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比不上,程廷有身份,有底气,一笔出锋,洋洋洒洒,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他哪里能比?
他也比不上邬瑾勤奋,因为他是个呼之即来,喝之即去的下人,夜里连盏灯都不能点。
长吁一口气,他拿过火箸,用炭灰把炭堆起来,搬动到自己屋子里,又端起茶盏,吹灭烛火,摸黑去了耳房。
耳房中的下人大打哈欠,抱怨了两句:“这场雨下的真不是时候,要是不下雨就没这么多事了。”
祁畅摇头:“邬少爷好伺候,要是来的是程三爷,连着狗一起撒欢,现在还收拾不完。”
“那倒是,程三爷可够能造的,尤其是和姑娘在一起,连灶都能炸了,你不说我都快忘记他了,他可好长时间没来了。”
“他去济州参加别头试了,应该还要十天半个月才能回来。”
出乎意料的,程廷回来的很快。
考场一开,他直奔码头,从船上买了两大篓金柑,让胖大海背着,快马加鞭往回赶。
八月十六结束的考试,他八月二十一,就带着两篓金柑回到家里。
程廷一到家,连带着知府前衙都热闹起来,不仅程家大姐回了娘家,连大黄狗都被程夫人从州学接了回来团聚。
饭桌上,程夫人当着程泰山的面,不便把爱子搂到怀里摩挲,只能是看着儿子吃——程廷饭量和个子一起见长,已经是个大号的饕餮,但是在程夫人眼里,儿子依旧是能搂在怀里疼爱的。
程泰山一走,程夫人立刻动手,把儿子揽到身边,嘘寒问暖,而程廷大大咧咧的回答,吃的好,睡的也好,考场里也没风,也没雨,比起上回,这次简直就是享福了。
程家大姐坐在一旁,笑眯眯的:“这么说,这次考的也很好了?”
程廷目光躲躲闪闪,言语支支吾吾:“我……总之是都写完了……比别人还早写完。”
程夫人立刻眉开眼笑,拿过点心碟子让程廷挑:“那肯定是榜上有名!快吃块桂花糕,你爹在酒楼里吃了好,今天特意让人送来的。”
程廷吭哧吭哧地吃,吃完之后一看太平无事,程泰山也不在眼前,脑子里那点念头就蠢蠢欲动:“阿娘,我想请邬瑾吃饭,您给我点银子吧。”
程夫人正是爱他爱的神智不清之际,当即乐道:“哎哟,我的儿,娘还能穷到你?仅着你出去吃喝,要多少娘给你多少。”
程家大姐“咳咳”两声,拿起帕子擦了擦嘴:“阿娘,您应该把金柑用蜜渍了,等老三进京赶考的时候带在路上吃,又好吃意头又好。”
程夫人一拍巴掌:“可不是。”
同时她听到程家大姐说起进京赶考,猛地想起来要把程廷圈在家里读书的事。
程廷还在乐呵:“我买的金柑绝对好,我一出考场,就奔去买了,从船上直接买下来的。”
程家大姐一笑:“老三有孝心,人聪明,身体也好,考了这么多天,也不见疲惫,要是再用心些,金榜上也有名。”
程廷顿感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