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我和鹰老大的,也不能算是恩怨,一个小事情而已。”春哥想着那段往事,悠悠地说:“七年前,一群老鹰会的小混混在春风小馆醉酒闹事,起因是调戏我这儿的公主……”
提起这件事,春哥语气平淡,像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他端起酒杯,凝视着杯中的酒,酒的色泽配合着灯照,略显迷离。
他感慨地说了一句话:“酒是用来喝的,场子是用来砸的。”
一个过去的年代,在一杯酒的时间里重新被拨开了灰尘。
那晚,为首的是个光膀子红发寸头的青年,他手提着柄牛肉砍刀,手起刀落,将身旁的木桌砍成两半,桌面上的玻璃被砍得四处飞溅,玻璃渣子碎成了一颗颗的小粉粒。
这一动起手很难再停下,红发青年的刀如同号令,小混混们砸酒瓶的砸酒瓶、摔凳子的摔凳子,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经理、服务生和公主们躲在一边噤若寒蝉。
那时候,春哥的脾气比现在火爆得多,但他并未发作,而是保持着一位**应有的风度和镇定。
春风小馆的打手却不示弱,听到动静从店外冲了过来,也不多话,双方当场就混战了起来。
春风酒馆的场子被砸得稀烂。
做夜场生意免不了三天两头被打砸。
那些打手中有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抡着铁棍,像砸西瓜一样砸在老鹰会一名黄发少年的头上,少年立时捂头闷哼,那种痛楚感只有挨过的人才会懂。
那红发青年骂了句:“蛋白质你个直娘贼!”挥着砍刀冲向打手,越过拦住的几条棍子,一刀飞去,要取这年轻人的性命,双方拳打脚踢,刀来棍往,互有损伤。
“停手!”
从开战到春哥一声断喝出现,缠斗维持了三十分钟。
双方对峙,脸红脖子粗,春哥冷冷地看着这几个小混混,说:“你们打算怎样?”
几个手下对春哥有些示弱的语气表示了不满。
红发青年嬉皮笑脸地说:“很简单,从我下边儿爬过去,就算了!”
小混混们哄然大笑。
春哥淡淡一笑,手一摆,舞台背后快步走出几名彪形大汉,三下五除二,即把这几个小混混给按翻于地。
红发青年的手脚被无情地打断,他咬着牙,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人竟这么狠辣。
——或许还是太年轻了,闹事也不事先做好功课,在社会上混,像春哥这样的人,是绝对不能小瞧的,纵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也极可能是条地头蛇。
“不过,年轻人总是要吃些亏才会成长。”
春哥把这几个小家伙亲自绑缚到了鹰老大面前,兴师问罪。
叶小加听着这段旧事,心想如果回去写一篇专题一定能上头条。春哥摇着头,用筷子夹起一颗蚕豆扔进口中:“还好现在社会治安已好很多了,即使是道上的也懂得了遵纪守法。”
叶小加点头说:“随着社会文明度的提升,那些野蛮的行为势必减少。社会的长治久安,靠的是法律,而不是拳头和刀枪。”
春哥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笑道:“没想到你竟然成了社会哲学家。”
叶小加解释:“这话是前不久一位正义执行局的朋友说给我听的。”
“哦?有机会认识认识,我相信正义,也相信法律。”春哥感叹:“那个躁动不安的年代,我想没有人会喜欢。”
叶小加笑出声:“是的,可是如今这种现象依然存在。”
春哥猛地饮下一杯酒说:“嗯,是呀,但那都是极少数了,我敢断言,不出三五年,明珠城必定是另外一番光景。”
叶小加不清楚春哥为何这样说,但觉得他这断言没什么毛病,所有人都希望生活处处都充满爆棚的正能量,野蛮与暴力终将被文明取代,试想,当人们生活得更为富足更为安定,谁还愿意去过那些朝不保夕、刀头舔血的日子呢?
——会越来越好的,人们都这么说。
“没有人希望自己的场子总是被砸么不是?”春哥自嘲地一笑。
说回砸场子的事,春哥娓娓地道:“鹰老大一方面为了颜面,一方面为了威信,当场就处决了这拨闹事之人。”
毕竟春哥在明珠城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鹰老大不给点面子也说不过去。
不待叶小加接话,春哥续道:“我就见过鹰老大那一次。据传言,当年他是因得罪了月魔社而加入的老鹰会。”
那时候明珠城最大的帮派是月魔社,老鹰会只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月魔社的大统领盖麻子坐拥亿万资本,常年出现在漂亮国富豪排行榜上,不过月魔社的背景则很少有人知道了,有研究帮会秘闻者揣测,认为其大概和月球上的广寒宫有关。
最初鹰老大在月魔社旗下的一家会所打杂,时常和人发生冲突,也笼络了一批小弟。某天夜里,他无意间闯入了盖麻子的后宫,目睹了他和一群美女在一块玩耍的场景。
叶小加清了清嗓子笑着说:“这……咳咳,真够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