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麒麟臂,老板应该是单身二十几年的人......哦有女朋友啊,那没事了。】
【卧槽!这壮实的肌肉,怕是一拳能把我捶进地下,还拔不出来那种。】
【乖乖,这猪蹄看起来有点香啊,哎呀裤子怎么湿了......】
【很少见到玩锅铲这么牛的,我记得还有一个是我老妈,她拿锅铲打我的时候,也有这么牛逼的速度。】
大家发几条弹幕,继续看起来。
带着厨师帽的林晨,将早就准备好,放在一边的葱姜、干辣椒、花椒、桂皮、香叶和八角依次放入锅中。
手中动作不停,继续翻炒均匀。
在林晨那连续快速的翻炒下。
锅中的猪蹄和热油均匀混在一起,开始变得遍体金黄。
炒的越黄,等会上色的效果越好。
上好的食材,以及林晨高超的厨艺下。
锅中披着金黄色外衣的猪蹄,看起来十分漂亮。
散发出来的香味,实在是让人垂涎三尺!
“这就好了吗,是不是可以吃了?”
宁绮云摸着小肚子,不知道何时已经站在林晨的身边。
目光看着锅中那肥肥的猪蹄,香味在鼻子前流窜。
肚子已经开始咕噜咕噜地叫个不停。
小晨子的厨艺一如既往的好!
林晨看着宁绮云的馋猫样,笑着宣布一条让她崩溃的消息。
“还没有,起码要再等40分钟。”
“40分钟?还要等这么久!”
果然。
宁绮云一听小脸都变得皱巴巴的,心痛!
刚闻到香味就爬起来,结果还要等40分钟......
“美味的食物,等待时间长一点,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不然的话,我也不用十点钟刚过,就开始煮饭吧?”
林晨笑道。
舀出一勺料酒沿着锅边倒入,然后再倒少许老抽,用作上色。
金黄色的猪蹄,染上一些淡红色。
林晨又往锅中加大量的热水。
加冷水不行,因为冷水会导致肉腥味重。
再加入适量的盐。
开大火慢慢将水烧开,一扭,再转为小火炖煮。
做完这些。
林晨倒一杯不知道什么时候冲的茶水,轻抿一口。
温热清新的普洱茶味,让他神清气爽,轻轻地呼出一口浊气,便站在原地,双手环胸。
开始闭目养神。
任由锅中的猪蹄随着沸水翻滚,也不理会。
妥妥的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装逼这一方面拿捏得死死的。
古人有语,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
由此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