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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 16 章

莉迪亚和坎迪斯都深深为了女主人自豪,约瑟芬小姐美丽又善良,薪水给的很大方。她们都是6、7岁就到了罗毕拉德家陪伴小姐,可以说跟小姐一起长大的,小姐以前是个被宠坏的孩子,结婚之前也是个任性的女孩,生了孩子之后是个被吓坏的年轻母亲,但好像突然之间就长大了。

黑嬷嬷说的没错,小姐成了母亲,当然跟以前不一样啦。

巴黎的一切深深迷住了这两个年轻女黑奴,她们在巴黎从黑奴变成了自由民,巴黎在她们心中从此成了一个特别的地方,象征着“自由”,尽管她们不明白,但在她们心中,巴黎是个好地方。

*

罗毕拉德家“渐进赎买式”给予黑奴自由的事情在爱弥儿的“无所谓”、约翰并不强烈的反对下,缓慢的开了个头。

爱伦·奥哈拉来参加舞会的时候,也基本同意了会让莉迪亚、坎迪斯等四人在塔拉庄园的亲人选择自赎的方式成为自由民。爱伦从家里带去的20个黑奴都是室内奴隶,到如今15年过去,20个黑奴翻倍成了40多个。

室内奴隶从未下过田,吃穿都比田里干重活的奴隶好得多。黑奴没有薪水,但平时有老爷太太的赏钱,几家人凑了一小笔钱,先让莉迪亚的哥哥丹泽尔办好了赎身手续,12月初的一天,28岁的自由黑人丹泽尔带着路条、证明自由民身份的文件,到了萨凡纳。

兄妹俩多年未见,一见面先抱着好好哭了一场。随后,丹泽尔去见了约瑟芬小姐。

“小姐,多谢你说服了爱伦小姐。”丹泽尔是个混血儿,肤色不能算很深,据说他们的母亲是一个肤色几乎像是白人的第三代混血黑奴,其实从肤色上来看,应该叫“白奴”。白人老爷跟黑人女奴生下混血私生子的事情绝不少见,可以说很常见才是,混血私生子伺候他们的白人异母兄妹的事情也绝不少见,女主人也只能视而不见。

约瑟芬看着他,混血儿多数俊美,丹泽尔和莉迪亚都很漂亮,所以莉迪亚才能被选中当她的小女奴。丹泽尔脸型是有别于绝大多数黑人方脸的长脸,脸庞线条柔和,一双深棕褐色的明亮眼眸,一头浓黑的卷发在头顶梳理的很整齐,很讲究的打上了发蜡。

“我应该告诉你,成为自由民也不一定是好事,”她放下手里的书,“坐。”指了指她面前的单人沙发。

丹泽尔局促的说:“小姐,我不能坐下。”

“你已经是自由民啦,”约瑟芬很有趣的看着他,“你要开始习惯自己跟别人是同样的美国公民。”

丹泽尔紧张的抿了抿薄唇,这一点也很像他的不知名的白奴母亲,或者说像他血统里不知名的白人老爷——黑人多是厚嘴唇。

“我还没有习惯。”

他小心的坐在沙发上,拘谨的只坐了半边。

“外面很多人靠追捕逃奴为生,你不跟着白人出门,他们就会把你抓走,哪怕你身上带着证明文件,他们也可以无视。一个像你这样漂亮又强壮的黑奴能卖2000美元,为了钱,那些家伙什么都能干得出来。”

这确实是个大问题,他思考了半天,发现这个问题确实不是他自己就能解决的。

“我跟莉迪亚和谢尔顿都说过,他们可以选择留在我身边,或是出去找工作,但要是去了不讲良心的人家,可能你会再次被当成奴隶,他们只要不承认你的证明文件就行了,到时候你能找谁呢?你要是在萨凡纳,我还可以去救你,但要是你跟着他们离开了佐治亚,我就没有办法了。你认识字,你读一读这个。”

她从桌上另外拿了一份文件递给他。

是臭名昭著的《联邦最高法院判德雷德·司考特自由身份案,1857年3月6日》,前情提要是黑人德雷德·司考特原为奴隶,1834年随同主人前往禁止奴隶制的伊利诺斯州,因此司考特得以获得自由,以自由民的身份在当地居住4年,娶妻生子;1838年,司考特以雇佣制仆人的身份跟随前主人返回密苏里,密苏里州为蓄奴州,司考特又被当成奴隶。司考特在1847年向密苏里州巡回法庭提出申诉,要求承认他的自由身份,初审获胜,但第二年便被密苏里最高法院驳回;

司考特又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于是联邦最高法院在1857年公然支持密苏里最高法院的判决,决定司考特必须重新为奴。

“……德雷德·司考特本人及其家属并不因为被带入该区内即取得自由,纵或他的主人携带他们到那里去是有意成为该地永久居民的。……

……因为司考特在被其主人带往伊利诺斯州时是一个奴隶,在伊利诺斯州也是当做奴隶,同时也是当做奴隶带回密苏里州的,其身份是自由或是奴隶是依照密苏里州的法律而决定,不是依照伊利诺斯州的法律而决定的。”

这个案例就是前年的事情,还算得上新鲜热辣。经过报纸传播和黑奴之间的口口相传,也早已传遍佐治亚州。

丹泽尔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判决书。他的文化程度也就是个读报纸、写简单信件的程度,判决书里一半的单词不认识,可意思还是能看懂的。他按照小姐的吩咐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磕磕巴巴的读了起来。

丹泽尔心情沉重。

“白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是什么都能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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