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爷们忙得热火朝天,都感觉不到初冬的寒冷。
院里。
大伯娘带着儿媳妇杜文秀在院里给沈云酥做新棉袄。
大伯娘裁剪好棉袄和小被套。
杜文秀就铺棉花。
飞针走线,一件柔软的大花袄就做了一半。
“啧啧,云风这棉布买得真好,软软的,又暖和。”大伯母手不停歇,嘴里夸赞道。
“娘,这是细棉布呢!比起粗棉布贵了一倍的价。”
杜文秀说着看了一眼蹲在院里摸大黄狗的儿子。
她们家比三叔家还好一点,她儿子从来没穿过细棉布。
这儿子和闺女,在沈家的地位真是云泥之别。
她暗暗发誓,明年一定要生一个大胖闺女。
她小声嘀咕道,“若是昨年我肚子里那个不小产,说不定就是个闺女。”
王氏一个眼刀子飞了过来,“看把你能的!你明年生个闺女出来,我把你二弟从军的钱都给你买绸缎穿。”
“那不用,二弟都二十岁了,留着给他娶媳妇用。”杜文秀连连摇头。
她深知婆婆和公公是对亲人大公无私的人。
她若有小九九,夫君云之都不会喜欢她。
夫君虽没三叔家孩子俊秀,可比起村里其它家的男人,那算是鹤立鸡群了。
提起二儿子,王氏叹息道,“你二弟都走了几年了,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
“母亲,别急,二弟立了大功就回来了。”
王氏揉了揉眼睛,“战场上刀剑无眼,我只想他平安回家就好。”
杜文秀见婆婆思子心切,连忙转移她的心思,“昨晚听云之说,云风的甲鱼还是三弟酒楼的东家买下的。”
说到小儿子,王氏笑了,“云清这臭小子,都好几天没回家了吧!”
杜文秀停下手,伸了伸胳膊。
“母亲等两天去镇上看他去,腊月将近,酒楼里忙着呢!”
沈家大房的三儿子,在十三岁就去镇上的大酒楼,醉仙居当学徒了。
现在都十六了,都还没媒婆来提亲。
王氏想想都头疼,都是穷害的。
镇上的大户人家,孩子十六七岁都成亲了。
她看了看天色,再看了看婆媳俩手里的活。
还得有一会,纳一床小被子也快。
文虎蹲在地下轻言细语地给大黄说着话,“你为什么不上我们这边来吃饭了呢!”
大黄有口难言,慵懒地摇了摇尾巴。
算是在回应他了。
杜文秀看着自己家的傻儿子,闭了闭眼。
“文虎,如果有鸡汤和玉米疙瘩汤,你愿意吃什么?”
文虎想都没想回答道,“当然吃鸡肉。”
“噗呲”一声,王氏没忍住笑了出来。
她这孙子太可爱了,比他爹聪明。
“娘,这里还剩了这么多棉花和棉布,是做褂子呢还是做棉鞋。”
杜文秀看着堆在桌子上的棉布。
“大伯娘,大嫂,我买的时候都算了文虎和云星的棉袄,剩下的全给妹妹做尿布。”
云风从后面走了过来。
杜文秀一脸为难,“大兄弟,这棉花和细棉布做尿布,也太奢侈了吧!”
云风解释道,“棉花吸水,细棉布软和。”
杜文秀只好点了点头。
当她不知道棉花吸水,细棉布软和呢。
这也,太败家了吧!
文虎听说有他的新棉袄,高兴得抱着大黄狗脑袋揉。
大黄:“……。”
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