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聆风和种家庆下了城头,都觉热意顿消,种家庆不肯去喝那远道而来的好东西,自去巡营,莫聆风独自回去,灌了一肚子糖水。
她喝完糖水,见殷南还未回来,便走到门口,刚想让守卫的士兵去叫游牧卿,就见不远处游、窦二人一高一矮,有商有量的走了过来。
游牧卿吃了过多的午饭,撑得肚子鼓胀,坠的个子越发矮小,嘴里叼着一根草茎,侧耳倾听小窦的烦恼。
“我上回送她的镯子,她不戴,一定是不喜欢,游哥,你说我要是再送,送个什么好?”
游牧卿伸手取下嘴里的狗尾巴草,拿在手里转动:“依我看,送礼得送到人家心坎上,你看胖武,送了吴灵一杆红缨枪,吴灵爱的跟什么似的。”
小窦犯了难:“那我.那我送几个金虏的人头?”
“笨死你得了,”游牧卿翻了个硕大的白眼,“她缺人头?她哪一回不比你杀的多?她就是个没有感情的杀人狂魔。”
小窦连连点头:“可不是,真是英姿.英姿”
游牧卿拿这缺心眼的玩意儿没辙:“飒爽。”
他看到了负手而立的莫聆风,赶紧丢掉手中狗尾巴草,匆匆对小窦道:“就送贵重的首饰。”
小窦也看见了莫聆风,连忙止住话头,挺直腰杆,昂首踏步,跟上游牧卿,同时在心里想:“那就是又贵又重,上回送的看来还是不够重。”
两人齐刷刷走到莫聆风身前,拱手行礼:“将军。”
莫聆风扫了小窦一眼,看着他这愣头愣脑的样,再想想殷南那没心没肺的样,也在心里暗暗地叹了口气。
这两人要是成了亲,会把日子过成什么样?
她眼不见为净,喝令小窦去巡营,又带上游牧卿,前往后营,去看自己的俘虏。
两人一路走,一路查看各营情形,快到后营时,常龙正在和冯范过招,周遭围了一圈士兵观看。
莫聆风悄无声息走过去,立在众人身后,和游牧卿齐齐踮起脚尖往里看,就见常龙把一条齐眉棍使得虎虎生风,冯范攥着一杆长枪,点来刺去。
冯范年长,打到后头,力不能支,被常龙一棍打到手臂上,一杆长枪脱手而出,朝莫聆风方向飞来。
前方士兵纷纷抱头躲避,莫聆风纹丝不动,游牧卿立刻抬腿,一脚将长枪踢飞,长枪破空而走,直直插入木桩子里。
枪头没入木桩,枪尾剧烈摇动,众人这才惊觉莫聆风一直站在此处,连忙拱手行礼。
“将军!”
莫聆风示意他们继续,和游牧卿继续前行,两人在一路的行礼声中走到后营,前往放豆料的屋子。
那鸠形鹄面的小兵还守在门口,坐着一条小矮凳,正捧着一个大碗扒拉杂豆饭,一个脑袋几乎全都埋进了碗里。
听到脚步声,他连忙抬头,见是莫聆风,连忙将碗放在地上,又把筷子小心翼翼搭在碗上,起身挺直腰杆,悄悄收了一下肚子,提起一口气大喊:“将军!”
莫聆风垂头看碗,碗里还剩下一个碗底的饭,饭旁边贴碗放着一条巴掌大的咸鱼,干干净净,一筷子都没动过。
她抬起头,问小兵:“怎么不吃鱼?”
小兵犹豫了一下,嗓门低了下去,耳语似的嘀咕:“鱼鱼里面会有手指和头发。”
莫聆风皱眉,游牧卿弯腰将碗筷端起来,拿筷子扎开鱼肚子,里面干干净净,并无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