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最少的钱帮助一些人,那批人就会一辈子记得你的好,人生在世不要小看任何一个人,只要帮助的人里面,有一个平步青云,对墨家来说,受益匪浅。
就如战争时期,他曾爷爷帮助的一个穷小子,成了开国将军,墨家也因此发展迅速。
朝中有人好办事,从来不是一句随便简单的话。
王钱听他这样一说,眼睛一亮,笑的更加灿烂。
“嘿嘿,小墨总,我在公司勤勤恳恳工作二十年了,我儿子今年也要上高一了,您看能不能也让他来给您看看?”
王钱满脸讨好,如见了主人的哈巴狗,正在摇尾乞怜。
“不用,你直接把名字告诉我秘书,等会他会直接给学校联系,名额给你一个,好好工作!”
墨月燊加重了好好工作几个字,深深看了王钱一眼。
他最喜欢王钱这种谄媚的小人,只要你足够权势,这类人是最忠心可用之人。
王钱不知道为什么墨月燊加重好好工作,还有最后那个眼神是什么意思,他有点捉摸不透。
他赶忙去追走向前的墨月燊,他也只能静观其变。
到饭点了,秦初初站在食堂二楼包厢门口,这里是每次接待贵客来访专用的包厢。
普通员工都是在一楼用餐,因为她最年轻,长的还挺好看的,所以每次她在都让她来传菜。
秦初初穿着工装,外面又系了一条干净的粉红色围裙,白嫩的肌肤一点没有因为粉红色而失了色,反而显得她更加娇嫩。
王叔叔此前跟她说让她站好就行,少东家应该不会来用餐,毕竟人家直升机那么快,一会就可以到家。
所以,秦初初就是上来站着走个形式,避免那微乎其微的事情真的发生,到时候没人就难看了!
秦初初无聊地盯着自己的鞋,这双鞋,穿了好几年了,白色的板鞋都洗的泛黄,可这是她最喜欢的一双鞋。
她鞋很少,就三双,这双是一双,还有一双凉鞋,凉鞋是镇上买的十五块的白色塑料仿水晶鞋,还有一双现在穿有点夹脚的球鞋,是远房亲戚女儿不要给她的。
据说是国产某宁的,好几百呢!很贵的。
秦初初那时候很舍不得穿,现在是穿进去就脚被夹的疼,可惜了!
就在秦初初神游之际,几个脚步声传来。
踏踏……踏踏……
秦初初立刻打起精神,心跳快了几分,她不知道自己期待什么,只是莫名的脸有点烫。
是那人吗?
那个如谪仙般的贵公子吗?
就在这时,秦初初看到一黑色寸头和胖胖的脸颊,她心里面顿时泄气!
原来是王叔叔,但她也没有沮丧,而是对着王叔叔笑着走过去!
“王叔叔,你来……”了字还没有说出口,她对上了那双蓝宝石般眼睛。
心又再次跳动,呆愣了几秒,赶快垂下头。
墨月燊心里不高兴,刚刚看到王钱她还笑的那么好看,见到他就垂下头,这是不喜欢自己?