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暑应道:“是。”
他拉起缰绳,牵着马车缓缓跟上。
原来公子是心中早有猜忌,才故意带春娘子过来?
可是,京城这么大,公子怎么知道是谁呢?
马车内,沈从霖慢慢地含了一口茶。体内血液翻涌,四处窜动,因无法运气而只能忍受着毒发。
一双黑眸,死气沉沉。
早些时候派去苏州的探子已回了消息,经仵作验证,那具尸体的年龄比霍渊要长很多岁。这就有趣了,一个苏州城长大的管家之子,为何要千方百计的“诈死”?当天点心铺起大火,光是烧死的人就有十几个,真是大手笔。
而留在苏州为他守寡的小奴儿,是知情呢,还是不知情呢?
许多线索,在点心铺直接断了。
来来回回的探查,苏家、苏府,没什么特别之处。普普通通的经商大户,绸缎生意流向各个地域,广受欢迎。
如此处心积虑的隐藏身份,金蝉脱壳,若说只是为了换个生活,他是不信的。
普天之下,唯有京城装得起这份“心思”。
这段时间,沈从霖查了近一年内所有入京人士的名单,光是可疑之人就写满了整本书册。虽然有很多地方没顺清楚,但试试总不亏。
今日有一些风流名士在酒楼聚众欢饮,这些人或家世卓越,或才气逼人,是太子府招揽的首要目标。
他们之中,或许会有这小奴儿的“亡夫”呢。
马车缓缓停下。
沈从霖呷了一口茶,他掀起帘子,看到街角处人少了许多,空旷的茶摊旁伫立着一道纤瘦的身影。
处暑汇报道:“公子,春娘子似乎跟丢了。没见到人。”
“唔。”沈从霖一副若有所思的神色。
也不知道是跟丢了,还是警觉性强?细作素来最会骗人。
春婉看到一个与霍渊非常相似的身影,一路小跑,可惜人群拥挤,她还是跟丢了。此时,来到了偏僻的小道,看着前方空无一人的长街,脸上缓缓露出一丝苦笑——都这个时候了,她还在想什么?
霍郎早就死了。
这个事实,她花了好长时间才接受。
如今就不应该再抱有幻想。
慢慢转过身,看到尽头的马车略微错愕,处暑默默站在一旁,手里拉着缰绳。
春婉差点就忘了,她今天是跟二爷一块儿出来的。
稍稍提了口气,朝着马车走去。
处暑替她掀起帘子。
春婉钻了进去,神色带有一丝不安:“二爷。”
如果二爷问起,她要怎么说?
沈从霖靠着车厢,双腿上盖着薄毯,手中握着小茶壶。一缕乌发落于身前,肤白如纸,憔悴病态。他脸上似有淡淡的笑意,嗓音暗哑旖旎:“小奴儿可是厌倦了在二爷身边,想逃跑?”
听起来越温柔,就越危险。
这个道理春婉比谁都懂。
她直接跪了下去:“二爷,奴婢没有逃。只是刚才疑似见到一故人,奴婢就忍不住跟上去想看清楚。”
不能忤逆,不能违背……春婉一着急,就直接说了实话。
“故人?”沈从霖静静的看着她。
能让她把什么都抛之脑后的,还能有谁?
看来,这事可行。
今日没有撞到,以后多带这个小奴儿去参加几次聚会,机会不就大了吗。
春婉忐忑道:“是……奴婢的夫君。应该只是长得相似,毕竟夫君已经去世一年,不可能出现在京城。而且,看他的装束——”
话还未说完,就听到“噗嗤”一声,抬起头,只见二爷正用手帕捂着嘴,面色冷峻。
春婉错愕,二爷被气吐血了?
沈从霖一路强撑,他脸色近乎于透明,嘴唇染了红,如雪中的红梅,灿而妖艳。睫毛轻颤,漆黑的、氤氲着雾气的眼眸,不带任何感情的落在春婉的身上。他现在四肢百骸都疼得不行,毒发之际,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春婉连忙向前跪爬两步,来到他膝盖处,执起了他的手腕。
脉搏紊乱,与之前无二。
见她面有慌张之色,沈从霖轻轻地勾了下唇角。
他无力垂落的手还握着春婉送的帕子,浸了血,猩红一片,把鲤鱼都染得模糊了。
“……装束怎么了?”他沙哑的问道。
处暑架着马车,饶了一条小道,争取快一点回到候府。
二爷毒发最需要静养。
一路的颠簸,恐怕五脏六腑都要痛裂。
沈从霖现在没了力气,只能垂眸看着跪坐于腿边的人。
春婉回道:“奴婢的夫君他腿有旧疾,走路需慢行,上山采药的时候要带着拐杖才行。但今日见到的那人健步如飞,一晃而过,必定是奴婢看错了。”
“哦,跛子啊。”沈从霖似是嘲讽:“也难怪,好歹是大户管家的独子,怎么会草草娶妻。”
春婉:“……”
“他已经死了,对于死人,你应当称亡夫才是。”
而不是还一口一个“夫君”。
“是,奴婢记住了。”春婉温顺的应道。
无论他死没死,小寡妇守寡是事实。带她回了候府,她便是他的人。
也只能是他的人。
“知错吗?”沈从霖沙哑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