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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这种杂志?炸锅的芳姐

时间缓缓流逝,一转眼就到了第三天,这也代表了洪仁俊插旗成功,彻底站稳了地盘。

这段时间风平浪静,一个找麻烦的人都没有,就连鸿义安那边,都像是忘了洪仁俊一样。

今天洪仁俊难得起了个早床,没让芳姐做早餐,直接带着她下楼,跑到对面的陈记喝早茶。

陈记酒楼的老板站在柜台后面,一眼就看到了洪仁俊:“阿俊,好久没看见你了,食咩啊!”

也不怪老板这么稀奇,一般情况下,洪仁俊都是在家里吃早餐,因为不想辜负芳姐的心意。

他上一次来这里喝早茶,还是几个月前的事情。

“先说好没钱啊,我带芳姐来食霸王餐的。”互相调笑了几句,洪仁俊就找位置坐下了。

“一笼叉烧包,两碟虾饺,两盅乳鸽汤,再来壶铁观音。”因为熟悉,所以洪仁俊点餐连菜谱都没看。

等他点完,芳姐才说话:“咩事啊?这么好请我食乳鸽,还让我带身份证。”

早茶的食点大部分都是做好的,所以很快就端了上来,等菜上齐了,洪仁俊才开口。

“今天别开工了,我准备开一间杂志社,租场和办执照打算用你的名字啊。”

洪仁俊没有隐瞒自己的目的,自己老妈也没什么不好说的,不过芳姐就有些诧异了。

“杂志社?你够钱开?仲有,你都没做过生意,你知不知道要做咩啊?”

“放心啦,钱马上就送来了。”刚说完,排骨和王精英就推门走了进来,两人手中各拿着一个纸包。

排骨手中的纸包就厚实很多,但王精英手中的纸包,更像是个档案袋。

看到洪仁俊之后,连忙走了过来:“俊哥,这里是三十万,是三条街的商户们孝敬你的。”

洪仁俊很干脆的就把钱拿了过来,这笔钱和社团无关,所以他可以自己收进口袋里。

这也算是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吧,一旦有社团插旗成功,这些商户为了不被新社团找麻烦,都会拿出一些钱来。

洪仁俊够狠又能打,年纪轻轻就打下了三条街,风头无两,商户们掏出来的钱也多了不少。

当然这也是穷位置,插旗这种事发生的很少,商户们为了保平安才会形成这种规矩。

像油尖旺那种油水多的地方就不会这样,看场子的社团总在换,今天号码帮明天新记,太频繁了。

而且那边商户钱多,每月给的多自然也硬气一点,没有孝敬,只交安保费。

“好了,你们自己点东西吃吧,我还有事和芳姐说,今天我有点忙,你们把场子睇好。”

听到洪仁俊的话,两人很识趣的没有坐下吃饭,转身就离开了酒楼。

芳姐看着洪仁俊手上的纸包,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对于儿子要开杂志社这件事,芳姐是很支持的,毕竟这是个正行,只不过在她看来洪仁俊只是个17岁的学生。

平常连报纸都懒得看,哪里有做生意的经验,更别说一开始就办杂志了。

她是怕自己儿子玩亏了,只不过洪仁俊却一点都不担心,这方面他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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