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伏于周围的众人终于反应过来,四面八方合围而上。方明知道双拳难敌四手的道理,于是决定改用枪这款战场大杀器。 方明深知群殴最重气势,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你只有打出气势,使敌人人人自危,畏手畏脚,才有游走空间,才能各个击破。于是方明直接往冲得最靠前的四人发起反冲锋。对面四人一前三后,当先一大汉人高马大,膀大腰圆,手持一根巨棒,冲锋起来如熊罴撼地,“哐哐哐”的,气势十足。 方明在冲锋过程中,将“擎天”大枪收于身后,摆了一个“无枪势”。进的前来,大汉怒目圆睁,血盆大口大张,欲要择人而噬,手中巨棒高高扬起,就往方明天灵盖招呼。就在此时,收于身后的大枪悄然从方明左肋下如毒龙般钻出,自下而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飒”的一声,吻在了大汉胸口。 方明以腰跨为支点,侧身斜挑,将大汉尸身挑向后方三人。此三人原本随着自家老大,准备抢些功劳回去换钱,却万万没想到只是一个照面,老大就被对面身披黑色怪异铠甲的人给挑了,一时丧胆,都不敢去接老大尸身,而是快速后撤。方明岂能让他们如愿,闪身穿过大汉尸身,震动枪身,使出一式“暴雨梨花”,只见虚空中一朵朵血色梨花时隐时现,美丽动人,又凶险万分。对面三人挥舞武器,防住身前,但久守必乱,中间一人稍有不慎,撞上一朵血色梨花,瞬间变成了血葫芦,眼见不活了,剩下两人再无战意,发了一声喊,转身就逃,只恨爹娘少生两条腿。 说来话长,实际上方明连挑两人,前后不过数息时间,此举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合围上来的众人明显放慢了脚步。方明嘴角微挑,利用喷气背包发挥速度优势,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对四周敌人发起一波又一波的攻势。不像是众人围攻方明,倒像是方明围攻众人。 方明依仗喷气背包,疏忽来去,一次顶多面对两三个对手。对手若好欺负,就多扎几枪,占些便意,对手难缠,就沾之即走,不做停留。如此这般,敌人中不少实力较弱的都相继挂彩,士气更是降到谷底。而几个高手,在见有一人死追不放被方明以“回马枪”扎穿肩膀后,就只是远远坠着,不敢过分相逼。几个领头的都不愿拼命,见沾不到什么便意,便各自退去,一时之间走的干干净净,只留下两具死于方明枪下的尸体。 青青双颊潮红,呼吸急促,浑身香汗淋漓,却精神亢奋,似乎很满意刚刚的生死厮杀。并两眼放光的对方明道:“好枪法,看来之前几次交手,你果然如小姐说的,留了不只一手。不行,不行,我们来一场全力以赴的比武。”方明始终不明白,平时看着很正常的青姑娘,一提比武斗法,就一脸亢奋,变的有些神经质。方明不想自找麻烦,便冷酷拒绝道:“枪是杀人技,出则见血,不是用来比武的。”青青毫无惧意,反而跃跃欲试:“你尽管全力出手,我如果接不下,就是自己技不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