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个热闹的地方,但又不是特别热闹。
这里是贫民区的闹市,自然比不上富人区。
周围的建筑墙壁在夕阳下呈现出一股尘土飞扬的感觉,底商的门大敞四开,街道上人流攘攘。
报纸,传单等乘着风,在不知谁家小电视播放的广告声中起舞,与喷涂在墙壁上的涂鸦互相交映。
在一处十字路口,有一个人的打扮和周围的人群格格不入。
他戴着小丑面具,脸是白的,头发是绿的,还有一个硕大的圆圆的红鼻子。
面具的嘴也是红色的,那是把嘴角咧到后耳根的夸张笑容。
男人穿着小丑服,踩着不合脚的,造型奇怪的弯头鞋子,在跳着舞。
他的舞蹈并不炫酷,也无美感,只教人觉得滑稽有趣。
一个偌大的广告牌被他举在头顶,周围人来人往,对他那滑稽的舞步漠不关心,对广告上的某厂家的电影宣传同样毫不在意。
他不是在扮演小丑,而是在这社会中,他好像是一个真正的小丑。
这个人就是亚瑟。
正如张寻所想,他的工作并不美妙。
而在亚瑟努力地想要引起别人注意力的时候,三个约莫20岁的年轻人从另一边的巷子里走了出来。
他们的头发梳得很漂亮,打扮花哨,穿着名贵的衣服。
很显然他们并不属于贫民区,他们是从富人区来的高贵人家的孩子。
和贫民区的人不同,住惯了富人区的他们才一出来就被可笑的亚瑟吸引了目光。
于是亚瑟不仅可笑,也可怜了起来。
在富人区可见不到这些,三个年轻人对亚瑟很感兴趣。
但从小到大就在富人区居住的他们早就在潜意识里养成了恶劣无比的习惯。
对他们来说,亚瑟可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玩具。
他们对视了一眼,便装作若无其事的向着亚瑟走去。
亚瑟还没有发现,或者说亚瑟发现了三个人,但并没有发现三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恶意。
他依旧为自己的工作勤恳的努力着。
这时,三个年轻人走进了。
亚瑟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其中一个年轻人立刻从后面抱住了他,接着是第二个年轻人,他来到亚瑟面前,对着亚瑟的肚子就踹了一脚。
亚瑟吃痛,像是虾米一样佝偻起来,他松开双手,广告牌掉下来,然后被第三个年轻人抢走。
年轻人们兴奋地喊着“跑!跑!”
亚瑟强忍着腹部的不适,挣扎着站起来,然后踉踉跄跄的去追赶三人。
广告牌是属于公司的财产,出了问题他是要担责任的。
但是很显然,他赔不起。
导演给了所有演员薪水让他们自由发挥,唯独亚瑟,是一个蒙在鼓里的真正的可怜虫。
这身衣服实在是太不合身了,亚瑟追的很费劲,好几次差一点摔倒、或是摔倒了然后爬起来。
好几次推开路人,惹来怒骂和白眼、好几次横穿马路,差点被路过的汽车撞得人仰马翻。
最后,三个年轻人钻进了一个小巷子里,亚瑟追了进去。
他盯准了拿着广告牌的那个年轻人,使劲冲上去,一把抓住广告牌。
亚瑟喊着:“还给我,请还给我!”
但年轻人并不理会亚瑟的苦苦哀求,反而是更加用力的拉扯。
终于,在“刺啦”一声中,广告牌再也经不住两人的撕扯分成了两半。x33
此时亚瑟的心直接跌到了谷底。
他只能祈祷,看在广告牌没有丢失,也没有变得无法复原的面子上,公司可以少罚他一点钱。
然而就在亚瑟愣神的功夫,三个年轻人对着亚瑟发起了攻击。
率先进攻的是和亚瑟抢夺广告牌的那个,他扔下手里的广告牌,直接一脚踢到了亚瑟的下体上。
这一刻的亚瑟目眦欲裂,又发不出任何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