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屁,屁罪没有!”老玉米的话让我吃了一惊。
“怎么回事?”我不由问道。
“这才是标准的案子办的好。我给你说,我表妹家一报案,派出所马上就逮那个贼。知道为什么吗?那小子是惯犯,并且那条街上刚按了摄像头,正好拍了他的正面,你说巧不巧?好死不死,偷东西还放火!派出所也算逮住大案了,着急忙慌的开始审讯,没一会就把作案过程全问了出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就等着跟局里请功吧。可人家家里人出面了,事情就完全变了!”
“人家家里人兵分三路,一路去了我表妹家,粗略估计了一下损失,没有回绝,一口答应全部赔偿,另外再多出一万块钱。这一路去的时候就带了我表妹夫的一个熟人,钱给了,还多给了,熟人就出面说话了,让我表妹夫写个证明,证明自己回家时忘了锁门,并且还有一个电饭锅忘了也忘了关。”
“第二路去了派出所,拉着所长就是一顿客气,怎么客气的你懂得哦。直把所长客气到答应重做笔录。”
“第三路去了刑警队,这一路什么都不做,就跟刑警队的喝茶,等着回话。剩下的事你就明白了吧?”博士问我。
”第一路人拿着你表妹夫的证明去派出所,让第二路教那个贼说自己是想进去买东西,因为门没锁,所以拉开卷帘门就进去了,进去了见里面没人,东西也没买就出来了。而那个该死的电饭锅由于忘了关,引燃了整个小卖店。可第三路人有什么用?”我奇怪的问道。
“呵呵,果然聪明人,一点就透,可还是经验少啊。你知道吗,这第三路是很关键的,因为派出所是接到110指挥中心指派才去的,110接警的是盗窃纵火案,是刑事案件,刑警队要插手的,现在在派出所变成了失火案,盗窃案更是彻底没有了,不通过刑警队怎么可能?而他们的案卷漏洞百出,没有人在刑警队等着,那不是都白费功夫啦?”
“哈哈哈,果然是案子办的漂亮。麻蛋。”我干笑着说。
“所以说老玉米判的重,你现在明白了吗?”
“这两个案子说白了都是花了钱的,不能按正常法律说。”我说道。
“说对了,不能按正常法律说。咱们按法律量刑标准来衡量一下老玉米的刑期:第一,他没有想杀人,他在明知道没有人的情况下放的火,因为那家人都在城里住,只有那个老太太偶然间回家去住几天,而着火那几天刚走,并且是和老玉米打完了架被家人接走的。依此可以推断,老玉米绝没有杀人的故意。这一点你可承认?”博士律师似的开始辩论。
“我没放火……”老玉米低声狡辩道。
“没你说话的份。”我白了他一眼,对着博士说:“我承认。”
“第二,失火的那家人,除了和老玉米相邻,周围二百余米内再无人家,所以,老玉米不存在危害公共安全,这一点你可承认?”
“我承认。”
“第三,受害人损失很少,只有几个破沙发和两条破被子,一条破褥子,虽没经过鉴定,但凭常识估价也不足几百块,足可以称之为损失极少,这一点你可承认。”
“承认。”
“好,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杨玉红,主观恶性较小,且造成损失极小,应该按照刑法规定予以免除刑事处罚。”博士威严的下了判决。
“可能吗?虽然没有造成损失,可是他敢放火,这性质够恶劣,影响也够恶劣,免除处罚,这……”我可不敢苟同。
“最多,拘役六个月,够多了吧?比那个烧了一盘价值一万多的电缆线,烧死一条狗的还严重?”
“嗯,也是。”
“可他马我是四年啊。”老玉米哀嚎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