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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二章 这状元我不稀罕!

他坚信自己的想法是对的。

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他都要坚定的将自己的理想实现。

殿试之后,便开始阅卷,一般是三天放榜。

这期间,宋廉等人送了不少好文章上来,可朱远章都兴趣寥寥。

这其中,有一个叫王守阳的人文章还挺有意思的。

在他的文章里,重点说了致良知,知行合一,跟朱钧的观点不谋而合。

他一下子就来了兴趣,随后,便在这篇文章上,打了个圈,“这文章不错,可为状元!”

宋廉等人连忙仔细观看这文章,这才发现,这王守阳妥妥就是朱钧的狂热崇拜者。

文章里不仅应用了朱钧的观点,还着重解释了一番。

就这,也能当状元?

不过,老朱已经拍板了,根本不容许他们质疑。

而圈定了状元后,后面的名次,就让他们自己商议,朱远章也懒得去管了。

总的来说,这一次的恩科,他还是比较满意的。

虽然有不少人都在文章中抨击大业,但也让朱远章看到了一些不足的地方。

很快,放榜了。

一大早,便有官差抬着轿子,敲锣打鼓的来到了凤阳的胡同里,这场景让不少人都出来观望。

报喜的人站在一个小院前,“敢问这里可是王守阳,王举人的家?”

一书童睡眼惺忪的打开门,看着门前站满了人,不由愣住了,“对,我家少爷就是王守阳!”

“哎呀,恭喜王老爷,贺喜王老爷,今日王老爷高中状元啦!”那报喜的人笑着道。

书童愣了愣,旋即大叫一声,飞快的往屋子里跑去,一边跑一边嘴里还道:“少爷,中了,您高中状元啦!”

而书房里,一个相貌端正,身材高大的年轻人放下了手中的笔,他眼前放着一张字帖,赫然是近些日子,风靡中都的瘦金体。

这瘦金体在他看来,锋芒毕露,一笔一划都犹如剑芒,着实令他爱不释手。

他也是花了大价钱,才求到的。

“阿福,不就是中状元吗,何必大呼小叫?”

阿福激动地不行,“少爷,那可是新科状元啊,这一下好了,老爷若知道了,肯定高兴。”

王守阳笑了笑,“你去拿些银子,给那些报喜的人!”

“您呢,不出去?报喜的人说,要拉着您骑大马,游城呢!”

新科状元骑大马游城,那是文人一辈子的荣幸,谁听了不激动啊?

到时候还有探花榜眼,同科进士,一起游街,那是多么风光荣耀的事情?

“不去,没什么意思,这一次的状元,我胜之不武!”王守阳摇摇头,放下笔,在他看来,若是谢晋和方孝直没有走,这新科状元根本就轮不到他!

谢晋天纵之才,方孝直,更是两袖清风方克钦的儿子,此二人跟在威海王身边,深得威海王的施政理念,自己与他们相比,还差得远。

可就是如此,他们二人居然毫不犹豫的跟着威海王就藩,丝毫不在意前途。

据说,这二人非常低调,务实,在凤阳也是有口皆碑,任谁提起这两个小郎君,都要竖大拇指的。

所以,这状元,他不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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