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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不杀

无名剑已被染成了朱红色,顺着烈日仍在不断往下滴溢着鲜血。

而就在他刚才正面突击的这一边,已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尸体。这其中一具被挑破了心脉的,正是洛阳奇虎门门主管峰。

他的心脏处被挑开了一个小口,小口正不断往外激喷着血液,他的表情看起来很平静,就仿佛是在一瞬间坠入了梦里般。

只是,这是个永恒的梦。他绝不可能再醒来。

李归凡的剑实在太快太强,快到他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强到他可能至死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丢了性命的。

确实厉害!

但是不是在这一侧的所有高手,都像管峰他们这样无丝毫还手之力呢?

当然不是。这里有两个人,分明便已避开了李归凡的攻势,其中一人还在那一瞬间给予了还击。

这两个人,一个是蜀中唐门弟子霍青山;一个是漠北苍鹰任千行。

霍青山功力平平,能避开李归凡的杀招已属万幸,自然无力还击。适才在短瞬间迅速做出反应,并予以还击的人,当然便是任千行了。

只见任千行身披一袭艳红色斗笠,身材高大魁梧,却又天生驼背,远远望去,活生生像极了一只健硕的红色乌龟。

他既然这么像乌龟,为何不索性叫“漠北红龟”呢?原来他的“漠北苍鹰”名号,并非源自于他的外形特征。而是源自于他的一对兵器。

什么兵器?

“鹰钩”。这虽算不上天下间最好的兵器,但却绝对能算天下间最独特的兵器了。

此“鹰钩”分雌雄两副,左雄右雌。是用西域特有的大马士革钢,配以猝火精炼而成的。雄钩长约三尺,有六爪;雌钩长约四尺,有五爪。钩身呈花白色,活像人们手骨的色状。让人见闻毛骨悚然、不寒自栗。

相传此怪异兵器是由昔年西域的一位高人所传入,几十年前也不知是何缘故,便传到了任千行的手中。任千行习得此“鹰钩”绝技,遂横行漠北,敌手难顾。

李归凡胸前无疑也裂开了一个小口,鲜血流溢而出,染红了一片白衣。这正是适才被任千行“鹰钩”所伤的。

但李归凡看都没看伤口一眼,提声道:“刚才伤我者莫不是‘漠北苍鹰’任千行?”

任千行正色道:“正是在下。”

李归凡瞟了他一眼,点头道:“你的武功还不错。”

任千行冷哼道:“当然不错。这亦用不着你的肯定。”

李归凡忽又摇头叹息道:“只可惜,待会这对‘鹰钩’可能就要失传了。”

任千行用力拧紧手中一雄一雌的“鹰钩”,等李归凡说下去。

李归凡继续道:“适才我以一敌十,无暇顾及全部人,但如今,我第一剑便可向你,你的这对兵器自然便要失传了。”

任千行勉强笑道:“年纪轻轻,口气到是不小!你尽管来试试,这次我非把你心脏掏出来不可。”

话已至此,李归凡已无需多言。

男人间的决斗毕竟不是泼妇骂街,说得再多再狠又有何用?

真正的决斗只有用剑,用血来说明。

只是白驹过隙的一瞬间,无名剑便已穿透了任千行的胸膛,距其心脏绝没有超过两寸。

但就是这短短的两寸,却足以证明“漠北苍鹰”此前所言并非大话。毕竟放眼整个江湖,能躲过李归凡剑锋的人,本就不多。

剑是穿着胸胛两肋而过的,任千行微一闭气,竟生生用胸肋真气将剑锋夹住。

李归凡双瞳紧缩,着实也吃了一惊。

但几乎就在剑被夹住的同一时刻,一雄一雌两幅“鹰钩”,已迅疾向李归凡的脑袋扑来。

“鹰钩”似白骨般森寒,却又如旋风般势急。

李归凡也不慌乱,索性右手稍一弃剑,左手重重地拍了任千行一掌,然后借由掌力后劲,凌空倒掠开去。

落地时,李归凡由于仍吃势不住,铿锵退了不知几步。

厉害!确实厉害!

能迫使李归凡弃剑而倒退,但就这一点,任千行已名不虚传。

可惜表面上看,李归凡是处于下风,甚至狼狈到连掌中剑也已弃了。但其实谁也不会看不出,真正的处于下风者,应是任千行才对。

为什么?李归凡的剑不是已弃了么?要不是他反应及时,李归凡的脑袋此刻只怕也已被拍碎了才是?

可别忘了,李归凡的剑虽弃,但却“弃”在了任千行的胸腔之内;李归凡的反应及时,恰恰因其高超的轻功和深不可测的内力使然。

所以,从这一击过后,其实胜负便已分了。

任千行已败,只是败得并不惨,败得并不辱没“漠北苍鹰”这四个字。

望着眼前战况,一旁的霍青山已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不但话说不出,连周身都不禁瑟瑟地发起抖来。就连一直紧握着毒镖的双手也不听使唤地抖着。

快,太快了!这一战从开始到结束,从李归凡的一剑刺出到李归凡倒掠退开,就仿佛只发生在一眨眼之间。

竟让他连发毒镖偷袭的机会也没有,简直连万分之一的机会也没有。

自幼在唐门这样的名门大宗里长大,他并不是没有见过高手,他见过的高手比一般人见过的都多得的,可以说数不胜数。他亦见过很多知名的剑客,多得也已数不清了。但惟独像李归凡这般的高手,像今日李归凡这般快的剑,他却实在是没有见过。

“他的武功,也许真不在独孤掌门之下。”

想到这里,他悄悄地收起了毒镖,悄悄地向亭廊末端处退去。退去时的脚步很轻很轻,轻到就好似不踏在地上,而踏在云端一般。

曲长的亭廊内,此刻除了满地的狼藉尸体外,便只剩下了两个人。

一个身形巨长而驼背,艳红斗篷猎猎作响;一个身形高瘦而欣长,白衣似雪迎风飘逸。

不知过了多久,白衣胜雪的少年缓缓向对方走去,在艳红色斗篷跟前停住。凝视着任千行道:“你确实厉害!竟能避开我全力一剑。”

任千行的嘴角不断往外流溢出鲜血,冷冷回道:“那是当然,你的剑其实也不过如此。”

就在他答话的同时,一柄已被染成血红色的无名剑仍横亘在他胸肋之间,距心脏只有两寸而已。

他咬牙继续道:“若不是我准备不足,你、你的剑未必可以伤到我。”

李归凡正色道:“我相信。”这回他是真的信了,任千行适才一战的表现,连他也不得不佩服。

他接着道:“所以我不杀你,等你哪天准备充足了,再杀你不迟。”

任千行瞪着李归凡,惊吼道:“为什么?你休以为我会领你的情。相反,下次再见时,我必掏出你的心脏。”

李归凡也瞪着任千行的眼睛,什么话也不说了。只是右手扶按住其胸前挂着的剑柄,“哧”的抽出了剑。

剑连着血与肉被突然抽出,任千行诺大的身躯再也支撑不住了,弯腰倒伏在地。只见他右手紧紧按抚住胸肋间的伤口,撕心裂肺般暴咳起来。

李归凡亦不再看他一眼,只是提剑,缓缓从他身旁走过。边走边道:“从你眼睛里,我看出你并非大奸大恶之人,希望你以后好自为之,莫要再为朱四爷做事了。”

声音渐行渐远,语音袅袅道:“至于你若不服我,随时可找我再战,我定当随时奉陪。只是那得等你伤好了之后。”

余语毕,李归凡一袭白衣已淹没在亭廊末端的枯叶丛中。

只留下亭廊深处,那个艳红色弯附着的背影。

秋风俞厉,万物凋零。

但一颗如春天般温暖的种子,却已在他心里慢慢地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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