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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这种杂志?炸锅的芳姐

其实在这个时代,创办杂志还是很简单的,租一间厂房做总部,再请六七个人就行了。

一个总编辑,两个编辑,一个负责排版一个负责内容,再加上一个印务对接印刷厂。

剩下的就是杂工,端茶倒水,做做卫生什么的,杂志社社长的职位,当然就是他老妈芳姐了。

毕竟洪仁俊现在未满十八周岁,按照港九的法律,别说是创办咸湿杂志了,他就是看小电影都不行。

用他的名字去申请注册,百分百会被驳回。

厂房问题很好解决,翠屏道对面的开源道那边,就是观塘这边的工业区,大片厂房招租。

现在这个时代的经济又不景气,租一个两千平左右的厂房,只需要花个两万左右就够了。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他创办的是咸湿杂志,去新闻署和审计署申请的时候,他老妈可能会尴尬一些。

想到这里,洪仁俊连忙让芳姐多吃点:“先吃饭,这汤好靓的,一会我们先去租厂房,然后再去新闻署和审计署办证件。”

吃完之后,洪仁俊结完账就带着芳姐来到成业街,从这里开始就是工业区的范围了。

在工业区里转了大约半个钟头,最后选定了巧明街的一处2300平的厂房。

办公用地是一个三层小楼,上下加起来约莫700多平,除了院子和停车的空地,还有一个800多平的仓库。

厂房的位置不错,离观塘警署也只有500米左右的距离,安全问题上很有保障。

让看门的保安老头联系了一下厂房老板,老板过来的时候问都不问洪仁俊租场做什么,拉着他就走。

虽然现在才85年,但这个时期的港九租赁业务已经相当成熟了。

从律师事务所出来的时候,洪仁俊已经拿下了这件厂房五年的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一交,如有违约厂房老板可以提前结束合同。

做完了第一件事,洪仁俊即将要面对的,是他最难面对的问题。

怎么说服自己这个四十岁,却依然风韵犹存的老妈,做一个咸湿杂志社是社长!

站在政府大楼的门前,洪仁俊终于鼓起了勇气,将手中像档案袋一样的纸包,交到芳姐手中。

“芳姐,一会他们要是问你的话,你就说你要办一份咸湿杂志,你直接将资料交给他们就·····”

“做咩???”芳姐温柔的声音,一下就变得像破音了一样尖锐。

紧跟着,她一把扭住了洪仁俊的耳朵:“老娘一把年纪,你告诉我听,我怎么开口讲?洪仁俊!你是要你老娘晚节不保啊!休想!”

洪仁俊嘿嘿一笑:“芳姐,咱们厂房也租了,跑后续的律师也请好了,不注册的话,每年要亏几万快啊!”

“亏几万……这个……”芳姐心疼得眉头直抽抽。

洪仁俊就知道这是芳姐死穴,单亲妈妈养家,最是知道钱来得不易,所以也就最心疼钱了。

果然,最终芳姐还是妥协了,冷着脸走进了政府大楼。

半个钟头后,芳姐拿着审计署和新闻署盖好章的注册申请表,黑着脸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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