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南捧着一瓮羊肉回来,一见游牧卿,就将那瓷瓮“轰隆”一声放在桌上,桌子剧烈摇晃,痛苦的“嘎吱”了一声,瓷瓮盖子也随之“哐当”一声。
随后她给莫聆风揭开盖,往里面插个长柄勺,让莫聆风舀羊肉吃。
莫聆风抄起勺子,吃了一勺,扭头对游牧卿道:“明天卯时,把人都叫去校场,祃祭之后,跟着我走。”
她丢下勺,端起茶盏,把碗里的糖水喝了个精光:“你不许出风头,要默默无闻。”
伸手拿过竹筒,她一口气把剩下的糖水喝了个精光,又将那一瓮羊肉推给殷南:“你也去。”
在她心里,殷南是她的护卫、打手、大丫鬟,而且殷南嗜杀,可以去战场上建功立业,但是做不了她最锐利的一把宝刀。
游牧卿可以做这把刀——他身手远超过殷南。
一把只在关键时刻出鞘的宝刀,平常一定是秘不示人的。
而且定远军不能一直由游牧卿管束,她要亲自掌管。
在她为自己筹谋的未来里,殷南、殷北、游牧卿,她已经安放好位置,如今只差一个像赵世恒那样的军师,了无牵挂,与莫家同谋。
这个人可以是邬瑾,也可以不是邬瑾。
她还小,可以有漫长的时间去做抉择。
第二天卯时前两刻,军中大校场上果然响起擂鼓。
大校场能立万人方队,两侧有房舍休憩,前方有点兵台,点兵高台两侧立着台基,上面高竖旗杆,悬着镇戎军军旗,黑底金字,“镇戎”二字龙飞凤舞,锋芒毕露,笔画犹如刀枪剑戟,直刺旗外,又在飒飒寒风中翻滚,猎猎有声。
八面牛皮大鼓的齐声敲响,镇戎军以一营为一个方阵,轰隆隆开向校场,一时间刀枪如林,都头们以绯红色绣衫罩甲,上面雕龙刻鹰,指挥使们玄甲耀目,猛将立于点兵台上,怒目而视,宛如金刚。
要开拔的三个步军营一千五百人,两个马军营八百人,在练兵场正中严正以待。
莫聆风早早便到,领着殷南立在最左侧,另外一百在编不在营的士兵,也跟随着她立在最左侧,做了个方阵。
士兵纷纷侧目,尤其是知情的一连串人物,更是目光锐利,直射向莫聆风。
莫聆风全然不顾,只是站着,她太矮太小,目光无法越过密密麻麻的方队,去看哪一个是冯范,只能抬头去看点兵台上站着的将领。
半晌后,她问身边的游牧卿:“最中间站着的翁翁是谁?”
游牧卿踮起脚尖,放眼一看,模模糊糊的看不大清楚,又努力分辨了几眼,小声道:“是种家庆,镇戎军的右路军统制,高平寨就是他修建的。”
随后他压低了声音:“他是有名的忠心赤胆,听说从前横山决战,他还只是个都头,就有以身殉国之志,领着一百人,发誓绝不让金虏往前推进半步。”
横山决战十分惨烈,两军尸体将峡谷山道都堵塞了,无数战士抛头颅洒热血,誓死捍卫疆土,才有了长达数十年的和平。
莫聆风对种家庆立刻肃然起敬:“那他是以一敌百,从死战中活过来了?”
“那倒不是,我听说他当时率领一百人埋伏在金虏必经之路,结果金虏出了奇招,没走这条路,他们等到天黑,连个人影都没见着,等回去一看,横山都打完了。”
莫聆风哑然,半晌之后道:“运气造英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