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开跟着游骑来到了杨太岁跟前,无人注意,蔡迁带着底下百多个兄弟直冲而出。杨太岁轻轻皱眉,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正想要叫韩彬前去将他抓来回,在他营下可出不得投敌的部下,他丢不起这个人。
“大哥,我去吧!”杨开往前一步,主动向杨太岁请缨,“他要真的一心想着投敌,我们再留他也是引狼入室,还不如探探他的虚实。”
韩彬不需要叫,听到这边有游骑回来的动静,顿时人在堆中跳起,循着声音的方向,便追了过来。
杨太岁正好看到他,他不反对杨开所说的话,也没有完全听从他的话,而是道:“韩老二,带上你的人,跟开哥儿一起往前跟上去瞧瞧,记住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出手,你们的作用是奇兵。”
两人对他所说皆知根底,没多说话,相互对视了一眼,迅速召了底下人马跟上去。
太阳升起东天,晴空万里,少见残云,能见度太好。所以前方的斥候才会轻易发现敌人,但这对擅长,也可以说只擅长伏击作战的流寇队伍,并不是一个好消息。
蔡迁自认为没有杨太岁那种指挥本领,再加上敌众我寡,他从决定出兵的那一刻开始,就没想过要以堂堂之阵,正面迎敌。
在快袭、伏兵之间,他思索了一阵,选了后者。
他们占据先机,快袭的效果想来不会差,可快袭难以造成歼灭,逃走的敌人会泄露他们的动向,他要打的是一个歼灭战。
他在耻辱簿上的名字,唯有用官军的鲜血才能洗刷。
好在官军行过之处,周围并非一马平川,前后有两座发育不良的,光秃秃的山立在道路蔡迁领兵上来,与前方探马短暂沟通,落入前方小山的背光山坡。
杨开、韩彬则是停在了后方山地的地步,战士纷纷下马,抚摸马身,让它们在临战前,尽量恢复多一些力气。
一百对上三百人,就算是伏击,想要全歼而胜,也是不易,韩彬笑看着杨开,问道:“开哥儿,这要给你,你怎么打?”
“孙子曾言,故形人而我无形,则我专而敌分。我专为一,敌分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则我众而敌寡;能以众击寡者,则吾之所与战者。”
“说得好!”韩彬点点头,看向了前方,无比惋惜地摇了摇头,说道:“就是可惜,一个字都没听懂。”
“就是集中力量,打敌人力弱空虚的位置……”
他的语气配合那番感叹的表情,引得身后诸人忍俊不禁,也就在此刻,有人呼喝道:
“近了,近了!官军近了!”
韩彬带着亲兵,全部上马,备好刀枪箭矢,想一群盯着猎物的狼,蓄势待发。
蔡迁趴在草丛中,埋伏在此地之前,他已经兜马巡看过此山一圈,找到现在这个伏击位置,压低声音,对身边的兄弟说道:
“兄弟们,是英雄是他娘的狗熊,都在此一搏!大爷的,咱老管队的老兄弟,能独闯关宁军阵列,如进出姑娘家的身子那般简单,咱他娘的可不能在杂牌军面前丢了人。
此战若胜,我为各位兄弟请庆功酒,从今以后在不许看人眼色,若败,也不用怕,我蔡迁定死在你们前头!”
官军正到陕西,他突然站起,振臂高呼:“兄弟们,跟我贼他娘的!”
蔡迁本部剩下的二十多个人,当先举刀呼喝跟上,后方被编排进来的兄弟随后呼应:“贼他娘!”
哗啦啦,满阵刀举,长枪挺前。飞流阳光之下,刀枪光闪中,官军猛然环顾左右,瞳孔无不迅速扩张,阵脚顿时为之大乱。
弓箭手仓促拔箭远射,效果寥寥,蔡迁等人已经冲过箭矢远射覆盖的地带,他选择的正是以己之全力,攻敌腚部,胜则夺马而追,败则马革裹尸。
两军的头领,哐然一声举枪撞在一起,乱马交枪,血淋淋的马刀破体,红翻翻长枪穿空。
每一次手起刀落都砍在肉上,每一次枪起枪落,都带出鲜血,那种兵器与血肉的摩擦声音,伴随着受创者的悲嘶惨叫,和同血流如注、残支翻飞的景象,让人耳目不忍。
于是乎,杀戮变得更加疯狂。
悲惨是每个人都不忍看见的,生存却是每个人都在追求的,他们只希望活着的那个不是敌人,而是自己。
官军阵中领兵者,是一名把总,当先走在前头,山道本就不宽,蔡迁等人冲的凶猛,杀得突然,他们措手不及,加上后方队伍多有松懈,仓促迎战,一是失了先机,二则也晕头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