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臣抽回了手,细细一看,发现右手拇指上被扎出了几个小孔,流出了鲜血,当他检查时,才发现是被轮形兵器上的凸起扎伤的,凸起并不尖锐,但上面有残留的血迹,洪臣正准备去擦拭,可还没有碰到那凸起,上面的血迹忽然消失了。
血迹突然消失了,就像清水渗进沙子里一样,这不禁令洪臣大感惊奇,他瞧了瞧兵器的表面,发出‘铛铛’的清脆响起,是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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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被蒸发了!洪臣如是想到,不过又觉得不可能,这淡淡的余热怎么可能蒸发掉血液,显然不是这个原因。
或许是觉得好玩,也许是好奇心作怪,洪臣利用轮形兵器的刃口,将自己的手指有割破,然后将鲜血滴在其表面,最后诡异的一幕出现了。
鲜血在轮形兵器的表面没有相互融合在一起,而是自动分开成无数细小的血珠,这血珠只有半颗米粒般大,不一会儿,便分裂了数万颗,这数万颗血珠在没有失去平衡,没有风力吹动的前提下,居然自己在滚动,就像水珠在荷叶上一般,没有痕迹留下,这令一旁的洪臣目瞪口呆。
血珠顺着表面那类似花纹般的凹槽,流向各个位置,洪臣心思细腻,他看了看,发现每一颗血珠都是停留在一处类似花纹的正中间,仿佛一朵花的花蕊一样,而且位置分毫不差,这让本已震惊莫名的洪臣差点失声尖叫,这不是巧合,这就像一台机括在运转,太神奇了。
当洪臣失神的一刹那,所有的血珠齐齐消失,没有一丝痕迹留下,无影无踪。
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诡异的事情,洪臣的好奇心被彻底勾动了起来,他开始一次又一次的做的相同的实验,可每一次的结果都一样,他完全摸不到任何头绪,这神秘的家伙就像一个无底洞,再多的鲜血也喂不饱。
洪臣的身体非常强壮,但毕竟失血过多,他感到了头晕,不能再继续了,而这轮形兵器吸收了如此多的血液,硬是没有任何异样,这不禁令他有了颓丧之意。
“难道是我使用的方法不对。”洪臣眼中露出疑惑,喃喃自语着。
一直到天色黑暗下来,轮形兵器依然是毫无动静,这也令洪臣失去了耐心,他不可能无限期的等待下去,将其放回原处之后,洪臣离开了石楼。
洪烈一般不是经常住在家中,他什么时候回回家,便是洪臣也拿捏不准,所以这晚餐就不用准备了。
洪臣回到带小院的石楼,突然发现院子里系着两匹马,他不禁眉头一皱,因为山里能养得起马匹的人不多,而在这山区中部,除了富户就是山贼,不管是哪一方,无非是请洪旭前去诊病,可洪臣不乐意,如今已经是深秋,气温转凉了,洪旭年纪大了,他认为老爹不适合长途奔波,数百里的路程,不是几个时辰就能赶到的。
走进石楼内,洪臣见到了两个陌生的面孔,一人身材极高,差不多有八尺,但非常瘦,全身上下都是皮包骨,且长相丑陋,看起来就像一只石猴子,另一人则恰好相反,很矮,典型的侏儒,但这侏儒非常健壮,浑身肌肉隆起,若是他再高一些,便是一个彪形大汉,这两人的外貌实在是极品,不过洪臣却是笑不出,因为他感觉到了这两人身上的煞气,浑身带煞气的人,在山里面一般是山贼居多。
来的是山贼,这可不是好兆头,山贼通常都是凶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洪家村虽然是中型村落,但要抵挡山贼的入侵是很难的,猎人毕竟不擅长杀人,手段比不得山贼。
看着洪旭收拾着药箱,洪臣心里不禁着急起来,他开口说道:“老爹,我代您去,您老身体不好,这夜晚太凉了,长途跋涉,对身子骨不好。”
洪旭慈爱的笑了笑,道:“不打紧,有马代步,西山离这里并不远,三天路程,要是你去,人家头领肯定不放心,老爹我也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