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锦闻声回头。
只见一瘦削,贼眉鼠眼的男人,捏着一只锦绣荷包,玩儿命的跑。
后面几个锦衣公子,指着他又喊又追。
“站这儿别动。”温锦把儿子推到路边。
她往前一站,趁那男子飞跑而来时,猛地伸腿一绊。
“啊——”男人惊叫一声,摔了个狗啃泥。
他爬起来还想跑。
温锦飞踹一脚,将他踹趴,上前拉着他的胳膊,猛地一拽。
只听“咔哒”一声脆响。
她把贼的胳膊关节给卸了。
“嗷嗷嗷……疼,疼死了……”男人吱哇乱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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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锦衣公子终于跑上前来,摁住了小贼。
“多谢公子……”沈淮抱拳道谢。
可他一扭脸儿,哪儿还有温锦的影儿。
“做好事不留名,真是大侠风范!”
“刚才那位公子,看起来很年轻,动作却是干脆漂亮!”
“就这么一绊,一踹,一拉……高手啊!”
与沈淮同行的人,纷纷模仿温锦那一瞬间,行云流水,潇洒炫酷的动作。
周围的吃瓜群众,甚至没反应过来,温锦就已经解决问题,并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厉害啊!那位小哥儿好飒!”众人后知后觉的拍巴掌夸赞。
沈淮拿回自己的荷包,检查了里头的东西。
他举目扫过人群,颇有些遗憾的长叹,“追回东西是万幸,但若能结识刚才那位侠客,更是万万幸。”
温锦没把这小插曲放在心上。
她领着儿子东逛西逛,儿子看得是热闹,她看的却是商机。
六年了,她试过了各种办法……既然回不去现代,那就得在这个时代安身立命。
两人逛了大半天,都饿了。
温钰指着西市最大的酒楼,“姨母,去哪儿吃!”
温锦领着儿子拾阶而上。
没想到却被店小二挡在了门外头,“对不起,客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