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笔从眼角勾勒,化妆师看了看,满意点头:“真好。”
“姑娘,你这脸盘儿,天生就是明星料。”
诺布卓玛看着镜子里光彩夺目的自己,甜甜一笑:“谢谢师傅。”
“不客气,也就是你们底子好。”化妆师推门而去:“还有二十分钟,你们好好休息吧。”
化妆室内只剩下了诺布卓玛和林栋,两人都没有开口。许久,诺布卓玛才低声道:“师傅,还剩下多少钱?”
“一千左右。”林栋是个二十四五的青年,眉眼非常帅气,留着传闻中最考验颜值的圆寸,并且完美拿捏。
“洪江物价有点高,咱们回去的车票要三百多,酒店一天三百多,我们最多还能呆两天。”
他有些惋惜地叹了口气:“可惜,第一恐怕拿不到了。”
“如果能成为曹格杨场子里的NO.1,我借钱都要待到月底!”
诺布卓玛微笑:“能有舞台给我们表演已经不错了。咱们以前可想都没有想过呢。”
林栋苦脸:“有舞台不赚钱啊!”
诺布卓玛哈哈大笑:“师傅,我们不是说好了吗?以后不管谁唱的多谁唱的少,只要组合还在,钱就是一人一半。”
林栋也笑了:“那我岂不是全华国赚钱最容易的男歌手?”
两人大笑。
笑完了,林栋才叹了口气:“可惜。”
“如果有适合的歌,我敢打赌我们能冲击第一。哪怕是音乐节第一都不奇怪。”
诺布卓玛也微微叹息,看着天花板:“如果有孔方老师亲手写的歌就好了……”
乐坛第一个把藏族唱腔融入流行歌曲的男人。
除了他,她想不到还有谁有可能写出适合长岐风格的歌曲。
也正是因为阿刁,他们才决定从天原省份的酒吧驻场,前来参加洪江音乐节。
可惜,这注定是他们的奢望。
“走吧,时间到了。”她微笑着站起来,和林栋一起掀开幕布,走向前方。
无归酒吧,洪江前五的大型酒吧,他们是这里的驻场,就一周。
今晚的人很多,大部分是年轻人,大概是因为洪江音乐节的缘故……两人看了一眼,做了个深呼吸,对乐队做了个OK的手势。
“啊……咿呀咿呀咦哟……”
“啊……咿呀咿呀咦嘿……”
随着简短的拨浪鼓声,轻柔缥缈的童声响起。酒吧里顿时有人吹了声口哨。
阿刁。
最近最当红的歌。
也是他们唯一能……勉强发挥优势的歌曲。
“阿刁……”
“住在秦海的某个地方。”
“秃鹫一样,栖息在山顶上。”
刚一开口,下方顿时倒抽一口气。酒吧的声音都小了许多。
“阿刁,皇觉寺门前铺满阳光。”
“打一壶甜茶,我们聊着过往。”
这几句,都是林栋演唱的。
他的声音低沉,有厚度,质感非常强烈。也就在这几句唱完之后,诺布卓玛拿起了话筒:“嘿……啊~~~~~嘿哟……”
“卧槽!”“这特么……牛逼啊!”“这是现场?我特么以为原唱!”
长长的吟唱,如同雾霭的诗。
状态很好……两人继续演唱下去。五分钟后,终于将这首歌唱完。
全场掌声!
“谢谢各位。”两人正准备唱下一首,忽然服务员拿着一张托盘走了上来,拿起上面的纸高声道:“感谢十七号桌的朋友,打赏长岐组合五千元。”
口哨声此起彼伏,林栋也惊讶地看了过去。
这可不是什么小数目。
他看到了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生。
正对着他们笑得灿烂。
眼睛里都在冒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