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莳轻笑:“不用,都准备好啦,很快就搞定。”
她提起袖子,点上炉火,揭开砂锅的锅盖,将羊肉大火收汁,装盘上桌前,又撒了一把青葱段。
莴苣肉圆汤已经煮了一会,于莳问他们意见:“莴苣你们喜欢脆的还是烂一点的?”
刘珵摇头,表示自己没有偏好。
王十四一如既往不发表意见,倒是梁驰积极回答:“要烂一点的!”
“好的没问题,那就再煮一会。”
灶上两口锅,一口在煮汤,另一口用来炒蔬菜。
比往常略多放一些油,还没热就放下四季豆,大火炒了约半盏茶时间,见四季豆表面起了虎皮,微微发黄,就把它们盛出来放在一边。
锅中还残余了些油,不必再加,她直接放入切好的姜蒜末和干辣椒,煸出香味,放入做肉圆时特意留下的一点点肉末,用锅铲搅散炒熟,待肉末颜色变白,淋料酒进一步去腥,加入适量酱油,增添酱香味的同时给肉末稍微上点颜色。
最后再倒回四季豆,撒入适量的盐,翻炒几下后就上菜了。
四季豆做完,她掀开汤锅锅盖,用筷子戳了戳莴苣块,觉得再煮就过了,便取了个大汤碗放在锅边的台子上,用汤勺盛出莴苣肉圆汤。
“我来。”
她上手端碗,被刘珵抢先,正微愕间,听见他解释。
“烫。”
简简单单一个字,居然有些动听。
于莳的眼光在他优越的脸上停留片刻,最终没说什么,转身洗去手上沾的油,边擦手边坐下,也给自己倒了杯酸梅汤。
她拾起筷子:“怎么都不吃?”
梁驰瞥了瞥刘珵手上的汤匙,也开动起来:“这就吃了。”
心里却在嘀咕,世子爷不动,我们做属下的哪敢先动筷啊?
刘珵吃饭速度不慢,但动作斯文,每道菜雨露均沾,并看不出来对哪一道特别喜欢。
于莳却用公筷给他多夹了两块烧的色泽红润的羊肉:“别客气,我知道你喜欢这个。”
“谢谢。”他夹起羊肉,连皮带肉咬下一口,肉紧实但不干柴,皮微弹又有嚼劲,味道咸中带微甜,透着酱香与红枣香,还没有过分的膻味,一切恰到好处。
刘珵觉得,即使不考虑做这道红烧羊肉的人是谁,这味道也是他吃过的红烧羊肉里最顶尖的了。
于莳看他神色,就知道他对这羊肉很满意:“看来我的羊肉做得还不错?”
“冠绝东平都不为过。”
他说的是实话,毕竟因为他喜欢吃羊肉,从小到大将整个东平做羊肉的店吃了个遍,王府典膳所的厨子也很会做,但似乎那些都会略有缺憾,比不上眼前这碗完美。
于莳自然以为他是恭维,但也乐得接受。
上海浦东有个叫周浦的小镇,那里的人最爱在三伏天吃羊肉,白切的、红烧的,羊汤羊杂应有尽有。
她作为美食博主,探访过十几家店,其中不乏食客吃了几十年的老字号。
有一家的红烧羊肉她格外喜欢,回家试了多次才复刻成功。
因此,即便她认为刘珵的称赞当中有夸张的成分在,应该也不会差太多。
于莳得意地笑:“你喜欢就好。”
认真品完她夹的两块,刘珵才说出心中疑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羊肉?”
“你忘了,”于莳替自己添了碗汤,“在广岐的时候,梁驰小哥买了极其难吃的羊肉汤饼的那回,他带着汤饼回来跟你说的时候,语气特别兴奋。”
刘珵想了想,完全不记得。
“我就想应该是你很爱吃,而且我那时见你,汤饼没吃几口,但羊肉基本吃完了,既然一样又咸又膻难以入口,你却只吃了羊肉,若不是因为喜欢,难道还是舍不得肉吗?”
刘珵一愣,随后被她清晰的逻辑逗笑,承认说:“你猜得不错,羊肉确实是我最喜爱的荤食。”
接着,又补了一句:“难为你居然还记得。”
“说好了要谢你,恩人的喜好总是该铭记于心的。”
她这么说,望着刘珵的眼神却透着几分别样意味,叫刘珵一时分不清是她另有所思,还是自己春心荡漾、想得太多。
刘珵想要再与她多对视几秒,可她转而问两个侍从:“要米饭吗?”
原来说话间,二位风卷残云,几道菜都已经去了一半。
然而梁驰仰头喝完碗中最后一口汤,放下了筷子:“够了够了,吃饱了,有点热,想去院子里透口气。”
他用手肘挤了挤旁边的王十四:“你也是吧?”
王十四正享用美食,不满地抬头看他,被他看傻子一样的目光刺中,恍然大悟。他喝干杯里的酸梅汤,而后点头。
刘珵还在不明所以,于莳倒瞬间明白。
能有什么,梁驰小哥必然是察觉到此间气氛暧昧,想要给他们俩留点私人空间。
暗笑他过于识时务的同时,她站起来从橱柜里拿出莲花酥,分了两个到另一个碟子里:“我给你们搬张小几到院子里,再泡壶茶,用点茶点?”
“不必了于姑娘!我们自己来!”说完,梁驰接过碟子,一把揪起王十四往外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