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千难万险,迟贞只身下了陷虎山,之后一路疾行。
可她双目失明,路途不辨,问了好多人,才勉强到了福州城。
她心中怨极了褚南浔,明明说好的一辈子不分开,怎能说忘就忘?转眼就把自己一个人扔在山上。
还有陈守明那个糟老头子,别的不会,倒跟他弟弟陈守元学会了骗人。
说起陈守明,迟贞还不知道,她额头上的伤疤,到底修复到何种程度了?明知三日之期是个骗局,可是她没办法照镜子。
原有的伤疤之处摸着也不平整,还没有被陈守明剥离干净也说不定,如果是这样,她的额头现在肯定是皮开肉绽,难看得紧。
迟贞很担心,所以她下山的时候,在药房的桌上找了块布,从上面撕下一条系在头上,连进了福州城也没敢拿下来。
这一日,迟贞在城中的一处酒楼吃饭,想着迎来送往、人多嘴杂,能不能从他们口中打听到褚南浔的消息?
她想问问褚南浔,以后的路还要不要跟她在一起?还是说,就此分道扬镳!
这座酒楼在福州的人气很旺,她进酒楼时刚好是饭点,坐下不久,来往的行脚商人,和家私颇丰的商贾就鱼贯而入,大家三五人一桌,谈生意的谈生意、聊天的聊天,显得十分热闹。
迟贞独自在角落里坐着,听取四面八方的声音。
“哎,你们看那边那个。”这是一个男子的声音,年龄大约在三十开外。
男子说完,同桌的人一边张大耳朵,一边问他:“看什么?”
男子指着坐在角落里的迟贞,捂着嘴吃吃笑道:“你们说这是哪里的风俗?身上穿着红,头上带着孝,这是喜呀?还是悲呀?”
同桌的人听了,都顺着男子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压低声音笑起来。
另一个人接过话去,“我看她长得挺好看,说不定头上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缺陷,怕损了美貌才遮起来的,不然这么热的天,又不怕被风吹了,没事把头裹起来干什么?”
一群人低声地议论,附近几张桌上的人,听到后也忍不住看过去。
莫非自己头上戴的是白布条吗?迟贞不禁纳闷。
迟贞知道头上系白是戴孝的意思,那天事态很急,她急于下山,可恨陈守明一直在后面追着她,她急了,在药房随意撕了一块布。
现在想来,那布极有可能是陈守明日常提炼药物时穿的白围裙。
迟贞微微叹气:师父好好地在家待着,我竟要披麻戴孝吗?实在是大逆不道。
于是摘下布条,也不管额上的伤疤多么难看,反正恶心的是别人,她自己又看不见。
随着白布条被摘下,先前闲谈的几人忘了吃饭,齐声惊呼,有几人的筷子甚至都握不住了,纷纷跌落到地上,他们的眼睛瞪得溜圆,齐刷刷地看着迟贞,眨都不眨一下。
只见迟贞原有的伤疤处,竟长出了一朵五瓣海棠!
赤红的海棠花瓣极尽妖冶,边上有青丝勾边,是隐藏在后面的绿叶;五条鹅黄的线条,分散在五片花瓣内,是整齐的花茎;花瓣包裹着的白黑两色小点,是娇嫩的花蕊。
她的额头,无论是皮上、皮下,亦或是皮底深处,整整三层,都被吸饱五色毒液的蚀心虫占据,而额头用来描线的黑墨,里面充满了蚀心虫最爱的饵料。
不需人工上色,自有虫体代劳。
在人血中复活的蚀心虫,发现了表皮上饵料的存在,争先恐后地按陈守明的布局被吸附出来,有条不紊地在额头上形成万中无一的花绣,仿佛是迟贞自娘胎里带出来的,说是重生也不为过。
这些五彩毒液,比普通染料更加鲜艳,而且虫体是活的,不必担心褪色。
海棠与迟贞共生,终迟贞一生,只要她不死,海棠就会永远光彩夺目!
胆小的还在惊叹,胆大的浮浪子弟已经走了上去。
胆最大的公子,身穿宝蓝色苏绸,衫上的暗纹在不经意处装点,手上的折扇亦非凡品,只是唇边两颗透亮的火疖子,让本该风流倜傥的容貌落了下乘,呈现出一副油腻的状态。
公子走到迟贞的桌前,颇为潇洒地施了一礼,灿然开口:“敢问姑娘芳名?家住何处?小生林知意,在福州城颇有些名声,姑娘若是不嫌弃,可否到小生家中一坐?我看姑娘不像本地人,就让小生略尽地主之谊如何?”
店中食客看热闹不嫌事大,开始议论起来。
有人说:“这位林知意公子,是林家的长子,在家中最是得宠,以后林家的万贯家财非要归他莫属!我看这位姑娘八成是要跟他走了,有谁能抵得住泼天的富贵?”
“我看不见得,”一位衣衫朴素的书生不以为然道,“你看姑娘的眼色,根本没把林公子放在眼里,我看不过三刻,林公子就要吃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