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番逛下来,没买到什么特别合意的东西,倒已经花了将近七万。杜随深有感慨:中国市场的男装真是太烂了!心中极不满意,决定最近找机会去欧洲购物一次。
晚饭在东直门的为食家吃的,粤菜做得很地道,虽然是家常菜,倒也合杜随胃口。
杜随发现金墨对人类的食品也是有偏好的,明显吃得没有中午多。
回到家家具已经送来了,于是又开始布置,立刻就变得拥挤,把杜随精心营造的效果破坏殆尽,杜随看得惋惜不已,更加坚定了要搬家的决心。
第二天早上杜随醒来时金墨已不知去向,等了一个小时也不见回来,竟然隐隐有些担心。
她开始上网看合适的楼盘,突然手机响了,是房屋经济的电话,告诉她已经有几个合适的地方了。
于是这个难得的星期天就耗费在看房子上了,看了七处,最后敲定罗马花园的一处两居的公寓,月租一万二,把杜随心疼得不行。
金墨一直到九点多才回来,尽管杜随再三告诫自己,还是没忍住开口问:“你去了哪里?”
金墨倒没不理她,很合作地回答:“山西。”
杜随吃了一惊。“去山西做什么?”
“捕食。”
这样直截了当的说法总让人觉得很难接受,不过杜随还是很理解,并且好奇地问:“你又吃了什么妖怪?”
金墨大概吃饱了心情就会好一些,告诉她说:“一只五百年的雉鸡精。”
杜随觉得很有趣,像个小姑娘一样坐在地毯上抱着腿,笑吟吟地抬头问他:“好吃吗?”
他居然也不自觉地在她旁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嗯,道行有点浅,血淡了点,不过雉鸡的味道不差。”
杜随埋怨他说:“你该把它的肉身也带回来,我们就有烤野鸡肉吃了。”
金墨居然又解释说雉鸡的原形太大,不算尾羽有六米长,带着飞行极为不便云云,又另外说明这么老的雉鸡肉也粗得很,并不好吃。
这两人此际说得融洽,不知情的人看了只道是极温馨的场面,若有附近的妖怪听到他们谈话内容,只怕一时三刻便要晕倒。
继而杜随告诉他明日要搬家,金墨早上第二堂有课,下午两堂课,是没有时间的了。杜随虽然自己上学那会儿天天逃课,倒也不劝金墨这么干,当然主要原因还是他的存在也没什么益处。
星期一杜随又请了假,先送金墨去学校,然后找来搬家公司开始搬家,自然也有许多东西要添置,一直忙到下午才算初具规模,她自己的studio也只好委托经纪人代行出租,心里很是舍不得。
这新房子是两室两厅两卫,一个装饰华丽洛可可风格的客厅,半打通同样风格的餐厅,一个可以用作实验室的厨房,主卧有三十平米,带一个卫生间,另一个卧室也有十八平米。
说实话杜随并不喜欢这种华丽纤巧的风格,外表太华丽了,自然会有碍于表现内涵,她选中这里有三个原因,第一是别的更差;第二是主卧的一面墙都是落地窗,连着半弧形的一个大阳台;第三是可以和金墨分开使用卫生间,不使他看到一些隐私的东西,比如说洗液啦,洗完澡忘了收的胸衣底裤啦。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难免有时把持不住,何况他们之间的火星早在刚见面那会儿就点燃了。杜随不想和他发生太亲密的关系。倒不是因为她保守,也不是因为金墨不是人类,自然更不是因为他看上去比她小十岁。
可能是因为太危险吧,杜随想,因为知道这段关系不是自己能力所能控制。倘若他爱上自己,自己却不爱他,只怕到时日子会过得惨烈无比;若是自己爱上他,他不爱自己,当然就更加悲惨了;倘若两人都没有感情,那么比同居更糟的就是作为sexpartner的同居。关系越紧越难控制,这点道理杜随还是深知的。她也知道金墨未必明白,就算明白也不在乎,哪天若是兴致来了,恐怕不免要为所欲为,所以加意提防。
看看时间快到了,杜随就去学校接金墨。金墨到新家看了一眼,在他的房间安置下来,杜随问他如何,他只说了四个字:“不及原来。”杜随高兴之余相信血圣兽原来也是一种有审美品位的动物。
这样,正式开始了杜随女士与血圣兽的同居生活,从不适应到适应的过程比杜随想象的要快,这只能说人类作为一种如此脆弱的动物能够在地球上胜过许多比他们强悍的生物成为统治者是有理由的,强大的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实在是空前绝后。
杜随从一个自由自在的单身贵族变成了一个半家庭主妇,虽然不是自愿,总还是时时惦记着她的同居者,晚饭要尽量赶回来吃啦,周末做什么啦,去干洗店帮他拿衣服啦,甚至他钱包里有没有足够现金啦,内裤袜子是不是要新买一打啦,林林总总,千奇百怪。甚而成为一种自然反应,她现在逛街都会连男装一起看。
这其中的转变自然有许多喜剧,也有不少挫折,杜随总的感觉是比她预想的好。金墨大部分时间是很像个人类的,虽然不爱说话,倒也让杜随解了许多寂寞。他从来不谈自己,兴趣只有网球和数学题,想来也是,这世上他不懂得不能得到的实在太少,有什么能够激起他的兴趣呢?他没有朋友,除了出去觅食从不外出,不看电视不玩游戏,生活无聊得可怕,不过他自己好似并不觉得,这时候杜随就想毕竟是一只野兽。
但是尽管如此,杜随却渐渐依赖他了,回家先看看他屋里灯亮不亮,拉着他可以去超市购物,绝对比animal d’apagnie要强得多。
他们的生活是这样的,金墨每星期二,三,四上午第一堂没课,杜随就让他自己瞬移去学校,其余两天杜随会开车送他,每周二,四,五下午没课,但是二,四他都会去打网球,周五杜随也有课不去事务所(不过很少能做到),下午会早早结束,然后一起去超市买一星期的给养。周末自然要玩啦,但是金墨经常利用周末去觅食,这种情况下杜随往往会睡一天。
转眼两个月过去,金墨一次都没有现过原形,也一次都没有侵犯过杜随,杜随觉得有点奇怪,后来想他可能也有自己的顾忌。
这期间奥立弗把程氏兄妹送上峨嵋并打转了,回到北京后发现杜随还活着乐得直跳起来,听到说和血圣兽同居立马又昏了过去。虽然百般反对却不敢来见金墨,便说要回国去继续研究炼金术做出贤者之石来对付金墨,救出被恶龙囚禁的公主。
还有一件事很有趣,金墨不使用我国人手一份的现代化通讯工具:手机。他与杜随联系都使用法力来千里传音,于是经常出现以下情景:
某日,杜随正在与客户谈生意,谈生意无非就是我方漫天要价,对方就地还钱,奈何此次对手太不老实,竟把杜随当新手哄骗,杜随很是不耐,冷笑说:“蒋老板道我不知你底线吗?是。。。”
此时耳边忽来传音,金墨问她电脑开机密码,她一时大意,大声说:“八一七二六零零零”
面前客户突然变色,说:“杜随小姐果然厉害,名不虚传!”
另一日,杜随正在训斥一绘错图的下属,说:“你一向粗心大意。。。”
此时金墨又传音来问她找他何事,杜随正生气,怒道:“你昨晚又忘了关天然气!”
下属面如土色,曰:“杜小姐真神人也。”
有了几回这样的事,杜随深恐有一天大家终要以为她失常,终于买了一个诺基亚7200送给金墨。
这件事标志着从此妖怪也踏入信息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