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阳终于开上了人生中勉强属于自己的第一台车。
对于开车这事,他倒不算是生手。
早在学校时,姚之璇就以毕业后开车是必备技能为由,非得拉他一起去学了车,而当时已经分手的他,手里恰好又省出了一些闲钱,便从了她。
事实证明姚之璇当时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等工作后,他在翠生缘虽然只是个打杂的,可经营原石这种事,不管是进货还是送货,经常都会有大块头或一批一批的原石,电动车是搞不定的,于是店里那台二手面包车很快就成为了魏阳的练手车。
再之后,当他成为平哥的徒弟之后,经常会跟着平哥出去跑客户,路途只要稍远一点,平哥就会让他当司机。
他的车技也就这么练出来了。
因此,当他拿到林琳这台宝马x5之后,并不担心自己技术不过关,会将它磕了碰了之类的。
但是在但他坐上车的那一刻,还是忍不住有些感慨。x33
咱竟然这么快就成有车一族了?
而且还是售价起码六七十万的准豪车?
这确实让他有些心潮澎湃,要知道,前几天他还在为生活费担忧,今早骑的还是一辆破二手电动车,这巨大的反差来得实在是有点快。
淡定,淡定,咱已经是开了挂的人了,一台人家开过的宝马车而已,用不着如此激动。
在凡尔赛式地安抚了自己一番之后,他发动了车,准备前去接姚之璇。
而姚之璇已经在玉器城楼下路边等他了。
别看姚之璇同样贵为总裁助理,可至今为止,她都还没买车。
并不是她连一台最便宜的代步车都买不起。
论收入,她在同龄人中绝对算是不错的,一开始,刚到维恩时,林琳就给了她近万的月薪,而经过两年的成长之后,她的收入也跟着她的能力在同步提升,到现在,已经有了两万多快三万一个月。
这么高的收入,买一台十几万的代步车肯定是没问题的。
但林琳并没有买。
而且短时间内都没打算买。
为啥?
一是没必要。
她住的地方离公司并不远,走路也就十来分钟时间,因此她并不需要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而工作中需要用车的话,公司也有的是车,她随时都可用,而在下班之后,想去哪里逛逛的话,她也基本上是跟林琳同行,同样没必要。
二是跟她的个人规划有关。在花钱这一点上,女人跟男人是有所不同的,男人一有钱,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买车,而女人一有钱,第一时间想到的则是买房。
姚之璇也是这样的。
作为一个外省人,假如没有房的话,哪怕拿着再高的收入,也是没有归属感的,因此,在她拿到第一个月的薪水时起,她就想着要存钱买房。
有房才有家。
有家才有归属感。
她的想法就这么简单。
只可惜这一梦想想要实现可不是那么简单。
别看坪洲是国内最大的珠宝玉石集散市场,可实际上,在行政区划上面,它只是一个镇,在它上面,还有区和市。
小镇的房子就一定便宜吗?
当然不是。
因为它上面的上面的那个市,可是珠三角地区鼎鼎有名的佛市。
而比佛市更为有名的,则是与坪洲隔江相望的,在全国都能排进前三四的,大名鼎鼎的广市。
也就是说,坪洲这个小镇,其实地处珠三角地区的核心地带,因此哪怕房价再便宜,基本都是两三万一个平方起步,要是位置好点的,环境更优越一点的,三四万,四五万也很正常。
因此,别看她现在工资已不算低,可是离攒够房子的首付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房子都没有,买啥车?
这是她最为朴素的想法。
只不过她没想到,那个前些天还需要找她借钱的家伙,竟然比她还先有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