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是什么时候出现在树上的,在场的,没有一个人知道。
崔命自忖武功不错,刚到这里的时候也仔细观察过,他敢打包票,树上是没有人的。
否则,如此鲜明的颜色,又坐在这么显眼的位置,只要他不是个瞎子,就一定看得见!
众人慑于女子诡异的出场,都不敢出声,停在原地一动不动。
静了半响,女子一直没有动静,匪首觉得干等不是个事儿。
向她行了个江湖礼节,指着崔恪说道:“我等收了钱财,要拿此人交差,还请女侠行个方便。”
女子没有回答,晃悠着双腿,带动枝叶一起摇动。
“我保证,事情办成即刻离去,一定不会打扰到女侠的清修。”
匪首把面子不要,殷切求肯的样子,红衣女子好像没看到。
她一直不作声,众匪徒耐心被消磨干净,按捺不住就想动手。
“你们要在这里拿人,不打听下我是谁吗?”
正当所有人都蠢蠢欲动的时候,女子清脆曼妙的声音传了过来,仿若出谷黄莺。
敢到这里做买卖,哪些人物惹得,哪些人物惹不得,匪首自然事先都打听清楚了。
但是,跑江湖的最重要的就是“信誉”二字,收了钱,今天不拿下崔恪,他以后还有何面目见人?
还会有谁找他做买卖?拿自己的钱途,和崔恪的性命相比,孰轻孰重,他还是分得清楚的。
况且,江湖上都传这女子厉害,可究竟怎么厉害,却没人说得清楚。
想他一个堂堂的爷们儿,若是连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片子都怕,怎么说的出口?
真刀实枪地打,输便输了,打都没打直接跑,传到江湖上去,岂不让人笑掉大牙!
人活一张脸,他不能被人肆意践踏!
想到这里,匪首不再犹豫,一声令下,众喽啰一拥而上,强行要把崔恪拿下。
女子见匪徒不听劝告,出声斥道:“给了你们机会,自己不走就别怪我了!”
众匪徒抡刀叫嚣,前面几个已经伸出手,马上就要够到崔恪的脚腕。
一阵破空之声,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伸手的几名匪徒就咽了叫嚣,直直向后倒去。
变故突生,余下的匪徒被吓得够呛,纷纷往后退。
“鹊尾针!姑娘果然名不虚传。”
匪首看着一地的死尸,既心痛又惊骇。
不是他没尽力,而是对方本事太高。
事到如今,传出去丢人已经不算什么了,留着命逃出去才是正经!
但这也不是他说了算的,他现在能做的,只有待在原地,静候发落。
“饶你一条狗命,以后别再让我见到你,还有你手底下这些废物!”
女子旨在威慑,没有对他们赶尽杀绝。
匪徒们本来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一听女子要饶了自己“狗命,像卸下了千斤重担,整个人都轻飘了。
众人感恩戴德,一顿磕头,带着从阎王殿寻回来的两条软腿,没命似地向来路逃去。
只留下四五具同伙的尸体,和他们脖子上插着的,金光闪闪的鹊尾针。
强敌既去,崔恪三人松了一口气。
若不是运气好遇到贵人,就算有十条命,也不够折腾的。
崔恪在汴梁时,喜好结交各路朋友,像红衣女子这样的高人自然不会错过。
他向女子一抱拳,说道:“汴梁崔恪,多谢女侠救命之恩”。
树上没有回音。
许是没听见吧?崔恪想着,又道:“这位姑娘,能否告知芳名,来日也好报答,在下家中颇有些家私……”
“不用了。”红衣女子的声音平静无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江湖人应该做的。”
她顿了一下,又接着道:“至于你的家私,就留着吧。”
鹊尾针是用纯金打造的,能用得起这样的暗器,又怎么会看得上一般的黄白之物。
崔恪意识到自己失言了。
他习惯在结交朋友的时候使些金钱,能让友情升温得更快。
以前他都是这样做的,也交到了不少朋友,很多人吃过一次饭,第二天见面都不一定认得出来,他也混不在意。
显然,红衣女子和他之前认识的人不同,她不愿意做酒肉朋友。
江风吹过,一直黏腻的后背得到片刻喘息。
绿叶被风吹得渐次摇开,树冠间露出一双妙目,直直地看向崔恪这边。
“芙蓉不及美人妆,水殿风来珠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