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掏出怀里的护腕,摸了摸,珍惜地放回怀中。
他到底骗了溪风。
***
溪风和飞檐不能很常见面,有时候一个月一次,有时候却等了两三个月,才能见上一面。
每一次见面,溪风都发现飞檐长高了——明明她自个儿也在长个子,却比不上飞檐的速度,原本他仅比她高一指,如今都两指有余。
于是溪风留了个心眼,给飞檐做的鞋子,做大了点。
结果那天飞檐拿到鞋子,溪风催他穿上时,鞋子还是做小了一点。
飞檐却坚持把脚挤进去,还走了两步:“很合适。”
溪风坚持:“我拿回去改一改。”
飞檐不太乐意,后退了两步:“真的合适。”
溪风略一挑眉:“你就喜欢鞋子挤脚?我听烟雨说,你现在会骑马,这双鞋要是影响到你,那可是我的过错。”
说来骑马这回事,还是大半个月前,烟雨去管事处领新花种,被管事叫去送东西到侯府一旁的专用校场。
烟雨便正好看到飞檐骑马,回来后添油加醋,讲得飞檐多威风,溪风想象了一下,按飞檐如今的体格,确实也有些帅气。
却没想到她一说完,飞檐就咬了咬嘴唇,神色细微地变了变,动作有点僵硬地蹲下身脱鞋。
这点不自然,躲不过溪风的观察,她问:“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飞檐摇摇头,却问:“你怎么知道我会骑马?”
溪风便把烟雨看到的说出来,钟翠园向来很少与外头联系,烟雨能看到这一幕,也是很巧合。
飞檐轻轻握了握手掌,说:“我突然想起还有事,得先走了。”
或许真的有急事,所以他才神色骤变,溪风心头淡淡的不舍:“好,你先去忙。”
飞檐走了两步,回过头一看。
溪风双手撑着下巴,瞅着飞檐。
这几年,她越来越好看了,眉眼已经长开,眸色漆黑,鼻子娇巧,唇不点儿红,脸庞白皙肤若凝脂,面上带着浅笑,就像旋旋盛放的梅花,近可闻香远亦悦目。
他又没忍住,折回来,嘱咐:“改鞋子时,别伤了眼睛。”
溪风忍不住笑了,改个鞋子而已,还怎么伤眼?原来他竟是为了这点小事,就非要坚持鞋子合适,憨得可爱。
不过他如今的样貌,当然是和“可爱”无关,但不管如何,溪风就是喜欢他的质朴。
晚上,烟雨小声问溪风:“溪风啊,飞檐有没有对你做什么啊?”
溪风夹了一片白菜,问:“什么做什么?”
显然,烟雨虽然处在钟翠园,一颗探索外面的心却从没熄过,她今天又搞到新消息,尽管那时发生了快三个月的事了。
侯府三年孝期即将结束,却有一个丫鬟,被小厮搞大肚子,事发后,被侯夫人秘密处理掉,然而即使如此,消息还是像插了翅膀,在下人之间疯狂流传着,甚至还有说侯夫人把小孩拿出来下药的耸人听闻的传闻。
越传越离谱,烟雨叹气:“你说老祖宗在时,好歹没发生这种腌臜事,侯夫人就是……”
王氏就是斗老祖宗厉害,其实完全撑不起偌大的侯府。
两人心照不宣,不再说话,因钟翠园的特殊,她们在这侯府之中,倒有点旁观者清的意思。
因此烟雨也担心溪风:“你可千万别做傻事,被飞檐那小子迷昏了头。”
溪风笑了:“我们连手都没牵过。”
这回轮到烟雨惊讶了:“啊?”每次飞檐和溪风见面,她都会避开,本来还担心溪风吃暗亏,结果看来,好像并不是这样的。
烟雨语无伦次:“你们,你们两三年了,手都没牵?”
溪风放下碗筷:“对。”
倒是有一回,飞檐脸上带了一点伤,溪风担心,没忍住伸出手指碰了一下,飞檐吓了一大跳,俊逸的脸上通红一片,好像大姑娘家被人轻薄,惹得溪风一直笑。
烟雨听完,啧啧叹息:“总归是个好男儿,溪风,你眼光不错。”
溪风又说:“我运气也不错。”
要不是世子爷那次落水,她还没机会和飞檐认识呢。
烟雨有点发愁,溪风都有着落了,那她可怎么办,这钟翠园见日只有两人,难道真就只能等攒够银子出府?
溪风想了想,说:“到腊月侯府孝期满了,听说侯爷也会回来过年,可该热闹呢。”
话一说完,溪风就闭嘴了,热闹和钟翠园向来没关系。
眼下,已经到隆盛十七年秋月,没想到这三年就这么过来了,钟翠园的日子,确实又太平又快。
然而这次,“热闹”还真和钟翠园扯上了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