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宾如坐针毡, 连手中肥瘦相间平常最爱吃的大肉包子都有点不香了, “哥,我脸上有花?” 高要摇头, “脸皮厚成墙,哪里刻的上花?” 高宾弱弱道, “那你看我的眼神好奇怪。” “哥,我不喜欢男人。” “靠。” 高要看下杂货铺里面, 得亏燕妮进去哄丽萍了, 否则听到的话怎么看大家? “晋仔呢?” 高宾暧昧一笑, “大佬,昨晚你发话必须要泡上大嫂,阿晋一大早就起床去找卖花女买玫瑰的嘛。” “这小子,喊他等我都不肯。” 高要哈哈一笑, 阿晋做事就是认真, 他捏捏下巴, “今天你跟着我。” 高宾也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 闻言便无所谓道, “要哥你发话,我肯定跟着嘛。” “要哥,宾哥。” 香喷喷的粥香弥漫而出, 燕妮招呼, “可以食粥啦。” 高要几人都是大肚汉, 对他们来讲, 吃包子也是能吃饱的, 关键不划算啊, 哪里比的上食粥靠谱? 一海碗香喷喷的粥再配上碟自家做的咸菜, 呼呼下肚, 那满足感前所未有。 “大嫂好手艺,吃的高兴。” 高要跟高宾没几下就把滚烫的粥吸个饱, 看的燕妮高兴不已, “要哥,宾哥,说了多少次,以后食粥就好。” “不要带包子、油条啦,好贵的。” 高要摆手, “大嫂,以后不要讲这种话。” “难为情。” “泰仔还在睡?” 燕妮点头, 她犹豫下, “不如我去叫醒。” “别,别。” 高要赶紧喊住, “没什么大事,让他好生养着,走了。” “大嫂,中午别给我们留饭了。” 高要先去里面打了个电话, 片刻后便出来叫上高宾, “宾仔,考验你的时候到了。” 高宾精神抖擞的站直身体, 他大声道, “赴汤蹈火啊,要哥。” 这家伙去年才加入全泰顺, 到现在都没有一年, 不过已经凭着敢打敢冲而成为全泰顺的四九, 下一步就是扎职红棍! 当然了, 这是高宾的说法。 无论在哪个社团, 红棍都是绝对的核心。 而且这职位是一个萝卜一個坑, 高宾想上桌吃肉就得有人下桌, 哪这么容易就扎职上位? 高要笑吟吟道, “宾仔,我一看你这样就晓得你只是缺个机会。” 高宾头点成鸡啄米, “要哥,你真是慧眼如注。” 他笑嘻嘻的充当捧哏, “我8岁那年,算命的说我天灵盖有灵气冒出,将来不得了啊。” “好,有雄心壮志!” 当前年代的年轻人就跟港岛一样, 充满了勃勃野心, 但凡有一丝机会, 他们就会拼命抓住, 哪怕只是片木板, 也会抓紧而不让自己落水。 高要手一挥, “把你的小舢板开出来,我们去九龙。” 高宾喜出望外, “要哥,是去九龙城寨?” 他喜滋滋自言自语, “说的也是,明天就要约大嫂出去看戏,如果还是童子鸡的话会让人笑话。” “大嫂也会不满意。” 高宾对九龙城寨那边如数家珍, 往常只要发下工钱就会兴奋的邀约高要等人一起去那边快活, 当下便滔滔不绝开始介绍, “小人画就不看了,没什么意思。要么不玩,要玩肯定打真菌。” 高宾沉吟, “要哥你是童子鸡,老话说的好,生手就是快,得酝酿下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