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哥轻声一笑,说:“火拼斗殴,在气势上要先声夺人。口号嘛,据说都是他们前些年找的明珠城的一位大文豪想的。”
“同一个人?”
“对,同一个人,做了两手生意。”
“这也可以?”
“鹰老大和楚飘香都比较敬重搞文化的人,名动漂亮国的展夫子你不会没听过。”
叶小加怎会不知?展夫子是当世文坛巨擘,尤其在书法领域造诣极深,时人誉为“大贤者”,与“画仙”吴雅君、“半支神笔”姜笑天、“墨水老者”曾石公、“摇滚诗人”鲁小班、“摄影狂徒”袁冠希、“刺青美人”花漱玉并称为明珠七子。
“感觉他们被骗了,这、这钱也太好赚了……”叶小加摇头笑道。
春哥眼角的皱纹因笑容铺展开:“如果他不是大文豪,这钱是绝对赚不到的。鹰老大、楚飘香都不是傻子,冲的便是个名气。”
“有道理,有道理,名气这玩意儿确实容易变现。”
“两位老大还分别找半支神笔和墨水老者大笔一挥,将口号写下来装裱上,挂在帮会总部的大厅里。”春哥也忍俊不禁。
叶小加吐出一口烟,沉默了数秒,疑惑地问:“可他们这次是为什么?为了那个女人?还是赵老三?”
春哥摇摇头,似是知道很多事情,他说:“都不是。”
“都不是?”叶小加摸不着头脑了。
春哥解释说:“这么跟你说吧,老鹰会和蘑菇社势同水火,多年来因为抢地盘已发生过大大小小上千起斗殴了,闹得如今警察都不予过问了,嗯,其实是不想过问了,觉得烦了。这次事件,再寻常不过了。”
“哈哈哈,我晕,那美女和赵老三不过是两派斗争中的一个小波浪了?”叶小加不知不觉已抽了三根烟。
春哥说:“没错,赵老三一直想把那个美女搞到手,几年来死缠烂打,终于为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
叶小加说:“鹰老大能容忍他几年的时间,也算是极有风度了。”
春哥说:“但是这次杀他,其实并非鹰老大的主意。”
叶小加为春哥点燃香烟,说:“那是怎么回事?”
春哥猛吸了两口烟:“我也不知道想的对不对?应该没错。”
但他没打算说出自己的想法,叶小加是聪明人,也没有继续追问。
两个人手中的烟头发着红光,在风的作用下忽明忽暗。
来自香水城的烟草有一种独特的味道,令烟民们为之沉迷。
春哥咬着烟,抚了抚摩托的黑皮后座,下巴一扬,说:“你看。”
叶小加望过去,只见蘑菇社黑背心领头的手上提着一把刀,对着老鹰会的人在说话,虽然隔着有点远,但夜晚声波传得更远,他说的是:“你们老鹰会别妄自尊大,我们蘑菇社可不是那些小帮派,能任由你们宰割。”
这人年纪不大,但气度不凡,春哥说:“我好像没见过他,不过听说蘑菇社来了位得力干将,深受楚飘香的器重,想必就是他了。”
春哥说:“此人年纪轻轻,不但熟悉各类冷兵器,而且枪法了得,曾是我们**的保镖。”
叶小加惊愕地看着他,说:“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春哥给了他一个白眼,神秘地说:“我这人呀,虽然不是记者,但也算是个包打听了,没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叶小加对他的解释并不满意。
春哥继续说:“他的名字叫丹长,人称狙击狼,道上混的,近些年都听过他的大名,不过除此外对他一无所知。他最厉害的不是此刻手里的刀,而是手里的激光散弹枪。”
叶小加说:“那他为什么不带上枪,几下将这伙人突突突得了?”
“这点小事,还不至于让他动用自己杀器,难不成你想见识见识?”春哥风趣地说。
叶小加的烟盒已经空了,他翻了翻确实没烟了,朝春哥要了一根,深吸了一口,说:“我没那个兴趣。”
秦北海大笑道:“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便是蘑菇社那个新来的小白脸吧?要不弃暗投明,到老鹰会来,我们这儿有不少大姐姐都喜欢你这款的。”
老鹰会成员放声大笑。
蘑菇社成员则纷纷指着他们骂个不停,丹长冷冷地抬手制止了手下的喧哗,一双眼睛像刀子一样盯着秦北海,秦北海被他盯得后退了一步。
丹长说:“秦二哥的盛情,小弟心领。刚才说得很明白了,你们老鹰会欺人太甚,杀了我们的赵三哥……”
秦北海打断他说:“欸……赵老三见色起意,死得不冤!”
叶小加竟然有同感,春哥看在眼里,摇头苦笑。
丹长的声音还是不咸不淡,他说:“那你们在春风小馆动手又是什么意思?你可知道那是春哥的地方?”
叶小加眼珠子一转看向春哥,春哥嘴角撇了撇,有些尬尴地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