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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端午(上)

一觉醒来,已是中平四年的五月初五。

区星今天最要紧的事,就是过端午。

过端午,是区家冲精神文化建设工作计划里既定的事项,非常重要。按p社的逻辑,可以有效提高全族的凝聚力。

汉末三国时期,是端午节传统民俗演化的重要时期。

这一时期,端午节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逐渐由大凶大恶之日开始向良辰佳节过渡。

到了农历五月,白昼越来越长,黑夜越来越短,温度逐渐升高。又因为降雨增多,天气越发潮湿。

湿热交加,于是乎毒虫繁殖、病菌滋生,人们感染生病的概率大幅上升。这在生产力水平低下、医疗卫生水平不发达的年代,是极其凶险乃至致命的。

曹阿瞒的夫人卞氏,儿子曹丕、曹冲,均死于五月。

生活条件相对优渥的贵人们尚且如此,普通百姓的生存情况可想而知。于是乎,五月就被先人们认为是阴阳相争的死生之月,极其凶恶。

而五月初五,更是凶恶之月里最穷凶极恶的一天。

也正因此,早期的端午民俗,有不少都邪门的很。

这些邪门民俗中,最为恐怖的,莫过于杀婴、弃婴了。

五月初五,生子不详,是从战国直到汉末三国时期都存续的社会文化禁忌。

这一点,东汉思想家王充就有记载,其著作《论衡》曾云:“五月子杀父与母。”

东汉时期的著名学者应劭,也曾在其著作《风俗通义》中写道:“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

恐惧之下,杀害、遗弃五月初五出生的婴儿成为了一种普遍发生的恐怖民俗。

如果有婴儿能在五月初五诞生而侥幸逃过一劫,甚至能成为登上史册的重大新闻。例如战国时的孟尝君田文,还有东汉时的重臣胡广。

《史记·孟尝君列传》曾载,孟尝君田文生于五月初五,其父田婴认为:“五月子者,长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命令田文之母将他遗弃。

《世说新语》载有胡广轶事,曰:“胡广本姓黄,五月五日生,父母恶之,置之瓮中,投于江。胡公闻瓮中有儿啼,取之,养为己子,遂登三司。”

克服恐惧的最好办法就是面对恐惧。为了对抗这穷凶极恶的一天,先人们很是想了些法子。就比如,把恶吃掉。

南朝宋时史学家裴骃在《史记·孝武本纪》中注有:“汉使东郡送枭,五月五日为枭羹,以赐百官。以恶鸟,故食之。”

枭为枭形目禽类的统称,也就是猫头鹰。古时认为枭是食母的恶鸟,故而食之,以绝其种类。

官员长吏在五月初五食枭,除了惩恶扬善的标榜之外,也有以枭为祭品、赎罪祈福、驱凶攘邪的意思——食母的恶鸟被我吃掉了,我牧守的地方,五月子就不会再妨害父母啦。

以魔法打败魔法,用迷信对抗迷信,总比向凶恶投降要好。

官吏食枭羹,人民群众也有自己的抵抗之道——以朱索、桃印和艾草装饰门户,在手臂上系五彩丝。

《后汉书·礼仪志》载曰:“仲夏之月,万物方盛,日夏至,阴气萌作,恐物不楙。其礼:以朱索连荤菜,弥牟蛊钟,以桃印长六寸,方三寸,五色书文如法,以施门户。”

说的是五月初,万物开始生长,但阴气犹盛,为了阻止阴气碍事,(因此需要想办法将其镇压)。方法是用红色绳子连着各种荤菜(指葱、姜、蒜等气味较重的食物)和器皿,用五种颜色的墨水在长六寸,宽三寸的桃木印上写上咒文,然后将它们悬挂在门上,(就可以助长阳气,镇煞阴邪)。

南北朝时梁宗懔编撰的《荆楚岁时记》则记载:“五月五日……,采艾以为人,悬于户上,以禳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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