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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吃醋

我轻轻地将玉佩放到床头,起身环顾着我这间房,哪怕外面正是艳阳天,阳光却只能透过窗棂洒下斑驳的影子,跟这个年代一样,都染上了陈旧的滤镜。

看着铜镜里的我,擦得刷白的脸,带着一股子悲戚,长长的黛色画成的眉毛,红红的胭脂点了唇;长发素攥,便身绫罗,踩着满绣的绣鞋,手里还自然而然的捏着绢子,从上到下都是这样一幅古人的样子,与这里的一桌一椅,一床一榻,都毫无违和的融合到了一起。

我什么时候渐渐地快要忘了我本来的样子了?我是爱他吗?

不重要了,不管爱与不爱,都不是我留在这里的理由。

想明白这些,成套的官窑茶盏,景德镇的青花瓷瓶,精雕细镂的玉石山子,还有那些或贵重或精致的玩物,在我眼中,与我自己没什么不同,都是一文不值,我伸手将他们划拉到地上,听着各种声音作响,溅起的碎片,蹦在我的手上,一阵疼。

一地狼藉,没处下脚。

这一砸不知道砸了多少四合院呢,但是我心里却是爽的不得了。我差点都要笑出来,可是眼泪却不知道为何顺着脸颊滑了下去,直流到我的脖子里。

十三派来的小太监,看着我站在满地的碎片之中,手里攥着十三给我的玉佩,璎珞乱成一团,手背上留着血,满脸泪光,不知道怎么去跟十三汇报,而我此时脑中就有一句话:“滚,给我滚!”

不论十三派谁来捎了什么话,送了什么东西,哪怕他拄着拐杖亲自来我的房门前,都被我用这一句话顶了回去。

都滚吧,让这个可怕的噩梦赶紧醒了吧。

后来听说十三好了,也去上朝了,听说他今夜宿在这个房里,明日带着那个出去,更加印证了我心中所想,我和这些物件,没什么不同。

杏儿、碧儿、桃儿、红儿四个大丫头和嬷嬷收拾了我扔坏的东西,看着空空荡荡的屋子,只能去箱子里找合适的补上,却翻检出一个纸质暗黄的册子,不敢擅自处置,将它递给了我。

我翻开了东珠儿抄的诗册,看着她曾经对爱情的憧憬。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诗中的爱恨情仇,恨不能用天底下最美好的辞藻,写出最绵长的情意,令人读来辗转反侧,欲罢不能,仿佛真的是天长地久,终生不悔似的。

可笑的是写这些情诗的男人自己都是三妻四妾。

往常我上课学这些诗词,还偶尔会被一两句感动,幻想着自己哪天也能和古人来一场山无棱天地合的爱恋,结果今天看来,满纸都是放屁。

七月,初七。按规矩这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节令,按规矩是要去宫里给各宫主子请安的,就是跪,跪完了说点没营养的场面的话,这些过场还是要走的。

我按品级大妆,小燕尾,满头珠翠,石青色滚金边袍子,戴上了德妃送过来的三对金耳坠,坐在榻上,虽然我不情愿,但是这些过场,我是必然要走的,我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今天倒是奇怪,日上三竿了,也不见十三来,这种活动,往往天不明十三就在外面晃荡,一遍一遍的催促。

“主子,”杏儿从外面进来,和上门,面有为难的来到我身边,低声说道:“爷已经走了......”声音低的我都听不清:“带着侧夫人福氏。”

她怕我不知道是谁,还特意加了个福氏。

是了,关氏有孩子照顾,走不开,而沅琪一直是他贴心的,不带她带谁,换了我,也肯定带那个给自己长脸的,让自己愉快的那个。

“哦?”我活动了活动脖子:“早知道还能这样操作,我就不用这么麻烦的梳着个发髻了。”我顺手摘下了脖子上的朝珠:“原来不是非我不可呀。”这句话一出口,心里不由得说不出的堵得慌。

杏儿在旁边伸着手,却被我一把推开,我对着梳妆镜,一件一件的将钿子、分心、金约、挑心、钗子、发簪、扯了下来,扔到地上,将头发拆得毛毛躁躁。

杏儿皱着眉,心疼的劝道:“主子,您......”她知道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便闭了嘴,蹲在地上拾起我的头饰,小心的将上面的头发挑下来,轻轻地擦了擦,收到盒里。

大明宫里里留宴,节日期间不像往常那样早早的就会锁门,估计他们不会早早回来。

在这个世界的第一个七夕,即使是我一个人,我也不能错过。七夕,多浪漫的日子,千百年来的各种传说都流传至今,让痴男怨女们无从释怀。

墙角的蜘蛛秘密的结了一个网,在夜色的掩映下,不知为那个没长眼的虫子设下了天罗地网。

坐在我的葡萄架下,透过斑驳的枝叶,看着天空中的月亮。月色确实如水一般,洒在我身下的石板路上。秋日的夜风,吹得我一个激灵。到我生活的那个时代,七夕天气还很热,在这里,仿佛夏天短的很,不经意间就走了。

隔壁亮着灯的院子,应该是石氏的院子,我数着亮灯的院子,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四个院子都亮着一盏灯,原来关氏、苏氏、那氏、石氏都也没熄灯。想是在这样的日子,在这样的节日里,这样的夜色下,谁也孤枕难眠吧。

关氏的院子里传来昌儿的哭声,听着关氏的催促和乳母的安慰,我轻轻摇着手中的扇子,扑打着蚊虫。

我若是东珠儿,此时应该能吟诵出:“人间梦隔西风,算天上、年华一瞬。”之类的诗词,可惜我到底是个俗人。

要是像普通的穿越女,能歌善舞的此时哼唱个什么传世名曲啥的,也算是应景,可惜我穿越前后,都是五音不全,宫商角徵羽不分的憨憨。

抽烟喝酒烫头,我在现代的爱好,到了穿越文中,只剩下喝酒这一项了。我此时也就只能喝喝酒,吹吹风,喂喂蚊子。

酒,这个时代的酒真是个好东西,度数不高,入口微辣,还带着甜,喝几杯,微微醺,轻飘飘的,好像一切都不重要了,心情便也好了起来。

我伸手端起干涸的酒杯,刚要寻我的酒壶,却见一只手提着酒壶,给我满满的斟了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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