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觉得,自己并不是神经病。
但是,自己并没有办法,在喊自己神经病的那些人面前,来替自己辩解。
自己越他妈的替自己辩解,这些人喊自己神经病,喊的越他妈的欢。
是的,自己不是神经病,自己怎么挣不来钱。
自己不但挣不来钱,而且,自己还他妈的把自己的老婆,还有孩子,给他妈的养没了。
想到了自己的老婆孩子,都没有了。
可能,又触动了莫刑天心底那根敏感的神经。
莫刑天又扬起了脖子,猛然喝了两大口酒。
莫刑天知道,距离自己死亡的时间,也就两口酒的时间了。
莫刑天不再去想其它的任何的事情。
莫刑天看了一眼,自己穿在身上的黑色的风衣。
莫刑天自己知道,这件风衣,还是自己上大学的时候买的。
当然,这件风衣,并不是自己买的。
如果,这件风衣,是他妈的自己的买的,那么,这件风衣,也就没有了故事。
一件没有故事的风衣,莫刑天断然不会穿在身上。
虽然,莫刑天是一个事事追求完美的人。
但是,莫刑天却在自己四十来年的人生当中,一件完美的事儿,都没有他妈的遇到过。
莫刑天又扬起了脖子,把最后的两口酒猛然灌了下去。
这个时候的莫刑天,已经成了一个真正的勇士。
莫刑天在自己的心里,默默地说着。
“一个不需要勇士的年代,勇士就是神经病的代名词——傻逼。”
莫刑天站了起来。
莫刑天抬头,看了一眼,自己头顶那蓝蓝天,白白的云,莫刑天感觉到自己离天已经非常近了。
对,就是非常近了,因为,现在,我莫刑天,就是一个真正的顶天立地的勇士。
一个勇士,就能够勇敢地面对一切困难。
一个真正的勇士,也绝对不会被死亡吓倒。
莫刑天已经不再惧怕死亡。
虽然,莫刑天现在已经感觉到了,自己的双唇,已经亲吻到了死神的双唇。
但是,莫刑天的脸上,却掠过了凛然的笑容。
莫刑天跃起了自己的身形,向着山崖下面飘了下去。
风,似乎更狂烈了,因为,呼啸的风声,听在耳朵里,比自己坐在山崖上的时候,更加迅猛。
落叶,也仿佛,让秋后的凝霜,把眼泪,写了哀伤。
因为,它们从自己的眼前,掠过的速度,再也没有了以往的轻柔。
好像是心里,装着太多的心事。
好像,枯叶的双眉,也凝聚到了一起。
但是,莫刑天已经管不着,它们的双眉是不是还会舒展开,他自己都不知道。
毕竟,自己的生命,马上就要消失了。
莫刑天此刻,真正地感觉到了生命的脆弱。
因为,现在,自己的生命,才真正地更像一片落叶一样。
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生命,是触碰到一块伸出的岩石,或者是坠落到那深不测的谷底,才能彻底的消失。
但是,莫刑天还是在自己的生命终结以前,喊出了一句。
“我莫刑天,曾经创造过,那个年代,莫家寨子人,谁也没有能够创造过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