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柒大人,春分这个丫鬟,是我评定的能时常接触到男女主,在这个故事中还起了一定作用,且还不排斥您精神入侵的关键人物,你们的契合度相当高。】
陆柒:“……”系统都这么说了,陆柒还能有什么不满。目前条件就这样,只能用这个人的身份去完成她要做的时。
陆柒附身的这人叫/春分,人生整一个“惨”字概括。
如果不是陆柒确定她和她师兄赵仪的情谊好,她都要以为是他师兄公报私仇,这才让系统给她安排这样一个身份。
春分又名十三,本来是大夏皇朝一农家女,因性别原因不受父母喜欢,小小年纪就要包揽家里的活计,大到跟着父母下地种田,小到给弟弟把屎擦尿。七岁时家乡闹饥荒,春分被她父母以五两银子卖给人牙子,后面辗转被辰王的母家沐家买入。
进入沐家后,春分因为常年下地干活的壮实身子被选入了沐家暗卫营,小小年纪就要和其他人厮杀活命。多年来在尸山血雨中活下来,春分练得一手杀人好功夫,并成功成为暗卫营里排的上号的暗卫,排号十三。
沐家是这个世界太后的娘家,在辰王十六岁成年出宫接管沐家暗卫营后,春分就一直为辰王办事。
辰王轩辕灏和尚书千金柳雨萱婚后,春分被轩辕灏派到柳雨萱身边监视,后被柳雨萱的爱慕者段玄杀掉剥心,这就算了,死后春分还被轩辕灏掀棺鞭尸。
春分是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才落得这个下场?
春分从小被培养成暗卫,受到的教育都是忠君爱主,她奉轩辕灏的命令取女主柳雨萱的心给轩辕灏的白月光女配柳雨瑶治病,结果被暗中保护柳雨萱的男二段玄反杀剥心。段玄把春分杀掉后易容成柳雨萱的样子,带着柳雨萱逃出王府,逍遥江湖。
轩辕灏通过挖心一事才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柳雨萱,可柳雨萱已死,轩辕灏伤心欲绝,后查出死的人是春分,段玄带着柳雨萱假死金蝉脱壳。狂吃醋的轩辕灏找不到罪魁祸首,就把气发泄在了已经死了的春分/身上,把按照王妃规格安葬的春分从坟堆里挖出来鞭尸泄愤。
如果说春分被段玄杀了剥心,陆柒还能理解段玄的行为,毕竟春分和段玄不熟,还算是敌对势力。可被轩辕灏鞭尸,这让陆柒十分不解,春分可是轩辕灏效忠多年的忠心暗卫,结果却被轩辕灏这般对待。
由此可见轩辕灏的残暴性子。
这次原主后背的伤也算是因为轩辕灏和柳雨萱之间的角力被殃及。
这事还要从头说起,辰王轩辕灏和尚书府柳雨瑶从小被先皇赐婚,两人一起长大,感情深厚,可柳雨瑶十三岁和轩辕灏外出游玩时,遭遇刺杀,柳雨瑶为救轩辕灏摔下悬崖身“亡”。
因这事,尚书府和辰王府的婚约就停滞下来。直到三年后,尚书府接回了一直养在外面的二小姐柳雨萱。
辰王轩辕灏的婚约对象也换成了这个新回家的二小姐柳雨萱,辰王对此没有反对,就这样十天前,柳雨萱成功嫁入辰王府。
轩辕灏没有反对婚约,完全是因为他死了爱人,觉得娶谁都无所谓,今天没有这柳雨萱,明天皇帝也会给他赐其他人。
所以轩辕灏虽然答应了成婚,可除了拜堂揭开盖头那天后,轩辕灏就对柳雨萱避而不见。辰王妃刚成亲就被冷落,这事不知被谁传了出去,让柳雨萱在京城命妇的交际圈中备受嘲笑。
轩辕灏的这行为让柳雨萱很生气,就想尽办法找各种借口见轩辕灏想培养感情,这把轩辕灏烦得不行,就从暗卫中选了一个女人过来监视柳雨萱行为,这个人就是春分。
三天前,春分被梓桐牵制住,让柳雨萱成功近到了轩辕灏的身,两人生了矛盾。
因为这事,轩辕灏禁了柳雨萱的足。可春分就没这般好运,因没拦住柳雨萱,她被轩辕灏罚了二十鞭。
稍微一动作,那刺痛感折磨着陆柒,让陆柒清晰感受到原主身上的鞭伤有多严重。
真是神仙打架,小鬼遭殃。
如果陆柒没记错的话,原主春分因柳雨萱之事,后面还要挨轩辕灏不少鞭子。
当然除了最后被鞭尸,春分身上的鞭子都不是轩辕灏亲自动手,堂堂王爷怎么可能亲自动手教训一下人?王府有暗卫营,里面的戒律堂会专门处置王府犯事的暗卫。
陆柒可不是原主,后面还会乖乖因柳雨萱和轩辕灏的纠葛而白白挨打。
陆柒看了一眼自己现在住的地方,空间狭小,十分简陋,却被原主整理得很干净。
按照原主记忆,这个房间是辰王妃梨苑里最偏僻的一间房,原本是用来放杂物的地方,原主被派到梨苑后,就被柳雨萱安排在了这里。
原主作为王府的大丫鬟,还是轩辕灏派过来的人,在梨苑是这个待遇,可见她有多不受柳雨萱喜欢。
其实在陆柒走后,柳雨萱那边还发生着这样的对话。
“小姐,刚春分那个死丫头可是拔了您的头发,肯定是因为王爷罚她的事故意报复你呢。您就这么放过她了?这不让外人觉得我们院落好欺负?”梓桐看着春分走远,一脸不愉过来拿着梳子给柳雨萱梳头。
“春分到底是王爷的人,王爷能罚她,我却不能。”柳雨萱叹了一口气,眉宇间有几分忧愁,“我们初到王府,有些事能避避就避避。”
“小姐,要我说您就是太善良了。就说您和王爷这婚约,又不是您能做主的。王爷要是有什么意见,不娶就是。结果把您娶过来,却晾在一边,还派个丫鬟过来监视,这都什么事嘛。”梓桐想到这些天发生的事,很是愤愤不平。
“王爷啊,他心里只有姐姐,自是不情愿的。”
“哼,大小姐都死了三年了,而且这跟小姐您有什么关系。小姐您的命才苦,怎么都没人心疼心疼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