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的深秋,风卷着残叶,落在皮肤上,触感如刀割。空气冰冷,仿佛成了固态,吸入之后全堵在胸口,憋得人生疼,却又难以吐出来。
杨树村的密林深处,原本只有风声,傍晚时却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足音,由远及近,惊得一群寒鸦扑簌四散。
一个瘦小的身影出现在林子边,他拼命逃窜,仿佛一只并不灵巧的麋鹿幼崽,被捕食的豺狼追得四处乱撞。
摔倒,不知道是第几次摔倒了,小男孩儿爬起来,来不及拍身上的土,甚至顾不上手上被树枝戳出的伤口,只胡乱抹了一把眼睛,让眼前的水雾散去一些,便继续拼命往前跑。
在他身后不远处,一个又高又壮的黑影不紧不慢的追逐着。那人满身酒气,状似疯癫,看到他摔倒,就笑着慢下脚步,等到他爬起来挣扎着往前,那人又大步追上去。
这男人根本不担心小男孩儿会逃脱,他三十几岁,正值壮年,虽终日好吃懒做,但与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儿比起来,体力还是相当好的。
又一次被绊倒,小男孩儿挣扎着,想再次站起来,但脚底传来钻心的疼,让他动弹不得。此刻他才发觉,自己跑掉了一只鞋子,而那小鞋子正攥在那男人的手里。
身后,那个阴影慢慢逼近。
一路上,男人一直是这么不急不缓,戏耍自己的猎物。此刻,这小东西已经无处可逃,他俯下身子,看着男孩儿惊慌四顾的双眼,一把把那小鞋子甩在男孩儿身上,男孩儿痛得咧嘴,男人却笑得疯狂。
远处,夕阳吝啬的收起最后一丝光,男人的面孔越来越近,却愈发模糊不清。而黑暗里的那种孤独和无助,却是那么真切。
“郗阳。”我叫他:“你怎么了?头疼吗?”
天色渐晚,多日未见晴天的龙城,今天的天气尚且不错,远处隐约可见落日余晖。
郗阳立在原地,在冷风中摇摇欲坠,像是随时会飘零的落叶。他抬起头,两眼茫然的看着我,半晌儿才恢复了神采。我看到他额头上隐隐有汗珠。
我这才发现我是个傻子,他说没事我就以为他没事,昏迷了两天,刚刚出院,他底子本来就不好,怎么会没事?
“走走走,回去。”我扶住他,想往回走,郗阳站在原地没动。
“我没事。”
“甭跟我扯淡,走,回去。”
“真的没事,我是大夫,我自己的身体我知道。”
屁!你是法医!你是看死人的!
我以为我是整个龙城公安局脾气最倔的,没想到,眼前这位小爷比我还厉害。
不过也对,他不是龙城公安的,他是海城公安的。夭寿了!
我俩僵持了半天,最终以郗阳一句话强行达成共识:“别说了,有这功夫,都看完现场下山了。”我愣住了,深以为然。
果然,再往前走不到十步,我们就找到了那个陷阱。
陷阱很深,坑里的木头已经腐坏了,看来真的过去很多年了。我查看着坑里的情况,想着那天在食堂,听到几个新警的谈话。
“我擦!戳着活活等死?够惨的了!”
“是啊,眼看着自己肚子上戳着尖木头,感受自己的血一点点流光,手指头都挠秃了,那滋味,我的天,还不如当场死了!”
“可不是!唉我跟你们说,我实习的时候出过一个现场,比这个还惨。”
“快讲讲快讲讲!”
电视屏幕里,是万年不变的法制频道,公安局的食堂里只播这一个台。我扒拉着饭,节目听得断断续续。
“一名游客在我市杨树村旅游景区拍摄时,在一个坑洞中发现一副森森白骨,警方立即前往调查……村民告诉记者,在还没有禁猎的年代,这里的村民偶尔会进山打猎……成年男性……死亡时间至少在十年前……”
接着是游客淳朴的声音:“唉呀妈呀可吓死我了!就那坑里哎呀我去!在木头上头戳着,我还以为是玩具呢,还拿石头扔,结果把他脑袋砸下去了才发现不对啊!哎呀可吓死我了!!!”
那天吃完饭,我就找法医小周看了现场照片。
根据周法医的判断,陷阱底下的几条尖锐树枝刺进这人身体里,但似乎避开了要害,于是这人挣扎了很久才死,坑底的石头上和指尖的白骨都有刮花的痕迹,死状可以说是惨不忍睹。
我当时去了解这事儿,纯粹是出于好奇。为这事儿归刑侦还是治安,郝帅和治安的蒋剑争论了好一阵子,后来郝副支成功夺得主办权。再后来,他光荣的躺在病床上,倒霉催的我成主办了,就没了看热闹的心思,不得不仔细琢磨了。
来之前,郝帅跟我说,这案子没什么好研究的,DNA比对过了,不是登记失踪人口,也没有查到直系亲属,再说死因这么清楚,转给治安得了。可是他这儿妥协了,我却觉得这事儿蹊跷。
我在坑边儿看了半天,站起身,郗阳正看向村庄的方向。
“郗博士有什么想法?”我问。
“啊?”郗阳抬头看我,眼底藏着的心事就是在那一瞬间消失不见的,以至于我完全没有发觉异样,还以为是他对“郗博士”这个称呼很陌生,一时没反应过来而已。
“小百合说说。”我挑挑眉,打定主意要叫他小百合,白衣警花小百合。
郗阳这次没跟我犟,他也犟不过我,于是默默应了,问了一句:“村里以前有人失踪吗?”
“你也觉得,这人是自己挖坑把自己戳死了?”
“也?”郗阳转过头,眼里闪过一丝不置信。
我没有去想,他看一眼坑为什么就有这样的推断,而是沉浸在心有灵犀的喜悦中,竹筒倒豆子,讲述其我的推断:“可是郝帅的人已经查过了,村里打猎的现在都上了岁数,有一些已经去世了,但没有猎户失踪的案例,这一点,在老支书家里已经确认了。所以我就想,挖陷阱的,就一定是猎户吗?”
郗阳又看向村庄的方向。“如果我想吃兔子,这里有很多兔子,又不禁猎,我自己挖个坑,抓兔子,也不能说明,我是猎人啊!”
“Bingo!如果是猎户,他总是要回来查看的,当时就能发现有人死在自己的陷阱里,而且老支书说,建国以后就很少有人挖这种陷阱了,一般都是夹子或者钢丝绳套,可见这人也不是个专业选手,自己挖坑害死自己的面儿更大些。”
郗阳问:“为什么不是挖坑害死仇人?”
这就是当初郝帅和蒋剑争论的焦点。“小周初步检测,觉得这人死了至少十年,甚至可能快二十年了。然而三十年来,村里都没听说有哪家报失踪,连附近村子都查过了。我之前还想过,会不会是村里人诱骗一个外地人,看了现场我觉得这难度还真不小,这穷山僻壤的,道也不好走,一看就是个杀人埋尸的好地儿。就咱们刚才上山的破路,那还是前年修的呢,十几二十年前就更难走了,甭说骗过来扔里头,绑过来都费劲。对了,游客也排除了,当初这里还没发展旅游业,除了村里人,少有人往这山上跑,也就基本排除了。”
福尔摩斯说,当你排除一切不可能的情况,剩下的,不管多难以置信,那都是事实。所以,我其实是同意郝帅的说法,更同意蒋剑最初的判断,这不是刑事案件,甚至可能不是案件,只是个意外。
但很奇怪,我就是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这感觉从我看到电视新闻就有,在我到这个陷阱边之后变得更加强烈。我迫切地希望知道他是谁,为什么掉下去,在这坑底待了快二十年,为什么外面的世界没有任何人想起要找他?
“如果是我是这村里的人,我掉在里面,大概也不会有人报失踪。”郗阳说着,拉了拉围巾,把半张脸埋在里头,只露出琥珀色的眼睛。
我问:“为什么?”
郗阳淡淡道:“我没有家人,没人知道我失踪。”
没有家人?我一愣,才意识到,我从来没听郗阳提起过家人。
他昏迷的两天,没有任何人找过他,而且,他是海城口音,在海城工作,却只租住在一间小公寓里,被撵出来之后便无处可去了,到底怎么回事儿?
风更冷了,郗阳似乎也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我们俩下了山,我小心看着他,一路无话。他没有再看向村庄的方向,我后来才知道,他那时候在看的是夕阳。
当夕阳即将坠下,他选择了反抗,以“恶灵”献祭,守住尘世最后的光亮。
我问郗阳要不要在后座躺会儿,他摇摇头,还是坐了副驾。我把椅背放倒一些,让他靠着休息。郗阳闭着眼睛,很快睡着了。
我开着车往市区走,橘黄色的路灯照得车内忽明忽暗,落在郗阳脸上,他侧躺着,正面冲我,似乎很累,睡得很熟。
转弯的时候,郗阳的手垂下来,我想帮他放好,但牵起那只手的时候,我突然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郗阳的手有点凉,很软,不像男孩子的手。虽然我活了32年也没牵过女孩子的手,但出警的时候,我可拉过男人的手,因为我要是不拉住,我就得从六楼掉下去摔死!
我拉住郗阳,就不想放开了,就这么一直开了一路,直到停到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