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了新衣服穿,现在手里又有了钱,当然不能委屈了自家男人。x33
丁珊珊进了布庄,挑挑选选,这回是成匹买的,先是选了一匹黑色粗麻布。
因为李博文在肉铺上工,每天身上弄的,不是猪血,就是猪油,埋了吧汰的。
要是买棉布的给他穿,估计没几天,不磨坏,蹭坏,也得洗坏了。
要不就是洗不出来,买别的颜色,根本穿不出样来,属于是留给他做工作服的。
本想着再买一匹其他颜色的细棉布,给李博文做两套,平时在家穿的衣服。
虽然目前为止,她还没觉得,自家男人有闲着在家的时候,但也得买。
只是选了一会,看着这些布料颜色什么的,倒是挺适合家里的两个少年穿。
但穿在李博文身上,总有些不太适应,脑海中略过,李博文的身材和面容。
觉得还是穿黑色,衬托他的气质,自家男人嘛,想怎么打扮还不是她说了算。
最最重要的是,要打扮成她喜欢看的样子,这样看着多赏心悦目。
丁珊珊想着,唇边不禁露出一抹笑意,决定就买黑色的了。
除了那匹结实的黑色粗麻布,又买了一批黑色的纯棉布。
古代这边纺布的工艺,虽然传统老旧,但不得不说,做出来的布料。
还是非常不错的,摸起来很柔软舒适,染色与均匀,穿在身上定然很舒服。
摸着她自己身上,洗的发白的那套衣服,这身衣服,都穿了两天了。
到时不穿了也能回收金币,之前因为急着出来,做出来的新衣裳,都没换呢。
丁珊珊又买了一匹做内衣的纯棉布,做被子的新棉花和棉布,也又买了不少。
她还没忘了,她自己是有好被盖了,李博文姑且跟她盖一床也可以。
但家里的李博宏和李博武,都盖着黑黢黢,发霉的破棉被呢。
她本来就身量纤细的一个小姑娘,布就买了五六匹,怀里还抱着十几本书。
还有一大包棉花,划拉划拉,竟都拿不了了,这可有点犯难了。
早知道这样,刚才就应该把李博宏那孩子带着好了,好歹还能帮她分担一些。
正当丁珊珊心里犹豫着,是不是该把手里的东西,先寄存在布庄一会。
她回家让李博宏跟她一块儿来拿一趟,还是去肉铺一趟,看李博文有没有时间。
先帮她把东西送回去,家里离的不近,也不算太远,快点走的话,耽误不了他多少时间。
至于给张老大做好的那两双鞋,她倒是没忘,进镇里就可以带过来交给人家。
但头一天晚上回去,第二天就把鞋给送来,这不明显的告诉人家。
她这东西做的太快了,李博文也得起疑心,所以才想等两天再把鞋送来。
就当这时,丁珊珊却听到,从门面后面,有些搬搬扛扛的声音。
还夹杂着伙计老板的说话声传来,先是听到老板叹了口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