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偏了偏头,轻飘飘地看了一眼马车外的光景。
这一眼漫不经心,仿佛她看到的不是人,而只是呆板的物件罢了。
她定定地看了一会儿城脚,有半晌没有挪开目光,后来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那些尸骨:“将他们都埋了吧,立个墓碑。”
黄土为床,白雪为被,面朝苍天,也算是有一个交代了。
她的声音有一些沙哑,带着大病初愈的孱弱。
十六个侍卫中有两个点了点头,走了出来,抬腿迈到那些尸骨面前,微微低了低头,道了一声“得罪了”,便将他们身上的积雪拂了下来,买了一辆牛车,把那一具具瘦小的尸骸挪到了上面。
车厢里面的那个人最后再看了一眼,叹了一口气,便放下了帷裳。
“走吧。”
她的声音很轻,像是不愿意惊扰到什么似的。
车夫抖了抖手腕,那四匹战马又重新抬起了蹄子,向前方驶去。
马车在雪地上留下了两行清浅的印子,却又很快被飘雪遮住了,不留下一丝痕迹。
众人静静地看着马车的背影,有一段时间没有说话,最后还是有一个说书先生恍然大悟,拍了拍手,说到:“那便是武平郡主。”
路人似乎对这个称号也有些印象,问到:“武平郡主?怎么与那武平将军的名称那么像?”
说书先生抚了抚胡子:“郡主虽是女儿身,却也是武平将军。”
路边有一个大汉嗤笑一声,指着马车离开的方向说道:“不过是一个淫/娃/荡/妇罢了,怎么配有将军的名称。”
那路人极感兴趣,追问道:“兄台,这话怎么说?”
大汉斜眼看了一眼路人:“这件事都传遍了长安,你怎么还没听到过?”
“到底是宗室密事,知道的人不多也属正常。”说书先生坐了下来,伸出手来,“一吊钱。”
路人掏了银子,递给说书先生,见他清了清嗓子,不急不慢地开了口:“武平郡主姓李,全名李雁行,今年已经一十有八,享有郡主之名,食邑万户,乃是先帝养子之女……”
……
李雁行,武平郡主,武平将军,一十有八,秦王之女。
如果硬要给之前的被附体者附加愿望,那么孟云开无欲无求,李稚蝉想要称王称帝,朱砂想要负心人后悔,梅疏想要重新站起来,那么李雁行的愿望便是保全唐朝百年平安。
李雁行出生在西北。
荒无人烟,大漠黄沙的西北。
她出生的那一刻,天空飞过一行大雁,于是她就被取名“雁行”。
这个名字是她的母亲取的。那个女人还没有来得及看她一眼,便彻底撒手人寰了。
李雁行是一个没娘的孩子。
可是没有一个人敢笑她。
不是因为她的父亲是秦王李恭之,徽宗的养子,也不是因为李恭之是唐朝赫赫有名的常胜将军,而是因为她敢下手。
曾经西北有一个太守,那个太守有一个儿子,嘲笑李雁行是一个没人要的小杂种。七岁的李雁行拿出大人赶马用的皮鞭,一鞭下去,直直抽在那个男孩儿的脸上。等到大人赶来的时候,那支小皮鞭已经染红了,那个嘲笑她的男孩儿也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
李恭之那一次对她用了家法,打断了她的一条腿。他本来对这个独女可有可无,想要一个儿子。毕竟他驰骋沙场了几十年,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独苗,却还是一个姑娘家。
打完李雁行之后,李恭之问她为什么要下那么狠的手。那时候面容稚嫩、五官秀气的李雁行一滴眼泪都没掉,看着父亲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到:“我的祖父是当今圣上,父亲是亲封的秦王,他既然有胆量说我是野种,我就打死他。”
李恭之听到这一句话之后,第一次认真地看了一眼这个女儿。
李雁行长相随了她的父亲,唯有一双眼睛像极了她的母亲,温婉秀丽。只不过那时候的李雁行睁着眼睛,李恭之却看见了一只凶相毕露的狼崽子。
李恭之笑了。
等她的腿好全了之后,李雁行便第一次拿起了刀。那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把刀,很普通,很高,有她的一半,就是小卒上战场时的武器,平平无奇。
李恭之让她把一棵树在十天之内砍断,而李雁行便扛着那把刀,一遍又一遍地挥了过去,虎口留出了血也没有停下来,终于看见那棵树倒了下来。
砍掉她的第二十颗树之后,李雁行便第一次上了战场。
那一年,她八岁。
她骑着高头大马,跟在李恭之的身旁,看着他冲锋陷阵。李恭之本来没想叫她现在杀人,只不过却看见李雁行面色苍白,可是毫不犹豫地手起刀落,砍掉了一个敌兵的脑袋。
那一刻起,李恭之知道,这个女儿是天生的将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