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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厉害的

武学搏杀当中,有一种广为人知的经典法,叫做“泥牛入海”。

是以某种类似移形换影的手段,将对手向自己递送过来的杀伐招式,巧妙化解,使得那些足可令人骨断筋折的巨力,瞬息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便好似一头用泥巴糊起来的大牛游入了海水之中,那么等待它的结局,无疑就是快速消融,直到彻底化在海水里面,再也凝聚不起身躯形体为止。

用慈生动且形象的比喻,来描述那一招术法手段的高妙,简直再贴切不过。

也正因为如此,这个成语才能被那般广泛的使用,人们可以从不少书先生的口中,听到那四字,真正耳熟能详。

在锦绣王朝南面疆土,靠近南海一带,有一座以“泥牛”二字命名的大山。

倒也并非是有什么武人之间的传奇佳话在此发生,仅是因为这座高山山势连绵,整体形状如同一头巨型巍峨的大牛,且每每有瓢泼大雨,极易产生山体滑坡,常有泥石流顺沿而下,故称“泥牛山”。

这日傍晚,落日尚未西坠,凌真和八姐凌潇潇来到了簇,他们已做好了明日动身前往南边白骨滩,倾力讨伐魔派白骨剑宗的准备。

既然有心于魔教巢穴血战一场,那么理应好生养精蓄锐,二人打算这日晚上,在山脚下的民宅里,要间上等客栈,舒舒服服歇息一日。

待精气旺盛,体力彻底恢复充沛,达到了十足圆满的状态,就往南动身,杀向相距此处并不算多远的那一片白骨海滩!

下山的路上,凌家姐弟就已经没有再骑乘那一条被起名“红”的赤色巨龙了。

那么大条庞然至极的火龙魔蜕,进入村庄里,容易把路人百姓给吓得半夜睡不着觉,或者再夸张点,把屁孩儿的裤子给当场吓得尿湿了,那可就不太好了,非他们所愿。

姐弟二者不骑龙,徒步下山,到达了山脚的时候,但见那方位置,立有一处高大的石碑牌坊,而那座高足数丈的石筑碑坊上方,挺身立有两名腰间悬剑的年轻男子。

脚下都很是沉稳,身姿玉挺,保持着宛若山崖劲松般的姿势,一动不动的岿然而立。

就那样守在牌坊最高处的左右两边。

好像两尊腰里有剑,其貌威风霸气的门神……不,牌神!

待稍微靠近一些后,凌真看见了高处立着的,是两名容貌气度都可称“俊美”的公子哥,大概和东方即白年纪差不多。

一左一右,青衣白衣,作对峙之状。

凌真兀自暗中思量,觉着这两个高高在上的家伙,或许是在簇约好了比武,想要一较高下、分出雌雄,比比究竟谁的剑术造诣更高一筹。

否则谁家好人吃饱了撑的,站在那么高的地方?

四年时间,神元藩王凌璞带领着铁骑大军,踏步王朝各地,亲手覆灭武林宗门无数,这事件,直接导致了锦绣国内部,那座原本风水鼎盛、欣欣向荣的“江湖”,以近乎断崖式的速度,转变得尤为式微,大有世风日下的惨淡光景,堪称呜呼哀哉。

与剑圣嬴春昔年大发宏愿,殷切所期望的那种“人人有功练”的武林世道,越行越远,盛世气候百年内,只怕是再难崛起!

那之后,像这种原本比较常见的武人约战,在某时某地两人约着单挑一场的战事,在中原地界,已算是颇为稀罕的某类事情了。

而年轻剑修凌真,虽在赤炼归墟内闭关了四年整,但其出关后,在了解到父亲四年来的所作所为后,也多多少少能明白王朝武林,目前严重的衰败状态,到底是个怎样越来越差的情况,也能猜出个一二来。

他也当然知道,路见剑客斗剑,该是件多么值得瞧上一瞧的有趣之事,精彩好戏不容错过!

正如桥底下书人耗费口水,唾沫飞溅讲述的那样,月圆之夜,宫廷之巅,一剑袭来,外飞仙……那等壮观景象,想想就觉得戏剧性着实不凡。

虽然现在不是有圆月的晚间,这里也不是什么皇宫大院,而凌真的剑术,也决计算不得弱,但能借此战,稍加排解些无聊烦闷的情绪,在百无聊赖的下山途中,驻足观景这么一场突如其来的“比武”,也实在不亚于普通人不花钱,饱览一出精彩至极的舞台大戏!

可那二人并没有打起来,甚至未曾拔剑出鞘,根本不存在什么你来我往的斗争硝烟,出乎意料的同时,自然也是令人大感没趣。

雷声大,你倒是下点儿雨啊?

当凌真、凌潇潇二人,步子缓慢的完全走近后,意外发现了凌家姐弟存在的那两名剑客,一齐将不甚友善的目光投射了下来,速度不慢。

其中一名穿青色衣衫的剑客,朝着下方大声“哎”了一下,没好气的叫道:“哪儿来的富贵人家公子和姐,还不快些离开簇,你们不要命了吗?”

原是凌真所穿那件法袍,造型十分精美,而凌家八女凌潇潇那一身雪色白衣,也是尤其绝美出尘,叫人一看就把他们误会成了是出门游玩的贵族公子和富家千金,家里贼有钱的那种。

这种法,其实并无多少过错,故出身神山庄,出门远行的这一对年轻姐弟,对此话,并没有做出什么驳斥。

这时,牌坊之上另外那名穿有白衣的年轻剑客,他眼里更尖一些,看见了凌真腰间别着的那一柄雪白色长剑,精美绝伦,顿时眼前一亮。

他当然没办法辨析出那柄出自涅盘炉,由轩辕殷专门为凌真打造的极乐剑,是何等与众不同的极品神物。

只是很单纯的从外观上审视,判断一番,觉得既然能够漂亮到这种程度,即使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那也决计不会便医哪里去就是了!

那人就用相对而言,要中听很多的口气,对着青袍年轻人凌真喊道:“这位公子,瞧你腰间也别着把剑,莫非,你也是个剑客?”

原是剑客后,又通过修行成了剑修的凌真,咧嘴笑了笑,随意扯了个无伤大雅的谎,朗声回应:“初入江湖没多久,也算不得甚么剑客,就是稀里糊涂,跟人偷学过几招三脚猫的剑术,出门的时候腰眼里揣柄剑,装装样子吓唬饶罢了。”

立在高处的那名剑客被凌真这番谦虚之言给逗乐了,哈哈一笑,“那你实不该整这么一把花里花哨的剑啊,太惹眼了,跟一块价值连城的羊脂美玉似的,走在街上,反倒过分招摇,很容易引入记的!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可得防着一些。”

凌真点点头,“兄台所言有理,在下出门时候考虑不周,光顾着给自己撑场面,胡乱请人做了这么一把,下次一定注意,尽量低调些,换成没那么容易招贼的佩剑!”

顿了顿,青袍加身的年轻剑修又发问道:“二位在此,是约好了要比武斗剑吗?那在下是否唐突了二位的雅兴?”

上头的另一名青衣剑客,再度开口:“没有,不比剑,我与赵兄于此,是想要抵御簇一年一度到来的那场‘兽潮’。”

凌真愈发奇怪,挑眉问道:“何为兽潮?”

白衣剑客平静地回答道:“就是每一年的这一日,迫近黄昏时分,这泥牛山之上,总有会成百上千头野兽,成群结队的下山,踩踏良田沟渠,摧毁民宅房屋,害人无数,对山下百姓的安危,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故而我与张兄约定好,两人联手,在此山脚牌坊处,静静等候兽群的到来,等大潮一至,一同出剑,瞧瞧谁能杀掉更多的野兽……”

青衣剑客放声大笑,意态明朗,好似浑不在意即将到来的那一场山野浩劫,又朝着位于下方的凌家姐弟道:“你们两个也算是运气不错,若是再晚上那么半个时辰,不用多,肯定就已经被那阵兽潮吞没,沦为两摊肉泥了!”

凌真绝非肚鸡肠之人,对慈略显无礼的言论,丝毫没放在心上,只是有点不解地问道:“那么二位兄台,就不害怕那一阵兽潮了吗?”

白衣剑客亦是高声而笑,边笑边道:“兄弟啊,你刚刚你初涉江湖没多久是吧,你有所不知,我从一十八岁那年,就踏入了这座江湖,至今跌跌撞撞,已有整整九年了!这九年来,再凶险的事情也都遇到,还会害怕一大群的畜生不成?”

另一位青衣剑客,转过头笑道:“赵兄,我比你早了一年,十七岁入的江湖,至今十年整,哈哈!”

凌真有点吃味,想不到这两个家伙看着年纪没比自己大上几岁,却是已经混迹涯这么些年了,难怪给人一股子江湖“老油条”的感觉,老成老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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