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磁性而急促的嗓音与哒哒的马蹄声,传到了军校场内两百多新兵的耳朵里!
众人的眼里,晚霞之下。
一名一身脏得和乞丐差不多的年轻男子,在大门外翻身下了马。
他和值守士兵交流了几句,然后便递上了一张纸。
那不是征兵令!
如果真如他所说,他是过来报道的军户,那么必定已经在雁门关守卫军大营完成登记了。
这一定是那边开具的证明,证明征兵令不假,是三营的军户,已经完成了登记,三营长官接收就好。
看了看他战马上驮着的崭新的绢布甲,实锤了,就是这么回事。
“真矬啊!”
“衣服是很脏,可面料却价值不菲啊!”
“就是,这一看就和咱的叶少爷一样,是个富家子弟。”
“怎么会这么的丑呢?”
“......”
众人看着正在和校尉将官接洽的他,认真的评论着。
说实话,这种距离来看,是真的丑。
不管在皇宫里穿着霓裳羽衣,擦了胭脂水粉是多么多么的美。
不管素养是多么的耐看,多么的天生丽质。
长途跋涉餐风露宿十天,也美不到哪里去了。
而且,自从那天休息了一晚上之后,她是根本都没有时间洗漱,愣是赶了一天一夜的路。
而且雁门关守卫军距离汾水河的尽头,还有一百多里路。
这一百多里路,尽是戈壁和黄沙!
阵阵灰尘在汗水的作用下,早就让她的脸和脖子,脏得不能再脏了。
再加上这相对于男子来说娇小的身材,简直就是活活的小丑一个。
“行了,背后评头论足,可不是大丈夫该有的品质。”
“大家,都是战友!”
众人一听叶枫这么说,立马就闭嘴了。
不知不觉中,叶枫已经成为了这一茬的大哥了。
他说的话,在新兵之中,还是有些分量的。
的确也是,丑不丑又有什么关系呢?
大家,都是兄弟!
武朝这么大,能聚在一起成为一个营的弟兄,共同抗敌就是莫大的缘分。
关键是,这个小矬子还是叶枫的铺友!
叶枫知道,这个人就是他们那张只睡了九个人的十人通铺的铺友。
纵观全营,就差这一位了。
半个月以来,叶枫一个人占两个铺位,翻过去翻过来的睡习惯了。
以后,可就不能乱翻了。
“叶枫,这人睡你旁边,你去安排。”
“是,校尉!”
叶枫行礼之后,周猛背着手就走了。
很显然,周猛对这个踩点报道的新兵有些不爽。
想得通,踩点报道,大多是不积极的人,大多是想尽可能躲避训练,吃不了苦的人。
说白了,也就是怀着应付的心态来的人。
但是,也不一定啊!
万一人家的家里,是有急事耽误了呢!
也没事了,是怎么个情况,时间可以证明一切。
就如他叶枫一样,开局倒数十一名,不也一样让大家改观了。
今后积极训练,打仗勇敢,那就是好汉!
叶枫走近之后,看得也更仔细了。
确实脏得不行,确实看着丑。
这衣服也确实都要变黑衣了,也就比乞丐的衣服干净一点点了。
可是,这衣服的面料他认识。
绝对不只是大家眼里的价值不菲就完事了,这是最名贵的紫熟锦绫面料,朝廷正五品官员官府的底料。
市场上也有卖,但供不应求!
就算是京城富家,没点关系还真的买不到。
可以说很多时候,这么一匹紫熟锦绫,就能追到一个女孩子。
这么名贵的布料,叶枫是没穿过的。
尽管家里殷实,但还到不了京城富商的水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