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进抱着老娘在森林中狂奔跳跃。 这一跑,他便发现自己的身体素质超强,远超当兵的体魄。怀中多了个人也不影响速度,耐力和速度都远超翔哥。 或许这就是穿越带来的身体变异,也是唯一的金手指。不仅力量变大,速度提升,就连听觉和视觉等各方面都明显得到增强,对周围感知格外敏锐。 王进在林中狂奔时意外发现身后有人跟踪。凭借后世丛林行军的经验,故意留下痕迹布下几个迷魂阵,便轻松甩开身后追兵,一口气跑了十多里路。 由于他是被秘密送出城,脸上没有刺青,也没有伤疤。从搜刮的钱袋子里面拿出银两,路过一处村庄的时候,高价买了一口棺材和锄头等香纸供品。 最后找了一块山清水秀的僻静之地安葬谢老夫人。 位处延安府和华州交界,罗敷水(今罗纹河)蜿蜒流淌。依山傍水的山脚下耸立起了一座新坟包,石碑上铭刻着“慈母谢氏之墓”,摆放瓜果等贡品。冥纸燃烧时独有的味道弥漫,周围纸钱散落…… 冬季的天总是阴沉,朔风凛冽,偶尔有雷声隆隆。几片金黄色的花瓣随风飘扬,留下一缕芬芳。 王进在坟前摆放一束野菊花,祭拜过后。又按照家乡的习俗,亲手在坟前栽种一棵野生桂花树。野菊花和野桂花树苗都是在森林中发现并采集的。 不管怎么说,无法风光大葬,便只能用这方法来弥补。 桂树桂树,谐音贵树。桂花开时金黄,彰显身份。又有祝愿老夫人投胎富贵家,子孙登科的寓意。 (古代一炷香5分钟,一盏茶10分钟)。 一盏茶不到,王进将桂花树周围的浮土踩结实,又浇灌足够的水,这才搞定收工,独自坐在坟前一块青石上怔怔出神,下意识的添加冥钱,黄纸。 逝者已逝,生者当奋发图强。 直到现在,他才能静下心来好好整理自己的思绪。才有时间来考虑自己穿越过来今后该何去何从? 根据自己脑海里的记忆,有九纹龙史进,豹子头林冲,河东田虎等人物,再次确定这是水浒世界。 处在北宋末年,赫赫有名的风流皇帝宋徽宗赵佶。但绝对不能以水浒原著来定论,因为这是真实的世界。 如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不久前就在西军任职。二十多万西军,在边境与西夏国交战近百年堪称百战精锐。又有种师道,种师中等经验丰富的名将坐镇。军事实力根本就不像自己熟知的水浒那般孱弱。 另外北宋末年,内忧外患。 北方女真人已在白山黑水间崛起,在完颜阿骨打的带领下,辽国屡屡挫败,再过两年就会建国,金。 目前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冬季,距离北宋灭亡,靖康之耻,只有十余年,到那个时候,金人铁蹄南下,中华大地饱受摧残。北方三千多万汉人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短短几年,便十不存一。 “哼,无论如何,我是不会眼睁睁看着这种事情发生!”王进想起后世军事会议讨论宋朝,便握紧双拳。尽管无法通过文献有多残酷,但却令人愤慨。 身为华夏男儿,岂能眼睁睁地看着同胞遭受屠戮?但凡有血性,绝不能容忍,何况他这后世的军人? 可惜,先不说这些异族带来的威胁! 不说已经冒头的河东田虎和在暗处传教的江南方腊。光是大宋内部,蔡京,童贯,高俅等众奸臣在朝堂争相斗艳。四大奸臣买官卖爵,朝廷乌烟瘴气。 像高俅这种小人睚眦必报,是不会放过自己的。只要得知自己跑了又在哪,肯定会调动兵马来剿。 王进是后世人,有民族情怀。却没有忠君思想,可不会像原草包王教头,窝囊的林教头一样,忍气吞声等人来杀,高俅不来,他也要找机会报仇。 当然,他目前孤身一人,根本威胁不到权势滔天的高俅。就更别说去对付异族,光有勇气可没用。 自己脱离危险处境却依旧不妙,想要在这个乱世活下去,活得好,就只能靠自己,就得组建势力。 落草为寇,占山为王是唯一的出路。 首先是有个安身之地,逐渐适应并融入这个世界。嗯,济州水泊梁山,易守难攻,是个好去处。 只是这个想法刚冒出来,王进便否决了,孤身一人很难抢夺成功,千多里之遥,保不准遭遇官府。 就近投奔山寨,确保安全并拉队伍。 王进摸了摸浓密的胡须,眼前一亮,这里是延安府外的荒野,北边就是渭南,也就是华州地界。 华州,少华山,绕路撑死也就两三百里路。 按照现在这个时间段,山上强人大当家就是原本王教头的徒弟九纹龙史进,这是一个心怀正义又涉世未深的少年。有点二楞子倾向,容易被忽悠。另外有神机军师朱武,跳涧虎陈达,白花蛇杨春。 共四条好汉,千多号喽喽。 王进是史进的师傅,凭着这层关系,接管山寨不难。有了班底后,便能快速度过创业初期的艰难, 给自己定个小目标,先以少华山为根基,发展几个月。然后再去济州夺取梁山,还有石碣村的阮氏三雄等待收服。凭八百里茫茫水泊立于不败之地。 犹如一颗钉子狠狠锲入东京腹地。 再去四处拜访英雄好汉,撬一撬四大寇的墙角。也可以仗着水泊水系四通八达,可以提前布局海外…… “嘿嘿嘿,有搞头啊!”王进越想越觉得可行度高,脸上浮现笑容,只要自己有了地盘,便能积蓄力量快速变强,可以自保,也能应对将来的乱局。 而这个前提,首先得前往少华山! 执掌山寨大权,一步一步地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发展。 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必须要抓紧。 “娘啊!儿子不孝,辱没家门,却只能去做个山大王。”王进跪在坟前神情悲愤,目光变得坚定。 “王家遭逢大难。高俅狗贼欺我太甚,慈母之仇不共戴天。一天大仇未得报,老子便一天不留发。今日削发明志,苍天见证,若违背,头如发断。” 说罢,他哐啷抽出两把雪亮的钢刀,一把为镜,一把作剃刀。抽掉头上的发钗和包巾,顿时披头散发。 手起刀落,发丝飘扬…… 古代人对于须发都是十分看重的,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若非必要打理,没人会剪掉须发。 因此,才有了三国时期的曹操“割发代首”的典故。 王进当然知道,但他更觉得头发太长非常麻烦,从之前杀人的时候就觉得脑袋沉重不得劲,加上跨越千年的观念不同,他无法接受男人络腮胡配过腰长发。若非大冬天真的很冷,他肯定搞个光头。 当蓬乱的须发打理掉,王进模样大变,判若两人。 由于他是被秘密转移,脸上没有金印,疤痕等。相貌看起来顶多二十八九岁,五官端正,脸庞线条硬朗,剑眉星目,身材高大,搞了个三七侧背头,类似发哥那种发型,颌下留着一圈短络腮胡,尽显成熟魅力,又彪悍狂野,浑身有股匪气。 “不赖,这样才凉爽。”王进对着镜子,摸着扎手的胡须。头上沉甸甸的份量感消失,令他惬意地扭脖。接着戴上一顶草帽,又换上一套麻布衣裳。 换下来的衣服和冥纸,香烛一块焚烧。 “老娘,我要走了,以后有时间再来看您老人家。”王进跪在老人的坟前,磕了三个响头。起身走到一边背起包裹和买来的被褥,提着棍棒往北飞奔。 少华山,离此至少两百里路,怎么着,也要好几天。王进从脱身到安葬完老娘,过去了几个时辰。 冬日的天,又黑的早。 本就是阴沉的天,西边那抹余韵消失,昏暗的暮霭渐渐低压,天地渐暗。雷声阵阵像,又像是要下雪。 王进提着几只在森林中猎到的山鸡野兔走出森林。看着天越来越暗,再看看远处灯火闪烁。赶过去肯定来不及,荒山野岭,也没有找到村店投宿。 他眼睛尖,森林中看到有荒废的建筑,便迅速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