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凝重,后半夜的世界已逐渐安静,时不时能听到几声悠长的汽车鸣笛。春哥和叶小加神不知鬼不觉地又朝龙湖会所靠近了一点,他们匿身在汉广路和扬之水路的交叉口一家不打烊的烧烤店外,看起来像是在等人。
巷子口,烧烤店的老板朝春哥和叶小加招了招手,春哥做了个OK的手势,老板还说了一句:“我这儿的啤酒是汉广路最好喝的。”他的店前有几桌露天散客,听他自吹自擂,都哄然洗涮。
春哥说:“等会儿我们来品尝品尝。”
烧烤店老板说了句好嘞,端着个超大的酒杯靠水泥墙咕嘟咕嘟地畅饮。
春哥不再理他,低声对叶小加说:“江湖规矩,先在刀底下见功夫,不到真正撕破脸,是不准用枪火的。但我总感觉什么地方很奇怪……”
“哪里奇怪?”叶小加眼前莫名闪过一支虚幻的枪影。
春哥吐出一口细长的烟雾:“我感觉蘑菇社来找他们闹事,绝不仅仅是为了赵老三的死……”
他这边还没说完,那边丹长的声音已像子弹一样凌厉地砸在每个人的耳朵里,他说:“秦二哥,你说我们是单打独斗还是直接群战?”
秦北海不是很喜欢这个人的做事风格,闭了闭眼睛说:“你想单打独斗我就亲自跟你打,你想群战,我们也没在怕的!”
老鹰会的人哗然起哄,表示完全不把蘑菇社放在眼里。
秦北海身旁一个蓝发青年指着蘑菇社的人嚣张地挑衅:“老子劝你们还是一起上,单打独斗,你们打得过谁?”
人群中再次爆发出一阵嘲讽的大笑。
蘑菇社的成员则反唇辱骂。
这个地方能清晰地听到聚斗者们的对话,再加上静谧的夜晚各种声波会传得更远,每个人说话咬字时牙齿的摩锯都清晰无比。
丹长后退了两步,路灯拉长了他的影子,皮鞋踩在地上擦出细碎的响声,十几个蘑菇社的成员移动到了他的身前。
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拿着刀,刀锋森寒,在黑夜里闪着惨白的光。
秦北海闷声一哼,也做好了准备。
“小子,当心了。“听其口气,他大概率不想械斗,但又不得不斗,这关乎老鹰会和他自己的颜面。
几步开外的一幢小楼里,有一对正在缠绵的男女以一种人类都熟悉的姿势掀开窗帘偷偷看了看又急忙拉下。
“哟!小姑娘身材挺不错的。”春哥恰好看见,调侃了一句,叶小加啼笑皆非。
啪!
秦北海反手就给了蓝发青年一响亮的耳光,怒道:“胡说八道!好了,那我们就先单打独斗,小子,我就用这根铁棍领教领教你的刀法!”
他拿起铁棍在手里掂了掂,颇为感触地暗叹一声。他叹息的是已经好多年没有亲自与人打斗过了,当年还是毛头小子,拿着根棍子闯荡,今日打人,明日被打,终于拼杀出了自己的江湖,个中滋味,只有自己清楚。随着身份的转变与年龄的增长,很多他的同辈都消磨了壮气,但他不,他热衷于健身,保持着身材,就是不希望变成一只猪。
老鹰会的**们都有类似的想法。
鹰老大说过,不管你坐到如何的高位,都不能放松警惕,更不能让自己废掉,因为斗争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可能你稍微打个盹儿,就有人用刀抹了你的脖子。
蘑菇社的楚老大也时常告诫手下,在你还没有彻底抽身之前,一定要盯防背后的冷箭。
——这便是江湖,喋血的江湖,残酷的江湖。
秦北海有个女儿在国外读书,她完全不知道父亲身在江湖。
直言挑战,那丹长不上都不行了。
“所谓刀法,棍法,都是胡打乱砍,美其名曰刀法。”春哥在一边议论。
老鹰会的成员、包括蘑菇社的人其实都对这个年轻人的实力心底存疑,虽然他们都知道此人不简单。
丹长手中的刀晃了晃,晃出一道光在众人眼前一扫,向前跨出两步,这时人们才注意到他是左手握刀的。
“我的刀从来不长眼睛,秦二哥小心了。”丹长语意平淡,似乎械斗非他所愿,而是勉为其难不得不为之。
明月斜挂在龙湖大厦顶层的明珠旁边。
刀的光很冷,比天上的月光更冷。
月光透过云层洒下来,与刀光交融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