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 法律事务所完全能够做到迅速营运和盈利。最近年余时间,本人若非推辞了大量代理维权的案件,至今仍将会有接不完的案子。设若立即采取措施,尚可迅速恢复接获案件的能力。从经营法律事务所需要出发,只要采取与市场相适应的措施,到周边各场镇进行密集普法等宣传,必然将迅速赢得法律事务的广泛市场。 归纳总结自己获得广泛市场的原因,首先是牢固树立了“不请客送礼,还能有效维护合法权益”的口碑相应,人们口口相传、相互推荐。其次才是“先不说报酬,事后凭心意,没有就算了”的特色服务。自己原本打算秉持纯粹义务服务展开所有代理维权活动。但很快发现,由于涉及量出乎意料的庞大,即或是收取一定费用,仍然远不能养家糊口,根本就无法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依法办事的深入人心,以及自身经济来源状况,是本人大量推辞代理维权的主要原因。 严格说来,凡自己所代理的诉讼维权,若按法律事务所通行的收费标准进行明码标价的有偿服务,个人收入会十分丰厚,甚至成倍高于经营藤椅。但考虑到自己的初衷是通过义务服务,若中途大张旗鼓予以改变,就有违自己一以贯之的处世原则。加之自己没有律师资格证,一旦改成明码标价的有偿服务,自必要置身于大量质疑、诟病声浪中,从而令自己数年来重塑人生形象的心血付之东流。 细究法律事务市场现状,只有很少比例的人,确实出于家庭经济困难,很难承受诉讼一应开支。而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或家庭来说,承担律师费用并不存在过大压力。纵观自己这些年来所经手的代理诉讼,若按聘请律师的正常开支计,每案为当事人是节省了数十元到百余元,有的在两三百元以上(诉讼标的大小不同),但同所挽回的损失(维权的价值)相比较,当事人按标准支付律师费用,根本就不存在经济压力。其中,有的人很是慷慨大方,有的人是不清楚律师费用的大概标准,少部分人是抱着能节省一个是一个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