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汤姆
我的男朋友汤姆是一个十分以学业为重的人,他总是每天早上九点准时到学校,然后在图书馆里一呆就是一整天,到了晚上九点才会回家。
我每天给他准备两顿饭带去,因为他从来不舍得在学校里买便当吃。
再说,他这个人无论吃什么都一样,只要能活下去就行了,从来不会挑三拣四。
他每周只有星期六的那一天,是例行休息日一般,与我一起出去买菜,或是到处开车兜风。那时候我对于兜风充满了爱好,有时一开车就会到二三十英里之外。
我们两个人都很喜欢开车,经常会抢着开车。
除此之外,他便再无兴趣爱好,每天只是图书馆,电脑房;电脑房,图书馆。
对于他这样的执着,我也是十分地佩服。
那个时候,我觉得约翰似乎有些奇怪,我就对他说:“汤姆,我教的学生,有一个叫约翰的,他好象对我有意思啊!”
他正在读一本电脑的书,头也不抬地答了一句:“是吗?”
我说:“是啊,我觉得是这样的。”
他便又嗯了一声继续看书。
我等着他回答,半天不见他说话,我说:“喂,我和你说话你听见了吗?”
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听见了,一个叫约翰的学生,对你有意思。”
我愣了愣,说:“是啊,是这样的。”
然后他继续看书,我也继续看十四行诗。
过了一会儿,我又忍不住说:“可是他只有十八岁。”
他便答:“十八岁怎么了?你十八岁的时候不已经谈恋爱了吗?”
是啊,我十八岁的时候,已经谈恋爱了。“可是那不同,我十八岁的时候已经读大学二年级了。”
“那又怎么样,都是十八岁。”
“可是,女孩比男孩早熟。”
他说:“但美国人比中国人早熟。”
美国人比中国人早熟吗?我不觉得,不过,十八岁大概已经不能算是孩子了。
我便去做宵夜,不留神把鸡蛋煎胡了,我说:“汤姆,糟了,我又把鸡蛋煎胡了。”
汤姆说:“没关系,我吃。你再煎好的。”他毫不在意地把黑鸡蛋放入在嘴里大嚼,仿佛那是什么美味,我忍不住笑了,“你这人,好象没神经似的。”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好象从来不在乎我,又好象对我极好。
比如说,他从来不知道送我一束花,但如果我说:“这裙子真漂亮。”
他就会很严肃认真地问我:“你想要吗?”
如果我一旦点头,他一定会买来送给我,不管是否超出了我们经济的承受力,但如果我不说,他却永远也想不起来给我买什么东西。
真是一个极度不浪漫的人,但我却又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如果不算高中时代的恋爱,汤姆其实已经是我的第三个男朋友。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很好的人。
我不得不承认,汤姆不是我的第一个男人,甚至不是第二个,第三个,而是第四个。承认这一点是让人觉得羞耻的,但是,命运似乎一直安排让你遇到不同的事情,当你遇到那些事情的时候,你就不由自主地陷身其中。
对于一个男子来讲,他可能不会认真地记起每一个与他发生关系的女人,但对于一个女人来讲,她却会清楚地记忆着这些男人,一直到生命的尽头。
汤姆对于我的过往并不介意,我也从未询问过他的过往,这不再是一个保守的年代,人们对于处女的看法,早已与过往不同。
但我却仍介意与记忆里那些过往的时光,因为每一次的经历都是那样地让人痛楚与不堪回首。
在星期六买菜的时候,我们有的时候会去接两个女孩。她们两个也都是中国留学生,一个是新闻系的,一个是中文系比我高年级的学生。
因为她们两个没有车,我们便经常带她们一起去买菜。
在美国这个地方,买菜仿佛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因为不象中国一样,离家不远的地方就有超市或菜场,美国是没有菜场的,买菜只能去超市。
另外夏天来临后,会在downtown有farmers market,类似中国的菜市场,每周只有周末才有。
而这些地方通常都离住所很远。因为美国人的距离感,是以开车来计算的。
因此,中国留学生的买菜,通常是十分严重的问题。到了冬天,零下二三十度的时候,就更加是重大问题。
我清楚地记得刚过去的那个冬天里,我们还没有买车,我与我男朋友买菜的情景。
因为不好意思经常麻烦别人开车载我们去,因此,我们有时是自己坐公共汽车去。
美国的公共汽车和中国可不同,在中国,通常五六分钟就会有一辆车来了,上海有些线路,只要二三分钟就会来一辆车。但美国不是,在美国,最繁忙的线路,也要一刻钟才会来一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