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糊,混沌,眩晕,楼群矗立。
从汉广路到扬之水路,再从关雎路到黄鸟路,每个人的脚步都匆忙无比。
在月出路,有人夹着公文包不停接打电话,在卷耳路,一位秃顶的中年人坐在公交站台的条凳上翻看着报纸上的招聘信息,在南山路和采苓路,各大公司正在举行盛大的招聘会……无怪乎这里历年被评为是全球脚步最快、压力最大的城市,不管你走到哪里,焦虑无处不在。
黄昏,天空由蔚蓝渐变为灿金。叶小加驾驶一辆浅黄色的敞篷跑车在高速公路上疯狂疾驰,将其他的车辆以及绿化带、景观灯甩在身后。
他也焦虑么?
那是肯定的,不然车的速度怎么会那么快?
一辆湖蓝色小车的司机被超车之后忍不住骂道:“靠!赶着去投胎呀?祝你好运,车毁人亡,妈的!”
殊不知,叶小加根本听不见,他的耳朵里只有呼啸的风声。
开跑车的人是从来不必担心安全问题的,不作死自然不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悲剧,毕竟跑车设计师总是高瞻远瞩,你所担心的问题统统不是问题。
超速不值得提倡,但对普通人来说,罚款即可约束,可是却难以约束那些跑车驾驶员。
跑车不超速还是跑车吗?这与其追求速度与激情的设计理念严重不符。
澳洲小牛皮缝制方向盘在打着转,钛合金反光镜里,叶小加棱角分明的帅气面容一晃而过。
他猛地一踩油门,引擎轰鸣,仪表盘上的指针飞速地旋转,中控台的各种指示灯闪烁着红色、蓝色、绿色的光。他随手取过一根深棕色的大雪茄叼在嘴上,点开一首漂亮国著名女歌手的经典曲目。
跑车轮胎碾过高速公路的水泥路面,就像碾过了一层爽滑的雪糕。
音乐节奏一起,车的速度也更快了,仿佛正在穿越一条时空隧道。
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应该将车窗紧闭,但他不喜欢。
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他总是说,没有愿意把自己封禁在一个密闭的空间,谁也不知道他话里的另一层含义。
反光镜里,叶小加淡然一笑,一朵火烧云落在了远处的山头。
他伸出一只手到窗外,风猛烈地扫过,他朝着不远处的高清电子眼摆了一个剪刀手。
——电子眼监控室里的交通警察对这种行为又好气又好笑。
他的这辆名为火鸟的跑车,100公里加速只需要三秒,当他看见高速公路警示屏上显示他的车牌号提醒他严重超速时,他对着电子眼礼貌地笑了笑,顺势减缓了车速。
——而这并不能阻止交通警察将他的违法行为记录下来。
他并不是不懂安全驾驶的重要性,只不过,人都有一种心态,那就是超越规则的限制,他认为自己能够拿捏好分寸。
有如此想法的,不光是跑车驾驶员,所有的驾车者都半斤八两,在操控方向盘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个睥睨天下的王者。
每天黄昏,他都会独自来一次放肆的驱车狂奔,他喜欢那种从容不迫、进退自如、胸怀天下、掌控未来的痛快感。
对车手来说,跑得快不一定赢,但是若连助跑的工具都没有,那奔跑就毫无价值。
副驾驶座上放着一只手表,它精致的钻石级做工,不菲的帝王级价格,都显示着它的主人非同寻常,至少不会是个穷光蛋。
男人不能没有手表,正如女人不能没有包包。
叶小加戴手表的习惯是最近养成的,因为他想清楚明白地记住时间的变化。
都说这是一座充满焦虑的城市,为生计、为爱情、为事业、为金钱、为体型、为健康……所有人都有自己焦虑的理由,但他的理由却不一样。
——他是为了记忆。
他从二十七岁那年的11月11日开始,记忆就只能维持十天,11月11日之前如何?他也完全没有印象。
记不起过去,看不见未来。
似乎每一个十天,他都有不同的身份,不同的样貌,在不同的星球、国度、地区认识不同的人,经历不同的事。
这些他也说不清楚。
每一个十天都是迷迷糊糊地开始,毫无逻辑地结束,反复循环,轮回打转。
当第十天到来,他总会遭遇一次意外,然后仿佛睡了一觉,醒来后记忆全失。
他唯一确定的是,自己的名字的确叫叶小加,这从未改变过。
太让人匪夷所思了对不对?
可是只要你细细一想,你会发现在我们平凡无奇的生命中,从来不缺少匪夷所思的事,有的甚至让你心惊肉跳。
如果不是老鹰会和蘑菇社的那场火拼,他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一直在活在一个逃不出去的世界。
或许这一次,他将与命运的“真相”无限接近。
这一个十天,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是来自香水城的一名记者,平时都写一些八卦新闻,而明珠城的春哥是他最好的哥们儿。
春哥在明珠城开了一间夜场,名**风小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