔的认知里,自在平滩湖认识以来,迟贞从来没有骗过他。
“我也信。”
崔命不甘落于人后,特别是落在褚南浔的后面。
能有两个人相信,迟贞觉得也不枉她来这世上一遭,即便她从来都没有真正见过这个世界。
吴士干胡子一捋,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伤疤怎么来的我不管,怎么去掉我却知道。我有一个旧相识刚好精通此道,不管是娘胎里带的,还是后天长的,都能恢复如初,说不定还能锦上添花,让你艳冠群芳。”
“条件?”
“艳冠群芳”迟贞不知道是什么样子,想必是好的,但她不相信吴士干有这么好的心。
果然,吴士干的话暴露了他的目的。
“答应做我徒弟一年,之后随便你干什么。”
自从那天在百里阁见到迟贞之后,吴士干就在考虑这件事。
他已经五十多了,一辈子孤身一人,也没收半个徒弟,等到百年之后,一身的绝学只能带进土里。
他躺在床上,越想越觉得对不起先师,连着几夜都睡不踏实。
那天一交手,吴士干就知道,迟贞是个不可多得的练武奇才,也是他活了五十多岁,见到的唯一一个想托付衣钵的人。
多少人自诩奇才,在他看来,不过是自吹自擂。
与迟贞相比,全都是平庸之辈。
“我已经有师父了。”迟贞断然拒绝。
江湖上,没有拜两个师父的道理。
这个结果是吴士干开口之前就预想到的,但是,他不可能就这么轻言放弃。
“你再考虑几天,等试剑大会之后再给我答复。”
容貌对一个女子来说有多重要,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无人不知。
褚南浔知道,迟贞很在意眉间的伤疤,她也是女子,是众多爱美之人中的一员。
记得平滩湖初次见面的时候,迟贞总是刻意低着头,下意识地挡住伤疤。
他很想帮到迟贞,但迟贞言出必行,褚南浔不知道该如何劝,只能把目光投向崔命。
崔命难得跟他立场相同,连束手无策的样子都差不多。
“不用考虑了,你跟我过来。”
就在他俩绞尽脑汁思考对策的时候,迟贞直接起身,并且把吴士干带走了。
两人出了客栈大门,一直绕到客栈后面的角落才停下来。
迟贞听了四周没人,对吴士干道出原委。
“你知道了我的名字,想必这两天没少打听我的事。我迟贞做过不少劫富济贫的事,江湖上也混出了点名声。不管认不认识的,都知道我迟贞是个瞎子。但是,别人不知道的是,眼瞎只是其中一项,准确的说,我自打从娘胎里出来,五感全失就占尽了。一个五感全失的废人,你确定还要收做徒弟吗?”
这几天调查迟贞,吴士干听到最多的词就是“眼瞎”、“爱穿红衣”,又或者是“打遍归硖无敌手”、“女菩萨”、“不讲情面”之类的评价。
像迟贞刚才说的“五感全失”,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那,你的耳朵?”
吴士干有些不信,迟贞的耳朵说是“顺风耳”也不为过,怎么会五感全失。
“我现在能听见声音,能感受到东西,全是因为我师父。他为了我,学遍各家医术,没有一天休息。外貌是天生的,既然伤疤生下来就存在,我又何必强求,为了一点点虚荣心,让我师父伤心。”
“能听能感受?”
吴士干算是听懂了,迟贞除了看不见,还没有味觉跟嗅觉。
“人就是那么奇怪,听了你的话,我反倒更想收你做徒弟了,刚好我之前提到的旧识就是一位神医。”
他没敢往下说,那位旧识的人品可不怎么样,他之所以犹豫要不要告诉迟贞,也是因为这个。
迟贞口干舌燥地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打消吴士干的念头,没想到,弄巧成拙了。
她一时没了注意,只好使出下下策,对吴士干伸出手臂。
“想必你也能把个脉,把完脉之后,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可以去济世堂问陈大夫。只一条,这件事不能让褚南浔知道。”
吴士干不明白迟贞说的什么意思,但是,在摸到她脉象的那一刻,一切都变得明朗。
一个生命比师父还短的人,又怎么能指望她传承衣钵呢?
褚南浔不知道他们聊什么去了,只知道回来的时候都不太高兴。
吴士干还用奇怪的眼神看自己。
刚才聊到最后,吴士干都为迟贞感到不值了。
明明已经命不久矣,谁都能告诉,偏偏要瞒着心上人,图什么呢?何不让剩下的时间过得自在些。
和吴士干一样,褚南浔心里也是充满疑惑的。
他想不通,是什么理由,能让迟贞放弃变美?又让吴士干放弃收迟贞做徒弟?
明明之前还异常坚定的!
迟贞的相识里面,褚南浔大概是唯一一个不知道真相的。
整整五年,他都待在平滩湖小岛,出了岛之后,就基本上和迟贞形影不离。
没有一个人跟他讲迟贞的过往,迟贞也刻意瞒着他,以至于到了现在,他对迟贞的事情,还是一无所知。
原本气氛就不好的聚会,意料之中的不欢而散。
褚南浔趁没人留意的时候,追上吴士干,问了他关于复颜之术的事,以及怎么找到他的旧相识。
既然有去掉伤疤的可能,褚南浔就不想放弃,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他也不希望迟贞的人生留有遗憾。
迟贞预感,她可能会被推着去参加三轮比试,客栈附近,近来总有人窥伺。
捱不捱得过,就等二十五那天了。
于是,她给师父写了一张字条,说明归期。
犹豫再三,又写了一张压在砚台下面。
等候多日的蛮牛,扑棱着翅膀,消失在夜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