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男儿志在四方,如果有武艺傍身,就是从军后都能被重用,一进军营都可能被提拔成千夫长。”
高胜见他愿意跟着他学,就开始给他讲有武艺傍身的好处。
从那天开始,沈云风就跟着高胜从练暗器开始。
顾漓笙自从闻过那淡淡荷香后,身体畅通了几天后又回到了原来的症状。
屋里,炭盆里的银丝炭把屋里烤得温暖如春。
顾漓笙斜靠在床榻上,脸色苍白如纸。
方文龙把完脉,疑惑地道,“前几天少爷的脉象有所缓解,难道我的药方还是没对?”
高胜若有所思,他躬身道。“少爷,沈公子家里有野鸭子到他家院里生蛋,村里的孩子们经常去看,都成了村里的一道风景线了,你想不想去看看?”
“幼稚!外面雪都那么厚了,你还带少爷出去,万一少爷着了凉,我这药不就是白用了?”M.
方文龙瞪了他一眼。
“路上的雪都被沈公子扫过了,出去透透气,对身体还好一些,信不信晚上你再把脉看看。”
顾漓笙见两人争论不休,他淡淡地说道,“我也想去看看野鸭子,你们不必担心,我多穿一点再出去。”
“对,多穿点,把裘皮斗篷披上。”高胜说着就去衣柜里取出一件火红的斗篷。
这是一件红狐狸毛做的斗篷,据说是燕将军所猎,他让人快马加鞭地送回来的,就是为了不让顾漓笙穿得暖和。
淑妃就只育有这么一个皇子,作为舅舅的威远大将军,他比任何人都紧张顾漓笙的健康。
知道他惧冷,他带着手下在边疆守了三天三夜,才猎得这只红狐狸。
披上红斗篷的顾漓笙,在红色的衬托下,脸上显得不那么苍白了。
由于天气变冷,沈云星用稻草做了很多的窝放在屋檐下。
他早早地就抱着妹妹坐在那里,等着野鸭子下蛋。
沈云风在在院里练飞镖,高胜送了十多个飞镖给他。
一有空,他就勤学苦练,进步很快。
现在他能十步射中大树了,飞镖也能吃进大树一寸,不会再应声落地了。
沈云酥眼睛一直跟着大哥的飞镖移动。
太好了,大哥手的准头很好,若是在现代,他若学网球,肯定能拿个冠军。
云墨蹲在一边,试图引来妹妹的视线,“妹妹,二哥给你背三字经如何?”M.
沈云酥:……
不如何,我还想看大哥练功呢!
不过她还是给二哥笑了笑,没办法,谁叫她现在说不出话呢!
一切尽在不言中。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云墨一手握住妹妹的手,一边朗诵着三字经。
沈云风刚收回飞镖,就看到篱笆墙外的高管家和少爷。
他忙迎了过去,“高管家,少爷快里面请,外面冷。”
他在府里帮工这段时间,他也知道这个病秧子少爷怕冷。
顾漓笙看了一眼屋檐下的沈云墨和沈云星。
又瞅了一眼沈云星怀里,只露出一张粉嘟嘟的小脸的沈云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